May 20, 2008

每日一书:傅山的交往和应酬

这是一篇被老师点名要阅读的书。

《傅山的交往和应酬——艺术社会史的一项个案研究》白谦慎 著
上海书画出版社 2003年12月第一版

一、内容介绍
这本书实际上是由两片论文组成的,一篇是《傅山与魏一鳌——清初明遗民与仕清汉族官员关系的研究》,而另一篇是《从傅山和戴廷栻的交往论及中国书法中的应酬和修辞问题》。

在书中的序言里,作者如是介绍了自己这两篇论文的基本内容。上篇利用近年来发现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历史文献,对傅山和魏一鳌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清政府官员之间的秘密交往进行了细致的描述,并在此基础上对清初明遗民和仕清汉族官员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这些描述和分析将有助于人们比较深入的了解傅山在清初的生活和思想状况。

下篇是对应酬书法的讨论。按照作者的说法,在中国书法的创作和收藏中,应酬书法是一个极为普遍但又从未被学者们认真加以研究的现象。在现存的中国古代书法作品特别是明清以后的作品中,除去书家们的信札、手稿和日课作品,为应酬而书写的作品在数量上很可能多于为适情自娱而创作的作品。傅山一生书写了数量极多的应酬书法,并留下了许多关于应酬书法的文字,而许多这样的作品和文字又多和他的挚友,清除北方著名的艺术收藏家戴廷栻直接有关。下篇从傅山和戴廷栻的交往入手,引出并进一步探讨了中国书法艺术中那个应酬作品这个艺术社会史的问题。

二、解决问题
作者似乎想通过以上两篇论文,解释如下问题:
1、如果说中国书法中的许多作品是为应酬而做的话,那么我们还能不能把这些作品看成是书法家的“心画”。
2、我们还能不能理解艺术创作的动机?如果能,我们的理解又是通过何种途径达到的呢。
3、 我们能不能依据应酬书法的文字内容来理解“心画”。
4、以上问题,被作者最终引向对中国书法艺术中修辞现象的关注。
(书《序》)

三、基本概念
在此,大概需要先明晰一下其中涉及到的三个概念
1、 应酬/应酬作品:凡创作时不时为抒情写意、旨在应付各种外在的社会关系——或出于维护友情,人情的往还,物品的交换,甚至买卖——而书写的作品,广义来说,都可视为应酬作品(书86页)。作者把“适情自娱”以外的作品都统称为应酬作品(书86-87)

2、 应酬书法:是以创作动机为定义基础、为讨论问题方便起见而使用的一个操作性概念。
1) 一些原本不是用来应酬的作品,以后也可能被用作应酬。(书86)
2) 应酬书法使用的范围极广。(书88)
3) 应酬作品的艺术质量和应酬对象及场合有关。(书92)
4) 很多应酬作品是用来进行人情交换、维系关系的,并无当下直接的经济动机。这种使用艺术品的方式,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书116)
5) 中国书法中的应酬基本上是以“报”为原则,但在基本模式的大致规定下,具体的运作则有相当的灵活性。(书118)
6) 一件应酬书法作品的完成,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它的创作是在基本的文化行为模式的规定下,遵循着其具体情景中所产生的特殊的情景逻辑而展开的。(书118-119)
7) 研究应酬作品的意义在于,能借此了解相当大的一部分书法作为文化物品在实际生活中是怎样被创作和使用的。而我们对这些作品合乎历史的解读和阐释,也必须首先建立在对他们的生产、周转、消费的基本情况比较细致的了解之上。(书120)

3、 抒情自娱/抒情自娱作品:和应酬作品相对应的,便是那些为抒情写意而创作的作品。中国文人艺术家声称他们的艺术是为了适情自娱。自娱和应酬在书法创作中的比例,也常依时代的变更而有所不同(书86)

四、关于如何理解艺术创作的动机
作者以修辞为对象,展开评论,是以反驳或补充中国传统的书法理论观念“书,心画也”。
1、 修辞:在本篇上下文中,多指在不同的社会场合运用语言的技巧,一种对他人的说词。它可以指创作和使用一种说辞的技巧,也可以指这种技巧运用的结果,即说词本身。而我们在关心修辞问题时,注重的不仅仅是词语技巧的部分,还关注它的社会功能和效应。(书120-121)

2、 “书,心画也。”中国历代书法的最高信条,也成为了书法艺术最基本的阐释模式。(书121)

3、 作者认为把“书为心画”作为一种阐释理论,并以作品的文字内容来印证“心画”,在解释中国书法的许多现象时,都可能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书132)
1) 受限于应酬的需求,文字的选择并不是绝对自由的产物(书127)
2) 对书法风格自觉的选择,而非性情自然的流露,可以被视为中国书法风格中的一种“修辞”(书131)
3) 从文字内容来判断作者彼时的心态还将不可避免的遇到由文字本身产生的障碍(书132)
4)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傅山也是传统、规则和文化环境的产物(书131)
5) 书写内容给创作时的当下心理究竟多少影响,而这一影响如存在的话,在多大程度上会表现在书迹上,而这种书迹又在多大程度上能为观赏者所感知,都是值得仔细思考的问题。(书129)

五、传统书法研究的理论追求与应酬书法的现实呈现的比对
1、和应酬书法的普遍存在成反比的是,在比较有系统的、正式的书论中(如孙过庭的《书谱》,姜夔的《续书谱》,项穆的《书法雅言》等),很难找到讨论应酬书法的文字。这类的书法著作所谈的是书法和伦理的关系、纯技法,讲的是如何进入理想状态下进行创作,使书法成为“心画”。古人具体的创作过程,被这些文本“净化”了。(书134-135)

2、应酬书法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更多的是在传统书学理论所不关注的日常生活经验中通过社会化的过程习得的。书法史和书法理论的研究者并不曾把它作为一种重要书法现象去研究。(书136-137)

3、对艺术史研究者来说,更富有挑战性的任务将是,如何细致的观察一般的哲学、宗教、文化理念和具体创作的关系,研究它们是怎样在日常生活中被灌输、被接受、被曲解、被改造,以适应于人们实际生活中制作文化物品的需要。(书139)

六、读后感

这两篇论文虽然放在一起,感觉却觉得有点不相干。上篇思辨的成分比较少,似乎更多是因为得益于有了新的研究资料《丹崖墨翰》,而对这一话题的增补,因为在《傅山的世界》中也有关于傅山与仕清汉官关系的相关评述。但就这一篇而言,却有几点启发。
1、 关于华夷之辨。
因为要写傅斯年的《夷夏东西说》评,所以最近但凡看见夷阿夏的,就敏感。在这篇文章里,正好也提到了。书里面说“清初不少明遗民虽和仕清的汉族官员关系密切,但在交往中,‘华夷之辨’的大原则并未放弃。这也正是我们把他们称为遗民的原因。”(书38)但是书里面又说了,“明清鼎革是政治上的改朝换代,而不是一场对社会结构进行根本性变更的社会革命。因此,傅山虽丧失了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但依然在他所生活的那个社会具有很大的文化号召力。”(书138)
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可以说,华夷之辨的核心,是统治民族的鼎革,而非夷文化取代了汉文化?如果这些文化人在进行自我的学术身份识别时,是以民族而非文化来划分的话。是民族情结,而非民族文化收到了伤害。更多像是文人与政治的纠葛。
2、 关于艺术研究的纯化。
第二篇文章,有很强的指向性,如果我的感觉没有错,那么作者的思路应该是套用了西方近代比较流行的研究思路,这种思路与人文学科彼此间的融合和后现代的学术思潮应该有关系,而验证于中国传统的书法理论体系。并且,他成功找到了实例例证,即傅山所留下来的大量的应酬书法。
按照传统的书法理论观点,应酬书法非“心画”,因而不能成其为书法艺术作品。所以,自古以来,鲜有人做这方面的研究,在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并不能说明其所仰赖的研究方法毫无纰漏,实际上,作者也找到了几处,例如对文字内容的分析解读创作者的情绪会有偏颇等。但是,我觉得并不是根本性的问题。
而作者,引入社会学研究的视角,试图将创作者的社会生活纳入其研究领域,那么应酬书法恰好给个体和社会(他者)一个很好的联系桥梁。由于傅山特殊的生存境遇,致使他留下了大量的作品以供研究。作者引入了新的论据和新的方法论,我试图去理解他的行文逻辑:
1) 我们可以从作者的第一个问题出发,传统书法理论,并未将应酬书法例如书法家的作品作为其书法作品,这就预设有一个前提,即并非书法家的所有文字作品都是其书法作品“心画”。而在这里,作者提出这一问题时,就已经篡改了以上前提,将应酬书法纳入研究领域,这样也就破了传统理论中的“心画”概念。对于这一问题暗含的答案,作者会认为这些应酬之作也是书法家的艺术作品。
2) 接着就是第二个问题。因为“心画”本身就暗含着“适情自娱”这一创作动机,但显然这一动机并不适用于应酬之作。所以个体行为的“适情自娱”在作者这里已经不能完整地包涵艺术创作的全部动机。因此,作者将社会研究作为理解艺术创作动机的途径加以引进,同时也似乎验证了自己使用这一套路的合理性。
3) 关于第三个问题,实际上是对一个相对具体的传统书法研究的方法进行探讨。根据应酬书法的文字内容当然不能理解“适情自娱”的“心画”,在这一点上,作者已经挪换了原方法论成立的两个基本前提。那么他给出的答案自然也是合理的。
4) 也自然引出了第四个问题,应酬书法的文字内容因为附着以大量的社会信息和人事交往,因而对其内容的关怀不可避免的需要借用修辞学的方法对文字内容进行辨析。所以对于这一问题,作者的答案依然是肯定的。
5) 只是书中作者自己提出了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就是应酬书法中有大量的粗糙作品,甚至因此有人以为是伪作。在传统书法艺术理论中,是不涉及这一问题的,因为在确定艺术作品之初,就将之排除,或仅以艺术成就论将之纳入。然而,在这里,如果因为成就平平而不认为是艺术作品,显然有悖于作者自己的前提预设;但如果认为其也是艺术,那么这些作品作体现的艺术价值又在哪里?作者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提示,但显然,这些应酬书法是很难在艺术领域里找到定位的。如果一定要再往下走,还有一个途径就是重新定义艺术及其相关研究领域。
6) 作者的整个思路,是一个去纯还实的过程,对艺术的去纯,或许在作者这里,约等于还原社会的真实。作为对傅山的个人研究和清初社会史的研究,这篇论文大概已经跨出了艺术圈定的范畴了,所以副标题说是艺术社会史,应该更侧重社会史吧。但我还是不太喜欢这样的做法,传统理论自成一体,其本身没有原则上的问题,作者是引入了其他才得以另辟蹊径,但若以艺术范畴论,他还尚未自圆其说呢。既然划归其他的学术范畴更具合理性,那又何必把传统文化当根扫帚来使呢。


Posted by 贝贝 at May 20, 2008 10:15 PM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Remember personal 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