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看哼哼牛的照片,旁边立着的一个男孩说,你这是在看什么呢,鬼网站吧.听的我真想哈哈大笑,牛的片子有这么可怕么?
看的我还是满开心的:)
回家好久了,一直没有上网,今天不喜欢网吧里的烟味和嘈杂,只是今天实在按捺不住了,呵呵:)
4号就要打道回府了,这几日不是在家看电视看电视,就是陪着爷爷奶奶打牌,拼命的想把口袋里赢来的钱输掉.然后就出去拍照片,一次能消耗好多胶卷.总结一下,基本上把我所看见的床都拍了一遍,然后是各种各样的大门,拍了我的小学,还拍了大堤和护城河边的土路.然后这几日安安静静的在家写文字,写了改改了写,折腾了好多回,终于有一个眉目了,明天打算歇笔,打算背着相机把所有剩下的胶卷都消耗掉了算了.剩下不过也就三四天了,爸爸妈妈开始给我收拾行李,准备了一大堆的吃的,我说自己像一个搬运工,把东西从北京搬过来,然后从这里把东西搬过去:(
看见江湖色上的图片,心里直痒痒,真是喜欢,很喜欢.那有颜色无颜色的,看的我真的很开心,不管好不好,其实,也没有什么好不好的,喜欢就够了.
这个键盘很硬很脏,不多说了,手指都敲累了.回来再说吧.:)
晃晃悠悠的过了两天,明天晚上就要回家了,frank一直买不到车票,计划过年不回我的老家了。其实也还好,只要双方的大人们不计较,与我们自己到是怎么方便怎么好。有听说结婚头一年是应该在一起过年的,或者一起回娘家过年的?终于是没弄明白。就这样吧。:)
收拾摄包,带了三个头24mm,50mm,90mm,加上mju2的35mm就已经很多了。还是带nikon-FE10,那家伙已经被我蹂躏的开始掉漆了。然后是胶卷,400的26个,100的24个,都是黑白。呵呵,比较起拍照片来,我好像更喜欢买胶卷,哈哈。一大堆啊,这次一定要都搞完了,回来好接着买:)
那谁谁说可以帮我冲胶卷的,估计看到这里该哭了。
然后带上表弟的棉袄,据说家里巨冷而且有是不通暖气的,他的衣服带少了,我要帮他背回去。于是一直在这边告诫自己到时候回了家,一定要出去一定要出去,不然我什么都干不了。要去松滋看爹爹们,去郝穴看舅爷舅奶,去城里面转转,还要看花灯这样那样的。
对了,还要带上笔记本,现在打字比写字快,到是省了不少纸墨,这次是有寒假作业的,一定切记切记,不能懒惰。48篇,一篇850,待上15天也就是至少一天三篇,不过三千字不到,但愿是小CASE!
估计等我回来的时候,我的手就要变成小包子小馒头了:(
接下来,好像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了,对了,把公公给的茅台酒给爷爷带上。还要带些钱,终于熬到能够放鸭子钱的这一天了,哦哦哦哦哦……不知道一个人给多少合适呢。
最后再带上我!万事俱备——可以回家了:)
这是进京两三年来,第一次回家过年哦——再次感谢马达给买的火车票票。
20号回家,正好能赶的上一起吃团年饭,两年没有回老家吃上这样一顿饭了,以往吃饭前总会闹上一阵子脾气,不知道这次成了大人,是不是会安稳了些。
昨天炖的银耳汤过了大半天都不见热,后来才发现只是插上电源开了开关,却并没有通电;差点又想打电话给frank了。好歹自己弄好了,临出门的时候又忘了关掉了它,结果回来看的时候发现锅底结了一阵厚厚的锅巴。不过好歹还剩了些,全当自己的早餐吧。
真是很苯,想想张爱玲如红嘴绿鹦哥般的打点自己,真是羡慕。
早上六点就自然醒了,回头想想好像再没有自然醒过这么早的样子,大概也就睡了5个小时。
自从不坐班,自己的时间忽然就被延长了,晚上一两点睡觉也是正常,这在三年前对我还是习惯;可是自从遇到了frank,这个习惯就被彻底扭转了,每每到了晚上十一二点就会乖乖犯困爬到床上;只因为说熬夜对身体不好。
早上起来,四周一摸黑,慢慢的眼睛才能分辨出窗帘的褶皱。放王菲的《将爱》却是跳过第一首去听。开灯,随手拿了床头的《今生今世》来看,《民国女子》第一次看是很激动的,这次却提不其性子,一半没看完便是喷嚏不断。只好起身。
窗外只有零星的灯火,对面的南三环依旧车流不息,真不知道这样的点还有人在忙碌些什么。倘若我也是其中一员,是否也会有某人透过泛着寒气的窗户来张望呢。
7点了,离我平常醒来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一个朋友告诉我忽然这样换了生活方式,确实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的。于是我等着时间过去。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frank再次离家出走两天一夜:(
早上9点钟爬起来,磨蹭半天开始练瑜珈,刚到一半frank就打电话来问起床没有,然后公公打电话问买到票没有,然后新同事问办公室outlook的密码是多少,周报的样本在哪里等等诸如此类的一个接一个曾经解释过的问题,哎,再这么练下去非走火入魔不可。
然后堡了一锅银耳汤,因为瑜珈前后两个小时不能吃东西,痛苦的我时时看表。最后拿了一张《秋刀鱼的味道》来看,哀而不伤的感觉我很喜欢,那种无可奈何的伤逝一定令人心里隐隐作痛。想到最近的几日,自己无端引来的麻烦,似乎自己又做错了很多。连当初最为执著的判断也无端变得缥缈起来。
就这样吧。时间会带走一切的:)
小时候,学过这篇课文,具体的内容虽是记不得了,却很喜欢那个标题,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能用上,当然也包括这其中的悲哀。
几天前,跟frank说干脆在江湖色自杀了吧,他以为是不当真的,于是没有搭理我,是啊,没有理由为什么要自杀呢。想当初那么辛苦的才进来。
2001年 1月
大四,在西安。因为一份实习的缘故有幸得了一个免费上网的机会,老板很好让我做旅游摄影类的专题,于是不停的搜索搜索搜索,就像斯普特尼克号上的那只小狗,茫然的看着某个区域,却不知能看见什么……知道我找到了红石摄影和阿宁小站。回头想来,那种初次见面下因亢奋带来的惶恐,我至今都记忆犹新。只是在想:还有这样的地方,还有这样的人。给frank的留言版写了一段话:大意是说我可能已经看到了我未来的样子,很美可是却高兴不起来。然后,我的好友立刻把我抓住了!直到现在我们还那么要好,如果一见钟情也能发生在女人的身上,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对于石头,呵呵,感觉那么遥远那么遥远,好像对此遐想都是分外奢侈的事情,于是淡淡的发了一封信,说我想用他的作品,不知道可不可以。那封信石沉大海。
2001年 5月
大肆 西安。出国无望,回到实习的地方工作,赚一点零花钱,顺便开始跟男友进行艰难的拉锯战。搜索图片继续搜索。看到了江湖色,他之所以吸引我仅仅因为石头在上面出没,因为那是一个国内的摄影论坛,这也就间接的证明了那遥远的人其实跟我站在一起,只是不认识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倍受不能出国的打击,所以总觉得国外万分遥远)我是爱乌及屋,天天在江湖色上趴墙头,反正有的是时间啊。只是从来不说话,自认没有资格。然后,觉得石头也不是这般神秘了,因为江湖色上好玩的东西太多。
2001年 9月
毕业 北京。好友说:你到北京来吧,我们可以一起玩啊。于是我就过来了。在中央电视台找了一份工作,说的客观点,是他给了我一份工作。面试的当天我见到了frank和我的好友,他们刚刚摄影归来,穿着美丽的摄影背心背着匹配的摄影包。他们一点一点的向我走近,走到我的现实中来;随之而来的还有摄影。
2001年 11月
出游 湘西。至今一直留念那个地方,在那里我找到了我的爱人,在那里我开始拍照片,在那里我开始自己想一点关于自己的事情,在那里我发现自己的渺小和缺乏亲切。有一点也是那时确认的:一直都不敢承认自己所做的是摄影,那是很神圣的事情,我不敢也不能轻易靠近。直到现在也不能。
2002年 间歇的月
拍照 北京。没有自己的照相机,不好意思说要买,自己不好还要挑剔机器实在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用好友的canon AE1,nikon FE10……什么都可以,给我一个机器我就很开心了。本能的拍,也想学习,可是总看不进去书,不好意思啊,小时候落下的老病,看数字就想睡觉。技术上一直没有长进,frank说了很多次。
2002年 8月
申请 江湖。好友申请江湖失败了,于是说再也不申请了也不去了;frank却是无所谓的,因为他本来就是会员了。我很小心的说我也想申请;结果还是被frank抵了回去,拍照片才一年,提这个要求是有点过分了。还好他从来不干涉我的决定,只要自己拿定了主意,他就会帮我。挑了几张片子,惴惴不安的寄过去,无可奈何的等待着茫茫然的未来。
2002年 9月
通过 江湖。结果通过了。我跟frank的第一反映是:他们肯定搞错了,我曾经设想了种种的艰难就是没有想到可能会有的顺利。只是,时至今日我已经想象不出那时的兴奋了。记得过了很久,有一次遇到哈斯,很小心的问他,我拍的片子真的够资格入会么?他没有正面回答我。只是告诉我,他也是看过很多照片的。于是不敢再问了。
2002年 间歇的月
贴图 江湖。一直很小心的使用每天两张的权力,一直很认真的行使每月一次评图的工作。虽然我发现我喜欢的其实和大家认同的相差很远,可是我也觉得在这里并不孤单。对了,因为我入了江湖,于是我拥有了自己平生第一台相机:欧林帕斯mju2,这是frank奖励我入会的礼物。用它,我拍出了一点大家还算喜欢的东西。最让我得意的一句话是:贝贝用家里最差的机器拍出来家里最好的图片。呵呵,忘了是谁说的。体谅一下女人的虚荣心吧。
2003年 4月
结婚 非典。终于跟frank修成正果了,在非典的时候登记。当时很开心的告诉纳纳,然后纳纳说希望江湖的老流氓们能够搞个聚会。当然,聚会最终还是没有搞;追究其原因,我想还是我和frank不太合群吧。其实,在自己的房子里待着,我就觉得已经很知足了。想想大家的祝福就已经很开心了。
2003年 某月
祝福 聚会。第一次见到大家,是因为无畏的归来。那时还是夏天,好多人,我都没有认全,满满的两桌子。当自我介绍到我的时候,无畏站起来带着大家恭贺我们新婚,那一刻,感动的想哭。我们得到了父母的祝福,得到了同乡的祝福,得到了同事的祝福,可是朋友的亲声祝福——却只是那一次。
2003年 间歇的月
相识 江湖。此后又陆陆续续的认识了很多江湖的人,一起玩,一起聊天,这样那样的事情;还是摄影,可是却不如摄影这般简单了。如果摄影也讲感情的话,那摄影就是复杂的。最近的东西一直觉得不怎么好,不好在哪里,不知道;能够到哪里,不知道。难受得很。
2003年 12月
回顾 年末。看见大家的回顾里出现了自己的东西,感觉很开心,虽然那是用mju2拍的,虽然很不讲究,可是——也许他真有什么呢?也可能是文字的缘故。每次大家说“好”的时候,我总是备感茫然;我不知道好在哪里,这个词让我觉得危险。也许是无意间的流露,终于有人说,我是一个不好交流人了。
2004年 1月
辞职 自杀。这就是一年的开头么?这就是一年的结束么?我生日在1980年说是猴年,如果按老历算是羊年。很多人都说属羊的女人命最不好,呵呵,也许吧。为了一个本不是个人问题的问题,杀了自己。置之于死地而后生吧。拍照片对于我而言,路还长着呢,在哪里不是走呢——
不知道是该爱还是该恨,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关于死的感觉。如果说寂寞,那是有的,可是这也不是今天才有的啊:)
贝贝
因为自己是个偏执狂嘛,所以下的赌注很大,结果一不小心把自己输掉了,呵呵,就是这样,认赌伏输嘛——大哭过了,生气过了,悲哀过了,默然过了;却也明白了很多,这个世界上,不换一个位置站站,是永远不会明白某种感受的。虽然我也很遗憾我所亲历的一切,可是,永不后悔。
8号,frank去上海了;我是前天晚上才回来的。结果两个人连晚饭都没有来得及吃,就又分开了。好像到了年末,分分合合的事情就忽然变得频繁起来。
那天北京的风很大,穿少了衣服,一个人去吃午饭,哆哆嗦嗦的,街道冷清,大概是附近的学校放假了,没有了孩子们的喧哗与疯闹反而有点不习惯了,去老地方吃饭,感觉却不是那个老味道。
下班的时候天照例黑了,约了朋友一起吃饭,急匆匆的跑过去,却发现他们已经吃完了,也没有给我加菜,于是喝了一点酸奶将盘中的冷菜吃完,还是觉得饿。他们7点钟还有活动,来不及给我吃饭的时间了。于是谢过他们,又打车回去,还好一路畅通。
房间里的暖气总是觉得不足,待在哪里都觉得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还有盖一个薄被子,直到这时,frank还没有打电话回来,想必很忙吧。
看完了《画魂》,开煤气洗澡,因为闸门很紧,以前都是frank帮开的,这次也要自己来了。才发现厨房里烧得开水是热了又温了,本来是想兑点蜂蜜喝的,也算了。洗澡,让头发慢慢的干。
洗到一半水就冷了,只好关了又开,左等右等都是冷的;冻得我瑟瑟发抖,可惜煤气的阀门在厨房,咬牙光着身子跑过去,一看是火灭了。然后关水关阀门,开阀门开水往往复复好几个来回,水都不能给我安分的热起来,满身的泡泡是一定要冲一下才能干净的。正好,frank来电话,我一句问候的话都来不及说,就开始汇报问题。他问我是不是开了排风扇。我一想,是啊,怕被煤气熏死嘛。不过还是听他的话关掉了。水果然是热得很稳定,虽然我到现在都不明白这煤气和排风扇有何关系。
很害怕感冒,把自己裹的像一个粽子,上网找朋友聊天,就当是找个人说话好了。frank打电话过来说刚刚开完客户答谢会,正和同事吃冰淇淋呢,这是11点的时候,然后他的同事跟我说话,那女人推荐我去扬州,然后又告诉我说另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的声音很柔美。我叮嘱她别忘了带frank去给我买点好吃的回来。随后,好友又给我电话,说好明天到她那里住,实在不想一个人在家了。
放催眠曲给自己听,结果还是睡不着,一张碟都听完了,还是睡不着。手脚越睡越冷,起床开灯,给frank打电话,如果他在酒店,我们可以安静的聊会儿天,结果他的身边很热闹,说还要跟同事们吃消夜。我说,你就好好玩吧,我要睡觉了。迷迷糊糊1点多的时候,有朋友电话,又聊了一会儿,说些不打紧的事情。再睡——再睁开眼:终于到了第二天。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家和学校离得很远,每次放学就一个人做公车回家。在车站的旁边有一个小书店,等车的时候就去里面翻书,看到想要的书就攒零花钱来买;大概五六块钱的书也要熬一个多月才能拿到手。印象很深刻的一本是最初到买的《聊斋志异》绘本。因为是图画书,害怕家人知道了说乱花钱,只能藏在抽屉下面,每每看见父母的卧室关了门,才拿出来仔细的翻。图画就是传统水彩绘制的,无论是妖怪还是佳人都非常美丽;简约的文字让我也能把故事读个大概。时至今日,其间细节已经记不精确了,大抵留下的感觉只是这其中的人物多为爱情激进派,爱上了就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上天入地落俗成人;或者干脆灵魂脱壳,一阵轻灵的相随数载;直到有了重返肉身契机,才一个团圆皆大欢喜。小时候哪懂得爱情能鬼魅到这般甜蜜,只是觉得好玩。
中学之后屡屡搬家,那《聊斋志异》绘本也不知遗失在哪里;身边的书倒是越来越多,看的东西也越来越杂,再往后竟发现了一个不成规律的定势:似乎年代越是往现在走,小说中的爱情就越是捉摸不定。如果不能跟妻子长相守的话,总还有个情人来依托的;而再后来便是情人也不可把握——没有了灵魂脱壳的追随,也没有了才子佳人的故事。好像爱情失却了鬼魅就不免来得残忍。
最近又翻了一本书,发现它竟然也是一个关于灵魂脱壳的故事,仿佛看见老友一般心里不胜欢喜,小时候看聊斋的一幕又浮现出来。然而,仔细看完之后才发现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村上春树的“斯普特尼克恋人”独自坐在高高的摩天轮上,看见自己的肉身在黑暗包裹的房间里与男人性交,以至心乱气躁一夜白头失了灵魂;此后被一个随性的女子爱上,两相交好度假于海岛上;然而脱壳的灵魂终究是没有回来,是不是因为白了头发,灵魂就不认识呢?当“没有灵魂”的事实被那个随性的女子知道之后,那女子也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失踪了很久——就像被蒸发了一般,连同她们的爱情。然后她又毫无征兆的回来了,带着一身疲倦却毫无答案。只是大家都活的照旧,没有人追究灵魂是不是回来了,没有人再谈论“被爱”或者“爱上”。如果曾经有过爱情的话,它终究随着灵魂脱壳飘然而逝了。
我不知道日本的村上是不是也曾读过聊斋,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喜欢灵魂脱壳的爱情故事——译者说村上讲述的只是一个关于孤独的故事,“斯普特尼克”的意思是“旅伴”,然后被用在一颗永远无法回收的苏联卫星上,而在那颗卫星上还有一只活着送走的莱卡狗。这一切都早有预谋暗示爱情的无疾而终,灵魂脱壳不再是摆脱孤独的最后挣扎;而是为否绝爱情埋下的伏笔。
——“自那以来,堇便在心中将敏称为‘斯普特尼克恋人’。堇喜欢这句话的韵味。这使她想起莱卡狗,想起悄然划开宇宙黑暗的人造卫星,想起从小小的窗口向外窥看的狗的一对黑亮黑亮的眸子。在那茫无边际的宇宙式孤独中,狗究竟在看什么呢?”
也许,狗根本就没有看到什么;也许,斯普特尼克恋人根本就没有爱情;也许,有了灵魂脱壳的鬼魅爱情也未必来得瑰丽。叫人不再奢望有什么能够对抗孤独的东西,比如爱情。
今天感到非常之寂寞,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新的情绪周期又上来了,是不是因为看到了自由感觉关于可可西里的调查报告,是不是因为江湖评片里各种各样风马牛不相及的说词,是不是因为今天的工作又已经早早的做完了。跟同事也无话可说,我是想说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语言来交流;然后,天一下子就黑掉了;我看见我的偶像也一下子就跌了下来。释迦牟尼和杜尚在我还没有解读完成的时候就开始影响我了,谁叫他们是如此相似?谁叫他们生性就有质疑前提的习惯?我不想就我爱的东西或者情绪或者当前而发表言论,一旦可以言说就不复她本来的面目了。当林播告诉我我可以就我看到的东西我感受到的东西写一些东西时,我确实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可是转念一想:这种感觉却并不适用于我,我从来就不相信可以通过某种有形的手段来交流,比如文字或者语言、图片,因为甚至都没有掌握相同的解读密码,得来的判断更是千奇百怪,而大家都是通过判断来规划自己的轮廓的,那么谁又愿意暂时放弃自己的判断来尝试别人的角度呢?担心自己的迷失,其实还是无法肯定自己,安全,对于我们这种动物来说真是奢侈的词汇。在我这里或者在别人那里:交流的方式总是有排他性的,带着排他来实践交流的目的,这就是我们的作为么?就慢慢的去碰吧,去找吧,一年不行还有一年,不然再加一年,直至死去。所以你可以不跟某个人交流,你可以跟某个附着着感受的东西交流:比如音乐、小说、电影等等诸如此类的文化产品,就像大浪淘沙一样去找寻,这并不会增加多少“遇到”的几率,和所花费的时间与经历相比;还有可能的是你找到这个东西背后的“某人”已经是不可接触的;那么最多能得到的也是“通感”而非“交流”。那么即便找到了可以交流的某人又如何呢?交流的快感与恐惧交流失去的痛感天衣无缝的交织在一起,所以对此,我已经不期望什么了。大抵知道如此就可以了,不去设想,不去判断,吃饭的时候吃饭,睡觉的时候睡觉,呵呵,颇有点禅宗的意味了是吧,你看一说就假了。不说这个了,究竟谁都不得解脱,如果真的解脱了,禅宗不得流传,而需一代一代随机的顿悟,就像出生一样,死掉的一切都随之而去,他成就的经典只是他的;活着的从头开始,吃饭睡觉还有顿悟。知识或者更明确一些:理性是可以被教授的,因为它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也不以个体的深灭为转移,可是佛道提倡的顿悟感受则是唯心的个人化感受,与理性的对立,如何能够通过言传身教得到其精髓呢?佛陀也在寻求有悟性的人来继承他的衣钵,然而养活他的信仰他的却是更多的与悟性无关的人;佛陀无辜佛陀无奈,佛陀也是人而来的,六年的迷途不算短,可是它的存在总是有必要的。哪怕是佛陀也走不出现世的悲哀人的存在。那么杜尚的一切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我不知道为什么王瑞芸会如此的崇拜他,类似于某种对佛陀的崇拜,同时她还好奇为什么美国的现代艺术家会如此的骑在巨人的肩头上为所欲为,同时她还深深的为这些现代艺术家并没有得到杜尚的真传领略他的精髓而扼腕叹息;如果她真真是这么觉得,那么她又如何是得了杜尚精髓的主呢?连基本的平易都没有,恐怕连杜尚看到了也还是会一笑料之吧。过多的表达自己的主观,于我现在看来真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情,并非讽刺,只是觉得有趣,有趣的对象也包括自己。如果追求一切前提的前提,剩下的只是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如果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在某种环境下,比如成为和尚或者道士或者名人,那么剩下的就是控制自己不要考虑生存之外的事情,可以活着,可以做事情,可以微笑,可以唱歌,可是不要考虑——考虑这些的缘起缘落大小深浅,让别人去添加意义,让他人去考虑自己认为没有结果的东西。这是懒人哲学,从中不仅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表情还能看到五花八门的人性,多好呀。生活如此丰富,只是挡不住寂寞。
3个月前,有个朋友忽然辞掉了薪酬很高的工作,买了画室专心画画,结果现在积蓄用尽,画却买出的不多,最近见到他,感觉很是潦倒。我劝他再去找一份工作,至少日子总要过得去吧。可是他说:“回不去了。而且——”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觉得现在挺好的”。“挺好?”我叫起来,“你这么请客,要我买单;还挺好?”他笑了笑,“你喜欢杜尚吗?你去看看杜尚吧。”
杜尚——1887年7月28日,出生于法国Blainville,公证员的儿子,杜尚-维龙的弟弟,因逃避兵役而“速成”艺术家,给《蒙娜丽莎》画上小胡子,把小便池送去展览,试验性《下楼的裸女》,暗地制作《大玻璃》,常年与人下棋,总被社会关注,拒绝吸纳入伙,影响千千万万……据说他去世的时候很安详,因为他活着的时候很快乐。杜尚被卡巴内引导着讲述自己的生活——时刻被公开的自己的作品。
《杜尚访谈录》——自序告知“读者不妨先读访谈录之后的附录,其中集中地介绍了杜尚的艺术和人生,聊可作为访谈录的导读”。然后我翻看目录:访谈录之一《八年的游泳课》,这的确是个隐喻深厚的命题:艰深。之二《一扇朝向另一些东西的窗户》,我不知道一扇窗户本该朝向哪些东西:古怪。之三《通过〈大玻璃〉》,似乎涉及到了创作领域的问题:专业。之四《我喜欢呼吸甚于喜欢工作》,这个简单易懂富于感情,只是对于工作,杜尚从来没有像需要呼吸那样需要过,谈到喜欢自然也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事情:牵强。之五《我过的是一个侍者的生活》,如果“侍者”这般单独拿出来说,想来也是不简单地角儿(要不就是简单至极),那么杜尚为何出此言呢?不知。单看标题就觉得实在了不得,难怪我的朋友会就此选择一条非同寻常的道路,虽不能说是杜尚一招命中他的要害,可也是身中其毒的必然反应。
我不得不响应译者的忠告,老老实实的从附录看起。怎么看也不想是在看一个人的生平,到更像是美国现在艺术简史。众多耳熟能详的舶来艺术比如什么达达艺术、什么行为艺术、什么超现实主义、什么……都能和这个在自己的国度得不到“应有重视”和“正确认识”的杜尚搭上联系,或者杜尚干脆就是这些流派的始作俑者。然而他只是在各个形式领域里浅尝辄止的小试牛刀,把发扬光大的宏图伟略都留给了美国新兴的艺术家们;他们在杜尚的身上看到了“速成”艺术家的通路(尽管他们很多人并没有杜尚深厚的内力),是否能逃避兵役也不再成为主要目的。在杜尚“艺术可以非艺术”的思想指导下,美国现代艺术空前繁荣起来;而译者不免为此而扼腕叹息:“(那些后继者)他们似乎的确把杜尚的思想贯彻得不能再彻底了。然而奇怪的是:即使他们做到这个程度,他们依然还是没有达到杜尚的境界,真的没有。……他们似乎谁也没有勇气像他(杜尚)那样肯作了无牵挂的平常人。”我只是纳闷,杜尚当时已经是一个小有成就的艺术家,哪怕失守做了什么错事,也会有一堆评论家来论证“错”的合理性,那么他还需要牵挂什么呢?而那些尚未称为“艺术家”的艺术家们又怎么可能“了无牵挂”?如果真是这样,恐怕连进入的门槛都没有了。这大概是个前提有无的问题,而非简单的现象比较。再退一步讲,如果真有人活脱脱的把杜尚有内到外的继承下来,可能别人忘却的几率更高:谁会记住一个“杜尚第二”呢?连嘲弄和讽刺都来的好无新意。
其实说到底,大家无非是对杜尚的“自由”顶礼膜拜,杜尚轻而易举的把艺术变成了非艺术,因为他不想中艺术的毒:“在我看来艺术是一种瘾,类似吸毒的瘾。……艺术的存在绝对不是如同真理的存在一般。可人们谈到艺术会用对宗教般虔诚的态度,为什么艺术会受到这样的推崇?它等于吸毒,就是这么回事。”那么在“艺术可以非艺术”之后呢?当这句话如同“艺术不可以非艺术”一样成为固定的判断之后,是不是新的毒素又产生了呢?杜尚给自己圈定了自由,可是拿过他的“自由”套在自己的脖子上,就依然还是桎梏。
我想我是该找那个朋友谈谈了,问问他:你是不是中了杜尚的毒?
自从大爹抱定终身不娶之后,我们就不得不默认他将与猪过一辈子的事实了。
大爹是亲爷爷和亲奶奶生下的第一个儿子,头一子——多少有些特殊意义;所以自娘胎里就被做上了标记——大爹的右半边脸几乎都被一块突出的肉色的胎记占据了:右眼悄无声息的隐藏在胎记里,以至于亲奶奶在最初的几年里以为大爹是独眼;右嘴唇因为胎记的缘故比左边要高出很多,说话一快就发音含糊。据说大爹小的时候胎记还算小巧,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那记号也越变越大,颜色越来越深;直至后来到了野狗见到大爹也要侧目而行的地步。
为此最伤心的还是亲奶奶,好不容易在两个女儿之后得了儿子,却又生的这般特殊;她不得不再次怀上孩子,随后有了我的二爹、三爹直至我的爸爸……在第十个孩子出世之后,亲奶奶习惯性的生育工作终于戛然而止。此时我的大爹已经二十有余了,作为对不完美身体的补偿,大爹的活得十分健康,好几次家乡闹瘟疫,瘟疫都避他而去,就像流水绕过石头一般。这种奇特的生命力让长辈们突发奇想,渴望借此延续家族的血脉,即便略带些面容狰狞的基因也算不了什么——得了大好处总该有点牺牲吧。于是族人纷纷在自己的身边网罗女子,給大爹牵线搭桥:起先还看看家族门庭之类的,后来只要模样周正手脚齐全就行,再到后来上自三十五岁的离婚女性也可考虑了。
大爹从来不担心什么,仅以“长得丑不是错,出去吓人就不对”的态度坚持在家养猪,直到亲爷爷和亲奶奶寿终正寝,直到小猪成大猪大猪生小猪往复了五次之多,直到爸爸娶了妈妈妈妈生了我我长到2岁——也从来没有终止过。
两岁,那是我和大爹的第一次见面:大爹开心的抱起我,妈妈却有点担心,我伸手去摸大爹脸上的肉胎记,大家看着惊呆了,我旁若无人嘻嘻微笑,搂住大爹的脖子(根据妈妈的回忆)。“血肉相亲、血肉相亲……”爸爸擦着额头上的汗说;紧张气氛顿时像撒气的皮球一般松弛下来,“大哥这么亲孩子,干嘛不自己娶房媳妇生一个么?”不知谁就势说了这么一句,大爹却白了他一眼,“非得跟人过么?……我带贝贝,看小猪仔子去了——”
自此,再没有人提起大爹的亲事,大家开始跟大爹多谈猪仔的事情;每每说到兴奋处,大爹脸上的肉胎记总是一颤一颤的。
据说,只有我和猪在见到大爹之后,没有表示吃惊,甚至还表达了一通亲昵。
城门
很喜欢那座老城,总想好好写它,可是总也写不好:心中的那个印象一落到纸上,便模糊起来——好像墨汁落到水里,淡淡地化开了。
小时候一直住在城外,每每进城都要走过一道长长的弧形的城门,那么长,一眼望不到头的样子。进城门的那一瞬间,总觉得它是黑压压得扑将过来;悬着心紧张的走在城门中,忽见大片阳光“哗”的一声倾泻下来,把刚刚适应黑暗的眼睛打得措手不及,城里的景象就从这白花花的阳光里显影而出。于是悬着的心放下来——我进城了。
进城就好,城里有商店,城里有学校,城里有理发店,城里有餐馆,城里有邮局,城里有公园,城里总能生出各种各样没有见过的新鲜玩意儿,城里能有什么是没有的呢?没上学的时候,进城就像上北京,单是趴在橱窗外看上半天也是很美的享受了,如果能够到商店里买一件自己喜爱的东西,那就是比过年还要欢喜的事情了。上学以后,进城忽然成了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来来回回走的就是一条路,进进出出的就是学校城门和家,说来说去的也无非就是学习,。
太爷像雪花一般从天而降,落地化成了一个大将军。——大爹讲故事总是这么开头的。
据说,太爷出世的时候天空飘雪与我出生时的情形一样——这种淫雪菲菲的意向经常让我突发奇想,以为除了简单的血缘关系之外,我和太爷定有某种不可名状的隐秘关联;尽管我们素为谋面甚至相隔近一个世纪。
没有人能够说清太爷是如何成为大将军的(我想大将军应该是个误读,那年头已经不流行叫这个了,一般都改称军官),但老人们都一口咬定他就是大将军,而且还是权倾一方的大将军。这种不容置疑的态度让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一种虚无而笃定的优越感,就如我知道雪花在冬天便会飘飞但我不必理会它从何而来。至于这种优越感能够做何用处,我从来没有想过;但是它令我感到安全,令我觉得太爷亲切。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认识了“历史”的好处也就此作了一个冒进的举动:为了验证大将军太爷的真实性,我偷偷的借了地方志来读——在上面检索太爷的名字。如果他真如老人所言那般“大”,那么地方志不会不为他著一字一词——结果:我没有找到太爷的名字。
这一发现让我无比失落,就像行走端正的蚂蚁忽然被踩死抑或坐标系的原点莫名消失——如果关于“大将军太爷的存在”都不知是否真实,那么我们这些后人又是从哪里来?我们延续的血脉与固守的态度又是为了谁?我不知道我是无意间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还是如海盗般发现了宝藏,我很想找一个亲人来分享:“告诉你我们顶礼膜拜的‘大将军太爷’可能是个假的!”可是我又担心听众会如我一般变得六神无主,结果自己变成了一个破坏分子。我不再能心安理得的听大爹讲故事,“太爷像雪花一般从天而降,落地化成了一个大将军”——我忽然觉得大厦将倾。
我终于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这段无法定义的经历。考上大学之后,有一年春节回家,长辈们忽然提起要重续家谱的事情,大抵是说虽然后代中尚没有出人头地的迹象,但至少也该给祖宗们(至少也是太爷)一个交待,尤其是现在政策也允许了。而我是同辈中学历最高的人,这个工作自然该落到我的头上,作为报答我也可以作为家庭一员被录入家谱(按常理,女孩子是不能被写进家谱的)。我听后漠然。
直至前不久,我很偶然的在《读书》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讲历史话语权的;大抵观点是:
那一年很不巧,我生病住院了,然后妈妈也生病住院了,爸爸照例还是出差。我家的动物们一夜之间都成了孤儿。
本来是不再想阿猫阿狗的,那些心志早在猫幺和美人身上磨灭殆尽。可是,朋友亲戚们还是不停的送过来,就像依照惯性不断转动的轮子一般;而且他们每每都摆出一副“你不收留,我就扔掉”的样子,真让我始料不及。
其中最离谱的就是阿狗的到来,我的邻居养他两年多,说不要就不要了——以前喜欢的时候像个宝贝,如今觉得麻烦就变成了累赘。我跟她说:我家已经有小猫了,他们在一起不能合的。那女孩便哭丧着脸说:你不要的话,妈妈就会卖给宰狗的!于是我就收养了阿狗。
已经成年的狗,很难再认第二个主人了,尤其是两家还离得这么近。带他散步的时候,他总会不由自主的跑到以前住过的院子外面,定定的站着,还呜咽几声,自知是没有人应的,泱泱的又离开——他不时的回头看看,仿佛以后再也见不到了。下次放出来,他还会这样,渐渐的都成了某种仪式;只是那院里出出进进的人,撇见了他也不再正眼瞧他;有时候他会跟着曾经的主人跑几步,随后又自己停住,怅然若失。我不爱他,但我同情他;也许,是同情自己。为了纪念他以前的主人,我没有给他改名字。
阿狗自己很争气,一点也不闹,而且还跟我的阿猫很好。阿猫是同胞姊妹里面最弱的一只,出生四个月还只能吃流食,毛色零乱,眼睛脏脏的总也弄不干净。他们遇到的第一天,阿猫忽的躲到沙发下面,直到饿了才出来;第二天,阿猫敢靠近阿狗了,狗狗为了表示亲昵,添了她,阿猫再次躲到沙发下面;第三天,我看见他们睡到一起,阿猫枕着阿狗的肚子,两人都很甜美。此后,他们经常一起出去玩。有一次,我看见阿猫蹲在阿狗的背上,被他带着去看狗狗的老家,直到吃饭的时候才回来。
如今,我们家病的病,走的走:定需要一个人过来才好,不然谁来喂我的阿猫阿狗。妈妈疲惫的说:不行就送人吧,现在连自己都顾不过来了。我自是不说话,妈妈便也只好作罢。最后说退休的外公会过来,于是我心里踏实了些。
一个月后我出院,家人都很开心,我走到院子里,忽然发现空了很多:阿猫阿狗都不在了。问外公他们到哪里去了。外公竟然告诉我他不知道!不停的问邻居们,却说没有留意。一直等一直等,太阳落江他们都没回来,我的阿猫阿狗,哪里去了……
外婆说:你的外公自己只会下面条吃,还会给你看阿猫阿狗么,看屋子就不错了。
于是心里老有那个影子:空荡荡的院子外,站着一只狗,狗的背上蹲着一只猫,他俩安静的好似默哀。
现在还有联系的朋友,多半都是初中时留下的,这却是当时没有想到的。
当时,只是害怕,去学校之前就被家长打了很多预防针——好像进校门如进火坑一般;于是战战兢兢的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老师却是很喜欢我:因为我上课不说小话、不吃零食、不打瞌睡、不做小动作,课后按时回家、按时完成作业、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成绩很好品行端正,老师便像得一个稀罕物似得说:城里来的孩子就是听话勤奋。老师越这般说,同学就越发生气,时时有人在我的背后画小猪,若不然就是拽我的辫子;总之,孩子能使出的损招我一个都没有逃脱。心里苦恼过,却是没有埋怨,暗地里还有点羡慕他们:比如女孩子可以披着长发或者抹点口红——这些于我都是不能的。
初二上学期,香港出了一个女星叫周慧敏,人如其名,聪慧美丽,大家都很喜欢她:同学的课本里贴满了她的头像,女孩学她留起了直发,男孩人手一件印有她大照片的T恤,大街小巷里流传着她唱的歌,地方电视台热播她主演的电视剧。如果你无意流露出对她不了解,立刻会受人鄙夷,如果你有意表达出对她的不屑,立刻会被人痛斥;总之,大众情人是不能不被喜欢的。
那一天,也忘了是什么原因,我披着头发去学校(往常,妈妈是不会同意这么做的)。忽然有个同学过来说:你这样子有点像周慧敏呢!不久,又有人过来说:居然长了一张明星脸啊。一堂课的功夫,好像全校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我走在学校里,总觉得有人若即若离在悄悄看我,要不就是窃窃私语声大到我能听见,或者放学回家时无端多了一些“同路”人,还多了自称“哥哥”的男生们在身边等待我来寻求保护。只是头发再也扎不起来了,因为扎在头发上的皮筋总会被人用小刀挑断;于是上学后就把头发散开,放学的时候再扎起来。很自然的,我开始偷偷的关注周慧敏的举手投足音容笑貌,开始喜欢哥哥们和捣蛋分子打群架的模样,开始热衷于跟女生上课溜号逛商店买些经看不经用的小玩意,开始觉得市里人其实很容易接触甚至也蛮可爱的,开始有了关系很铁的哥们和姐们,开始拿出温习功课的时间对着镜子打扮自己,开始留意是不是还有别的女生比我更像周慧敏……同学们已经不再叫我“好热呀”,而是叫我“周慧敏”了。
好梦结束的忽然——我的成绩漏了馅,妈妈和老师立刻对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结果一时不能适应,我被送到医院里。周慧敏在我住院的某日过时,其名忽然在空气中隐匿,无人再愿提及。
美人之后,我便再也不想爱上什么了。
没有人跟我提美人,父母也是,好像美人不曾有过。以前排队的等待陆陆续续又有了结果,于是我们家养了一只猫同时又多了一条狗,他们相处的一直不错,晚上还彼此取暖,只是小狗爱吃猫粮,后来我们就只做猫粮了。
院子里的金银花藤上,我放养了好多晶莹剔透的虫子;给爸爸钓鱼用的,他们很乖,只吃叶子不吃花朵,不然妈妈会生气的;听说虫子长大了就会变成蝴蝶,我一直很好奇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可惜他们都没有活到那一天。
长毛兔是在院子里捡到的,不知道主人是谁,给他青菜萝卜他也就不乱跑了,以前一直觉得小白兔是很干净的,等看到他吃自己的粪便,也就不这么认为了。后来来了一个不认识的奶奶,说兔子是她的,于是我们就送给了她。
刺猬也在我们家住了一阵子,顺利的产下一窝小宝宝,爸爸把所有的鱼内藏都给了她,说是补身子用的,妈妈坚持认为刺猬是素食主义者,只给他们水果,我曾经看到她微露的肚皮呈现出极其脆弱的粉红色,于是我一直担心她会扎到自己。
听说我们家里还有蛇,是邻居们说的,外婆知道后坚持让我们不要打,因为家蛇是不能伤害的,此后我们就有意不收拾计较旮旯的地方,省得彼此遇到觉得尴尬。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自从知道这个消息后就发现家里的耗子少了很多。
我还收养过一只受伤的小蝙蝠,在收拾院子的时候;我发现她已经坐在蚂蚁编成的躺椅上了,于是我赶走了她身上的小东西,把她放在窗台上,那时候她还活着,并且不失时机的咬了我一口,望着指头上充血的牙印,我琢磨了很久要不要打什么疫苗。
麻雀是不能家养的,不过自从家属院里的孩子知道我收养蝙蝠之后,便不断的把各种小东西放到我家的院子里。那只断了翅膀的麻雀便是其中之一。很难受的经历:我想帮助她,可是她却拒绝。我只能给她一点吃的,却不能捉住她固定她的翅膀,给她养好伤。
我们家最奇特的宠物是一只成人手掌般长的蜈蚣,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正好过春节,亲戚在客厅里打麻将,他就大摇大摆的走过去,大人们都慌了神:这家伙咬到孩子们可不好,于是人人喊打,结果也没有捉住。估计他现在还在客厅里晃悠呢。
他们都很好,从来没有伤害过我们;因为我们的不经意,于是也没有人伤害他们。我听爸爸说这个屋子以前就是仓库,我们来了才改成民房的。说到底我们该感谢这些原住民的接纳才是。
猫幺走了,留给我们的只是一副找不到对象的碗筷。转念又想:猫幺是不用碗筷的,那——又是谁的?
虽然我们从不曾在他身上寄托过什么,可生活中的留白却让我和妈妈一度抓狂。从来没有像那时这般关注:亲戚朋友的家里是否养了宠物,他们的宠物是否准备生小孩,生了小孩是否计划送人。我们不断的在各处挂号排队,一会儿是波斯猫,一会儿是小菜狗,一会儿又变成了长毛兔……总之是活物的就不放过。来来回回折腾了一年多,我们终于等来了一只小狼狗,这次是舅爷爷给送的。
名字是早定好了:不管是男是女是猫是狗,就叫美人。
我的美人不是当时市面上流行的狼狗的品种,一身灰褐色的毛皮看起来颇不纯正的样子;更可怕的是他的一只大耳朵总是不可救药的耷拉着,听邻居们说狼狗的耳朵都是竖起来的,他的怎么会这样呢?为了让他的表现能够配得上他的血统,我甚至动过在他的耳朵里立一根火柴棒来撑耳朵的念头。这一切当然都是美人不知道的,他总是表现得那么快乐,一看见我们回家就摇头摆尾左磨右蹭哼哼唧唧的,一副高兴的不知道该把自己怎么着的样子,连我们都会被他感染,莫名其妙的兴奋起来。
这一次他最亲的就是我了,有例为证:三人回家的时候,美人总会腾的站在我的面前,前爪非常潇洒的搭在我的肩头,热乎乎的舌头就伸过来了,舔舔我的鼻头舔舔我的脸。那时候,他都这般高了,记得刚抱回来的时候,他还只有我的小臂长。
美人很胆小,虽然他的身子骨能够哄住不少人,可是他从来不敢独自到陌生的地方。如果我带他去,也总是贴得紧紧的走,屏气凝神连舌头都躲回嘴里;虽然有点为难,还是亦步亦趋的跟着,满眼荡漾着新奇。而一旦熟悉了某地,他便活泼的肆无忌惮,好似自己发现了宝贝,急冲冲的像你邀功,你若装作冷淡,他便会摆出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样子回敬你。美人好像天生就是要被人疼的,你不疼他便是你的罪过了。
爸爸一心要让他变得彪悍起来,给他吃生肉还训练他;美人只当是玩耍,依旧是满心欢喜的样子。有一次爸爸训练他拾飞盘,正好遇见我路过,他便回头直愣愣的望着我,爸爸叫他他也不理,飞盘尴尬的落在远处;我冲他点点头,他便飞也似的跑过去,稳稳的将飞盘放在我的手里,口里还急急得喘着粗气。他那一脸真挚的模样让我看的直想哭。
他为什么总能那么开心。他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爸爸又要出差了,临走前跟妈妈说:晚上记得把美人的食盆拿进屋里(往常是放在院子里),天气凉了,早上热过了再给他吃。妈妈很仔细,只是有一天忘了收进来,早上还不忘热了给他吃。很巧的是那天中午舅爷爷也过来了,很巧的是那天有人在他的食盆里放了毒,很巧的是那天我早早的离家上学了,很巧的是美人乐滋滋的把所有的食品连同毒物都吃了。妈妈说:他走的那么快,都没来得及叫出声,那么安静的躺着,眼泪却是落下来,美人在哭。舅爷爷说:你妈妈以为他还会醒来,上午也没有上班就在家等着。后来我把他送去埋掉的时候,都快抱不动了,长这么大啊——才一年半。
我没有看到他最后的样子,所以他还是那么完美。美人消失的那一刻,我恨不能举刀杀人。
大抵原因可能是太奶奶正迷惑于某个马上的矫健男子,结果就被其驽了去成了一房,;可能是亲奶奶第一眼看见的便是一顶军帽,于是记忆犹心认定此男人除了是自己的老爸之外还是一个大将军了;也可能是大爹因为先天发育过剩在外备受嘲弄,忽然有一天太爷穿着军服出现在身边就再也没人敢欺辱他了,于是印象深刻认定此老人除了是自己的外公之外还是一个大将军了。
据说:城和市是两个地方,因为喜好问题,一直明争暗斗,斗到后来上面的领导们都不耐烦了,说:叫城市好了,合在一起看你们还怎么斗。于是:就有了“城市”这个词。
故事的主角一个是四方城,传说历史悠远楚国曾建都于此,尽管那遗址如今已只剩下一抔荒土;另一个是滨江市,因为航运发达曾一度被外国人划了去,至今还能在中山路上看见别致而落魄的欧式建筑。
前者悠悠而来怎么也有上千年的历史,明清的城墙像紧箍咒一般的围着它,城里的人将它维护的很好,“它是文化”很小的时候老师就这么说,一直记得。大人们都只要我们读书好,读书好了,就什么都有,其实,城里的日子好生清贫。这清贫也是比较后者而言的,滨江市在近代史的缝隙里忽然被发掘出来,随后又荣幸的赶上了第一股开发浪潮,成了一个人人称道的商业新“市”;那里的经商之风从来都压着学术之气,毕竟落在纸面上的还是纸币最值。其实,这两地比邻,从城中心走到市中心,不过五站地的行程。
上小学的时候我从两地的边缘往城里走,上中学的时候我从两地的边缘往市里走。父母都渴望我成个文化人,对我只能去市里念书的事实一直无可奈何(地方分配如此);他们小心的叮嘱我:不要跟“那些”孩子混在一起,也不要跟“他们”说你在城里念的小学,记得你是一个“城里人”!
于是我跟“他们”在一起,却小心而自豪的做着“城里人”。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读课文,我念到一句话,里面有个“热”字,我读成了“re(四声)”,可是按照市里的读法应该是“ne(二声)”;顷刻间,班里炸开了锅——原来我们班里有一个“城里人”啊!后来我才意识到:尽管两地相近乡音相似,可是终究有一两个标志性的口音相别。以后同学们跟我打招呼,都不再直呼其名,而是学着我的腔调说:好热(re四声)呀。
我在初中没有坚持多久就生病了,躲到医院里,一学期一学期的休假,后来的功课赶不上了。妈妈请求校长让我再多念一个初三,可是校长说我的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完成了,初三没有必要多留。于是妈妈耐心的解释:这孩子小学念了五年,算下来是八年,本来就少一年。结果校长满脸含笑的说:那你就带着孩子回城里补那一年吧。
妈妈真带我回了城里,不是读小学,而是念高中。没两年,城、市合并了,一团和气的样子。
随着那份离婚协议书的消失,爸妈也不再提离婚的事情;至于那东西是怎么没了,便成了一个谜。
后来我想到了一个可能的解释:一是被我家的猫幺拿来当爪,给抓破了不能用了也就扔了。结果爸爸每年照例都在春节的时候回来一次,妈妈也渐渐丰富了自己的日常生活,三年以来都相安无事。我们甚至为了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而养了一只猫,这样三人聚在一起的时候,父母就满可以绝口不提自己的生活,而谈我的学业,说得多了就拿猫来代替,我也可以就势插上两句。
因为是幺姨捉过来送给我的,为了纪念她的功德;我们给这只踏雪小狸猫取名:猫幺。
猫幺一直都活得很自我,有时候我和妈妈忘了给他喂饭,他就自己到仓库里抓耗子;嘘嘘便便一定要在屋子外面,我们只好在门角掏了一个洞,方便他出入。他不太喜欢我和妈妈,每次跟他玩到后来,他都会恼羞成怒的在我的手背上弄出几条血印子才善罢甘休;可是自从有了他,我和妈妈都觉得安全很多,仿佛家里多了一个男人一般。
猫幺很爱我的爸爸。在爸爸居家的一两个月里,他总是与爸爸行影相随。爸爸出去上厕所的时候(家里没有卫生间),他都会在外面蹲着等候;爸爸打麻将彻夜未归,他就守着爸爸的脚跟彻夜不归;爸爸在家的时候,他只吃爸爸给他配置的食物;在玩耍的时候,也不对爸爸伸指甲。猫幺对爸爸顺服的一塌糊涂,实在有失尊严。然而一旦爸爸出差,猫幺就立刻恢复了往日漠然的神色,好像身边没了在意的事物,夜夜在外鬼混,也不知搞大了多少野母猫的肚子。
过于放纵总是有点危险的。有一次,猫幺到处串门,被邻院打豆腐的一家人捉住了,拴在他们的存豆子的房间里。等我们发现并要回他,已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猫幺神色迷蒙,眼睛甚至有点经不起阳光;虽然胖了些,行动却是明显的迟缓了;有点认不清人了,直到看见爸爸,才轻轻的叫了一声。为了照看他,爸爸有几日都没有出去打麻将,晚上陪他玩。
那段日子,他们待我和妈妈如旁人一般。
猫幺恢复之后不久,爸爸又出差了。他吃不惯我和妈妈给做的食物,便到仓库里寻老鼠;结果第二天恶吐不止,后来听别人说才知道仓库里新放了耗子药,我们不停的喂他喝水洗胃。支撑到第三天,猫幺已经不能动弹了,只有叫他的时候才会抬一下眼,表示自己还活着。给爸爸打电话说这件事情,他的声音有点哽咽。第四天,早上我们开门,猫幺忽然从自己的床上跃起,前三步灵活自如后三步踉踉跄跄奔到门外,倒地——走了。
妈妈托人把他放到厕所后面小树林里的某个枝桠上;因为听老人说猫去后,要放在高处才能灵魂升天。又不知过了多久,有一次爸爸入厕回来,忽然高兴跟我们说他看见猫幺了,一点没变的样子,守在厕所门口——旋即,三人落泪。
后来才明白:妈妈之所以出走,原是还想回来的;爸爸之所以住这么久,原是作为再不回来的补偿罢了。
如果就这么和爸爸一直待下去,我也是愿意的。在我们相处的第19天,爸爸忽然提出有一个朋友过来住,是一个女子。他以商量的口气告诉我一个已经决定的内容,我不置可否。第二天那人便来了,我生生想:还有一个星期我就要返校了,便是这七天,他也熬不住了么。爸爸跟我说那女子只是一个普通朋友,借住一下。那么,来就来吧。
女子很年轻,便如我现在的年龄一般,拎着一个小小的皮箱,看来真是不要长住的样子;头发很长很直很黑,衬得皮肤白白的泛着一丝金属的冷色;个子那么高,几乎要跟我的爸爸一般高了;她看到我也能对我笑笑。我跟她没有说话,我跟爸爸也甚少说话了。大抵要吃什么都是她点的,爸爸来做,好了便叫我来吃:仿佛我是客人一般,我也就势做出一番客随主便的样子,小日子过的其乐融融。爸爸甚至还帮她洗内裤——颜色殷红如不能褪色的血,奇异的在我家阳台上飘来飘去——好像某人打出自己处潮的旗帜一般,令我震惊不已;我努力尝试着去理解爸爸是如何满怀喜悦的揉搓这条内裤的,以便让自己平静下来。这一切我都没有告诉我的妈妈,我担心她会昏倒或者哭泣。
爸爸喜欢的便是这样的女子么?他从来都不跟我解释他们之间的暧昧。仅有一次他问我是否喜欢这个女子。我告诉他:这样的美丽女人大概是不适合当母亲的。爸爸笑笑:我和她没有什么的。于是我淡淡的应了一声。
那天晚上,我不起夜就好了:如果那女子不要喝莲藕排骨汤,如果爸爸不要做那么多,如果他们不要爱惜我给我盛了第二碗:我便不会起夜了。我打开卧室的门,穿过客厅,要去卫生间。好像一切都早有预谋一般:透过清厉的月光,我看见允诺睡在沙发上的爸爸不见了,我不假思索的认定他在那女子的身旁。我站在客厅中央,平静的听着两个混合在一起的安逸而毫无戒备的呼吸声,那缠绵的声音几乎要抑制我的心跳,因为要通风的缘故,他们没有关大卧室的门。8月的夏夜,第一次略感寒冷;我匆匆的完事,甚至不赶冲水,只怕惊扰他们的好梦。
第二天以至以后我都没有跟爸爸提起那一夜的经历,妈妈更是无从知道。事实上,他们并没有离婚:妈妈终于回来了,爸爸也不再出差,就像雨过天晴风平浪静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般。我把我所知的真实放到一个箱子里,自己看着好玩,又不断收集这样那样的,像吸毒上瘾一般。
既然妈妈都说了现在应该谈恋爱,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第一个男朋友得来的很容易,我冲他们点点头,他就过来了——就是那个每次放学回家都会在后面偷偷摸摸跟上一段的人。皮肤白皙头发黝黑,笑起来的样子很有杀伤力;听同学们说他的仰慕者甚多,大家都羡慕我的好福气。只是他家境不错学习不好,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冲他们点点头,只有他过来了。
我喜欢的几个,都不理我;主动去找他们,我又觉得麻烦;还是他好——这么多年过去,我依然这么觉得。我说我喜欢动画片,他就会变出一堆漫画书给我看;我说我想吃老孙家的羊肉串,他就会逃课骑车十里去买拿回来还是热的;我说又要考数学了,他就会找老师拐弯抹角的套题。对于一个小孩子的恋情还能寄托些什么呢?我只知道他喜欢我,他总以为我喜欢他。
他向我表示亲昵的举动总能让我胆战心惊的推后三步不止,他从没有触摸到我。
他甚至对我的妈妈都示好,如果爸爸在家肯定也逃不过他的骚扰;他连我城外三姨家的老房子在哪儿都知道,可我一点都没发觉他是怎么找过去的。身边的每个人看见我们在一起都会说:看他们小两口的,多好啊!连一向反对早恋的外婆都对他没了脾气。如果有一天我想离开他,我都不知道我能躲到哪里;所有的男同学都开始远离我,我也彻底失去了对他们开口的力气。
每天放学的时候,必能看见他站在教室门口,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与纯洁的白牙。对于这种爱情,我毫无经验可言;终于一场大病躲进医院。妈妈又自以为是的把他带来,说是害怕我一个人寂寞。我仰起我浮肿的毫无美感的脸对他说:求求你了!以后不要来看我了。他却无限体贴的安慰我:好好养病,不要心神激动!除了我,整个病房的人都被他温柔的光辉照亮了。其实,他真是那么好。
初中毕业以后,我磕磕绊绊的升了高中;他草草的入了一个中专,以待早日毕业好让父母安排一个好工作。所幸我在学校住读,每日校门紧闭,好似深宅大牢一般。清静了两个月之后,我忽然收到了一封信,粉红的信封在老师的手里都快揉烂了才给我——他给我的情书。他说以前离得太近没有机会写,现在可好——有抒发的机会了。必定又是妈妈给了他我的地址,我都怀疑妈妈爱他,胜过我爱他。
有一次,他的信中说:我趁着你们早晨出来吃早点的时候混进去了,远远的望着你晨练,没敢走近见你;想必你也不喜欢被打扰吧。有时候我很希望你的功课很好,因为你愿意这样;有时候我又不想,因为你会离我更远。
不幸被他言中,我走得更远,去西安继续念书。得知此事后,他说要成就一番事业再来见我,这样才能在我的身旁有位置。只是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爸爸的此次离开,给我和妈妈开辟了空前广阔的自由感觉;为什么以前他出差,我们就没有体会到呢?
自由首先从妈妈的头发开始:亚麻色的直发首次的接受了黑色染发水的浸染,随后加上大大小小的夹子,扔进一个灰的看不出颜色的罩子里熏烤了很久;其间,妈妈一直面无神色的张望着前方,好似有穿墙透视的神功一般。从美发店出来之后,妈妈一言不发,甚至不问我头发是不是做得好看,其实我已经准备好夸奖她的形容词了。
随后,妈妈开始学跳舞——两个人的交谊舞。最初的时候,她一个人偷偷关在卧室里练,没有音乐就自己哼着节拍,也不知道哼的对不对,反正走得像模像样。后来,我猜测是练成了,妈妈开始参加这样那样的舞会,于是家里有了长摆裙,有了红舞鞋,有了胭脂花粉和亮晶晶的头饰……托妈妈的福,有时候我也能偷偷的用一点。不知道为什么,每每看见妈妈日渐年轻的脸,我却不安起来。
有一次周末,妈妈很早就叫醒我,说是带我去公园玩;每周一次的懒觉就这样被打破了,不过去公园也是很好的。进了公园,跟着妈妈七弯八拐,她熟练的避过沿途伸展出来的树枝,最后来到一个跳舞场。望着一群男女在露天的草坪上随着音乐摇摇摆摆,我真是不知所云。我问妈妈:就是这里么?妈妈一脸光彩的样子:对啊!我说:我能到别处去玩么?妈妈还是笑着说:不行——你乱跑走丢了怎么办?帮我看包吧。妈妈从包里拿出跳舞的行头,然后把换下的东西小心的折放在包里,递给我,头也不回的走上了草坪。不知从哪里,一个身影向她走进,和谐的不能自已:两人走近、招呼、顿足、对视、含笑、搂抱、等待、开始、跳舞……跳舞——也不知过了多久,他们走过来,妈妈告诉我他是她的同事也是她的舞蹈老师。我笑着跟他打招呼。他握了握我的手:温热潮湿的手,问我是不是也愿意学跳舞。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妈妈就大笑着说:你要干什么啊,别把我们家孩子带坏了!那人很和蔼的笑笑,说给我们去买水,然后走开。于是妈妈低头问我:你觉得这个人好么?我说:不就是一个同事嘛。妈妈不说话了。过了中午,她终于带我去了儿童乐园和动物园,那男人一支陪着;尽管如此,我心里还是平衡了些。
此后的某天,妈妈忽然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条件反射般的说:没有啊!确实没有。妈妈若有所思,看你也是没有;每天准时回家,周末也不出去的。贝贝啊——妈妈叹了一口气说:我觉得你还是应该有一个男朋友的,都十三四岁了,像你这样的年纪还不谈恋爱是不很正常的!
20世纪九十年代,在我们家乡,离婚之风盛行。我的父母向来对时髦的东西不感兴趣,却也破天荒的赶了一次潮流。
之所以能赶上了这次潮流,源于我母亲那来得恰到好处的直觉。如果早些来:我们家必定成为离婚先锋而被众人仰慕一番,如果晚些来:我们家就会被当作末流份子被八卦遗忘了。那段日子,大人们见面都流行说:今天你离了吗?——怎么还没离啊。小孩们见面都时兴说:你是跟妈还是跟爸?——跟奶奶?没品!
事出端倪的那日,天气很好我也很乖,爸爸在例行6个月的出差之后,拎着礼物回家了。给我的是一盒坐飞机得来的航空餐:用一个纯白的朔料盒子装着,里面陈列着我未曾见过的餐具,还有我叫不出类别的糕点,透明的盒盖让里面的食物越发显得含情脉脉,看到它的第一眼我就被强烈的吸引住了——我紧紧的握着那个盒子,无限幸福的享受它带给我的挑逗——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里,忘了爸爸妈妈之间发生了什么。
总之,妈妈没有如我这般被礼物吸引住,反而被爸爸身上的某种东西吸引。这种东西是妈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既不属于她,亦不属于爸爸,甚至不能在我们的家乡找到——于是,妈妈的直觉告诉她:那定是属于别的女人。妈妈收拾了属于自己的礼物,沉默良久,问爸爸:是不是在那边有了别人?爸爸笑着说:哪里。在晚饭的时候,妈妈又问了一遍:真的有别人了啊?爸爸瞪了她一眼说:你想什么呢。临睡前,妈妈喃喃自语般的说:你是有别人了。爸爸忽然吼了出来:是!怎么着?
爸爸的一声吼让睡在隔壁的我眼泪肆溢,不是因为伤心,而是习惯性反应;不知道妈妈哭了没有。第二天,一切平静,第三天,依旧平静,第四天,妈妈拿回了一叠纸单,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爸爸望了一眼,自顾出去了,回来后,便开始收拾行李,走人。
那纸离婚协议在床头放着长出了灰,爸爸也没有回来,谁也不愿去收拾。邻居们纷纷向我们母女表示庆贺:终于也要加入离婚大军的队伍里了——仿佛再次迎来了解放一般。我和妈妈也礼仪性的对此表示友好的微笑:等协议签完,就革命胜利了。
此后的某日,我以无比崇拜的心态问妈妈:你是如何知道爸爸的秘密。妈妈颓然一笑:其实我不知道,只是他进门的那一刻,我隐约觉得他好像进错了门一般!如果他给我一个否定的答案——妈妈顿了顿——我也是会相信的。
终于从珠海回来了,感觉很空,身边总是很多人,可是却没有一个能玩到一起的,那里街道空空,路边没什么行人,大片大片的房子也是空着,盲目的窗户不断散发出冷淡的气息,一个人都不敢上街,跟别人去,又怕打扰他们的好事。于是在晚上只能蜷在酒店的床上看《画魂》,其实只是喜欢那女主人翁的美丽;另外很成就的看完了《剧院风情》,发现阅读速度明显提高了很多,这本小说看到后来觉得触目惊心;然后是没完没了的陪记者吃海鲜,吃的我都快反胃了,听人说海鲜性寒本来就对胃不好,不过也没有办法,不吃就只能饿着;想想很快就要离开这样“三陪”的日子,真是很开心。
很久以前听堂姐提起过珠海,她在那里邂逅了自己未来的老公;她跟我说珠海很漂亮很干净空气也很好,当时,我很向往,希望能够去看看。可是现在来了,又觉得全然不是那么回事。也许我根本就没有领会它的美丽吧。
好在三天终于过去,我回来了,家里一切依旧,放下行李就看见frank留的大字帖:欢迎贝贝猪回家——老公猪 今早。感觉真好,好的都不知道该如何收藏这个字条了。然后给我的花花草草浇水,几天不见长高了很多。再到各个房间里转转,发现什么变化都没有,好像这几日我不曾离开一般,很是亲切。
不过两周,我就又要离开了。到了该回家过年的时候了:)
算来算去,加上我一共有四个人在这里祝福了一下彼此:)
很好啊,四个人能够凑齐一桌麻将了,嗯,哪天出来聚!!
另叫上frank,吩咐他茶水伺候,哈哈,气死他个小样啦——
忽然发现今天已经是第二天了——新年的,刚才还稀里糊涂的在江湖色上发了一个新年快乐的帖子,呵呵,只要想祝福,什么时候都是无所谓的;只是又要被某人形容说“吊链子”了:)
新年的第一天怎么度过的呢?打了好长时间的牌,我们家最差的组合(我和公公)对抗我们家最好的组合(婆婆和frank),最后我们居然胜了,哈哈哈,好有成就感啊。换用公公的话说:贝贝怎么聪明的脑袋,怎么可能学不会打牌呢?这话虽然受用,可是我却不怎么认同。我向来以为人人都是聪明的,只不过不是事事聪明。有些幸运的人可能聪明的方面比较多,所以大家都觉得她聪明了,其实肯定有其软肋的;而有一些人就比较倒霉了,聪明的地方从来都没有得到机会体现,结果就被人以为是傻瓜啦——等我找到了确实的理论依据再跟公公理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