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朋友给我发了一篇小说,是22岁的女孩写的。
说:看看吧,看看现在22岁的女孩关心的都是些什么,干些什么。
我笑;不害怕看了之后觉得自己老么?
不想朋友就发过来一句话:觉得自己真老了。
今天看了看,当真这样,如果小说所言的话,这个22岁的不是女孩已是女人了。想想,自己当真老了,到也塌实,失了红颜资本(比较这篇小说而言,觉得自己却是一向没有的),反而能死心做一点事情了。大概女人到了下一步就不是女人了,而是人了。
今天北京下雨,花了一个上午在琉璃场的中国书店找一个“活”字给设计师。出书店的时候,发现天不是变亮了,而是更黑了,这种色调像催眠曲一样,让我走在路上也混混欲睡,目光所及,如果能看到一张床,我定然会毫不犹豫的倒在上面。
然而,我还是要去办公室的。我找到了一个王羲之的“活”字,如释重负。在地铁里,找了一个座位,接着睡觉。
天黑的更厉害了,办公室的灯光让我觉得稍微温暖了些,然后我就想到了那张照片,不知道它是不是就诞生在雨天。
想回家,不过同事昨天就打好招呼,说今天要约几个文化部的人吃饭,鼻子上长包的我被指定作陪。于是,我此刻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真烦啊,一想到待会儿要见这么些人,我就恨不得从这20楼上跳下去。当然了,我还是会去的,还要微笑,还要含蓄的表示我不能喝酒,以及对他们表示作为小辈的谦虚和若干大胆。我开始不停的向胃里塞东西,开心果,开心果,开心果……
如果能挖一个洞把自己埋起来就好了,永世不见陌生人。
很久以后,我依然记得一张照片,也许,将永远不会忘记。
还好这张照片不是我拍的。是两个朋友在威海,一个为另一个拍的,也许根本就不想记录这个人,只是偶然在那里,或者干脆就是一个可以放在那里的道具,这各中原因我是不得而知了。
当然,那位朋友拍了之后,放到网上,欣喜若狂的告诉身边的朋友,来看,所以我也被推荐看了这张照片。事实上,很多人都反映平平,一个简单的场景一段时时再现的光影,我一直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这张照片,当然,在她所营造的氛围下,没有人对这张照片的“好”表示置疑。
大概已经过去三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我们之中,有的人结婚了,有的人离婚了,有的人还是老样子,我们或多或少的都还在拍照片,却如白昼中的烛光越来越可有可无了,我不知道我们还能走到哪里,可是,我们真的还在走着。
那是一张仰拍的照片,一段段台阶占据了图片的主要位置,周围的一切随着这个角度而若有变形,也不再重要。石阶上,有一点一点规则的影子,可我忘了影子的主人,是什么。在石阶的尽头,坐着一个男人,如果你只是不经意的瞟一眼,恐怕很容易就会将他错过;而事实上,他就在那里坐着,安静的有点无聊。可能,他是在等待拍照片的人赶快弄完了,好继续赶路,而在等待的时候又考虑着什么……
这是一个人的照片,却讲述了两个人的故事。
很久以后,我依然记得它,我忽然觉得它真的是那般好,那是我当时不曾理解和体会到的,不然我不会记得。然而,我为什么会记得?有些东西很美丽,这种美丽让你除了惦念,还来不及产生别的情感。大概,就是这样的。
而对于我自己拍过的,几乎都忘却了;就像某些文字,记录,就是为了忘却。
今天跟我们的设计聊天,他说潘石屹曾经跟一个媒体的朋友如何炒作。于是那人告诉他三招:
一吵二闹三骂人,
呵呵,听起来满有意思的。好像正面宣传已经达不到正面效果一般,非要反而倒而行之,才能达到目的。真不知是读者自虐,还是读者自恋。姑且记下了,哪日如果能够派上用上,一定拜谢这位不知名的师傅。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很智慧了,今天坐车到办公室,跟司机聊天。
见到前面一辆车瘫倒水里了,司机就说,你看这个家伙,肯定是压水压的,以为自己多爽呢,把行人弄脏了,自己也得不到好啊。
我连说,是是,平生最讨厌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了。
司机就接口说:损人利己的事情还是可以考虑的。回头看我一眼,问:你觉得是不是?是不是觉得我这人——。
哎,我跟他说:您实际阿……
一下子把他美的。重复了好几遍。
接着跟我说,他平生最讨厌的两件事情就是:1、下雨天开车压水溅行人;2、喜欢上年轻女人就不要自己的老婆。
我琢磨了一下,问他:那喜欢上年轻女人,也要自己的老婆还是可以得啦?
司机不假思索地说:那当然啦。
差点没有把我笑翻过去,还有这么有意思的人。随后这个司机跟我大谈责任感与征服欲。甚至还引用了一段他从收音机里听到的话,说什么男人最后成就感的是把一个陌生女人扒光了乱搞一场。我听了差点没有叫出来:叫鸡不就能满足了嘛!
好在我到了。是不是中年男子都会像他那样,喜欢事事占尽呢?真可怕,我是说被他喜欢的那个年轻女子(如果有的话),真可怜!
上午去甜水园掏书,正赶上北京春天的第二场雨,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当然说夏天的第一场大概也可以了。买了好多,哼次哼次的提到办公室,幸福的像抱了一堆大白菜回来。
给花城出版社的《青铜时代》配上了《黄金时代》。又买了一本《古韵》,上一本送给一个朋友了。给公公买了一本《医药文化史》,当然我自己也很感兴趣的,比如放血什么的。桑塔格的第三本书《反对阐释》一个朋友的推荐,说不错,其实大学的时候买过《诠释与过渡诠释》,姑且看看他们有何不同吧;前两本是《论摄影》和《疾病的隐喻》。然后是克里马的两本短篇小说集,当然拿的是他的同乡昆德拉作的宣传,哎,谁叫我们知道得太少,宣传总是少不了利用以下暗示心理。然后是三联的两本老书《上帝的一生》和《镜中瑕疵》,喜欢他们的书名,书有点旧旧的,弄得我总想洗手。还有第四期的《读书》,碰到了就买了吧。然后是《视觉文化读本》一本编译的书,视觉文化是我感兴趣的,姑且当作入门读物吧。另外有一本前一阵子炒得比较热的电影书《某某谈某某》,名字太长了,就不写了。不过我喜欢他导的《什么什么的双重生活》,所以好奇这个东东是怎么来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买来一本看看啦。对了。我还买了《光荣与梦想》,专门用来气气四海的,两本书60出头,哈哈,叫他跟我去买书,他不去;每次都积极买东西,结果花了好多冤枉钱;不给他惨痛的教训,他是不会悔改的!!
好了,先这么多,下次买书等到5月份吧。现在我只期待我能够多多读书了:)
还记得我们在凤凰喝的米酒么?里面是糖精的味道啊
你个家伙还对什么动贪念啦?
我想是这样的——你想要什么,就没有什么。但是你不想要的时候,就有。一旦你稍微动念,那东西很快就不对了。是吧?
我们都一样嘛
Posted by olive at April 10, 2004 01:14 PM
贝贝,你最近偷懒了哦,怎么这么久没有贴上来东东了?
是不是又出走了?哼,也不通知一声。
想念你!
Posted by 芷芯 at April 15, 2004 09:34 AM
今天给别人修了一天图,头疼死了,在网上串门,从魏来家到赤骥家再到胡同家再到跳蚤家然后发现四海家最后又到你家,看来就俺没有这东西了,连PAPAS前几天也弄了一个,但是俺还是对做个自己的主页贼心不死。
看你写东西不象是职业文字的,倒有点象我那些哥们发神经,所以我觉得你玩摄影是对路子了。
最近我们发小的哥几个又聚在一起了,“讨论的结果”是艺术家都是贼,是从上帝那里偷东西的贼,由于每个人的能力,赃物有所不同。
Posted by 磨蹭 at April 15, 2004 08: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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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大家的留言好玩,比我的东东有意思多了,我的东西就是泄愤的窗口,写下来就是要忘记的。
是啊,关于要和得到,在我这里真是很奇怪的一对,在大学的时候,看到frank和石头的网站,就喜欢的要死,可是你看,离得这么远,都是哪里跟哪里阿,于是不想了不要了。结果,两年之后,一个跟我结婚了,一个终于见到了,可是又能如何呢?我是说,我这里的所谓的“得到”早已是时过境迁的人物,我这里的所谓的“得到”是不是只在缅怀我的记忆呢。真是心生奢侈啊。
唉,有人惦念真是好啊,哈哈哈,催我上进啊。最近没有出门,最近就是自闭,因为要写稿子,所以一直关在屋子里,大概有半个多月的样子,累了就看看dvd,还不敢看特别刺激的。晚上frank回来做饭吃,然后出去锻炼身体,如此而已,乖顺的像去了爪子的猫咪。上一周忙一些,这样那样的事情,好像都没有怎么在家里吃饭。不过晚上都睡得很早,每每早上醒来,竟然是横在床上的,看来买个大床就是有好处,怎么折腾都不会掉下去。
我也想你:)
真没有想到磨蹭也跟我留言,大抵很多看图的人不太对文字感兴趣的。回头想想,这么长久以来鼓励我拍照片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上海的朋友,他极端的甚至要我找一个摄影师的工作,见我没有动静也就懒得管我了;而另外一个就是你了。虽然以前也有人一起谈论照片的事情,但大多是说某某张还可以,从来不就个人说。呵呵,为什么你会这么坚持呢?现在江湖上很多人都觉得我的文字比图片好,而对我而言,也就不过是娱乐尔尔,我也曾经有过对它的某种渴望,不过就像olive说的那样,我就是那种要什么没什么的小灾星,哈哈哈,“想”让我很不爽,所以现在不想了,就这样吧,走到哪里是哪里:)
前一段时间,都没有过来看看,觉得有点对不住各位,所以在这里一并做答吧,呵呵
也不知道记到第几了,就这么写吧。
没有编辑手记的时候总是最忙的时候,三本书终于编完了,跟整书百分之80的改写差不多,老板很体谅的说,以后不能这么做了,编辑毕竟不是作者。是阿,但愿下次拿来的稿子能够好一点。
然后跟着排版的公司沟通。那个老板跟我说,这么选题你也参与策划的嘛?我居然稀里糊涂的点了头。这下那个家伙来劲了,说什么你要给我赔精神损失费拉,为了做你这几本书,你知道我死了多少脑细胞和感情。呵呵,当然是做笑话听的,谁又问我过死了多少脑细胞和感情呢?
现在,终于做完了,和书里面的内容好像忽然远了起来,生活已经继续,我竟然忘了很多文章的标题和一些主人翁的名字,当真这么健忘么?还是他们改头换面潜藏在我身体的某个地方,在不经意的时候忽然冒出来呢?
做完活的那天中午,去办公室,走在街头,真的有想死的感觉,就是看见迎面而来的汽车,不由自主的就想迎上去。走在地铁的候车厅里,看见地铁开过来,就想跳到铁轨上。后来,到了办公室,看见我胖胖的同事,便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我们中午一起吃了午餐,我甚至还多吃了一根冰棍。
那天在msn上遇到石晓辛,很着急的跟我说最好把blog里的东西备份一下,可能江湖真的要出事了。可是会出什么事呢,坛子里已经议论翻了,可是最近又平静了些。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否已有定论。看见很多朋友捐钱的捐钱,提供服务器的提供服务器,还有很多好点子。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也许,我可以捐钱,呵呵,这么想,心里好受点。后来又觉得,还是接着写下去最好,还有什么能比让生活得以维持抑或顺其自然更好的呢。这么说好像是在给自己的无能为力找借口,就这样吧。
时间见证一切,时间毁灭一切。
昨天一时贪念,买了米酒,小碗装的那种。放在冰箱里冰一冰。说好了等frank回来一起吃的。结果今天,再起贪念,中午肚子饿的时候,干脆拿米酒当午餐给吃光光了。
特别甜,让我想起了某种浓缩液。
我吃完就觉得坏事了。因为我觉得特别困,事实上我是今天早上10点钟才起来的;可是吃完之后,我立刻又觉得困了,那时候不过下午3点。于是我不得不重新爬回到我的还没有来得及叠被子的床上,还好我在家一直穿着睡衣,大概是头挨着枕头的时候就迷糊过去了。
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醉了,不过喝米酒也能醉,实在有点夸张啊。而且也不是我喝醉的反应,通常喝了酒,不管醉不醉,我都会觉得心跳紧张的要破胸而出,感觉全世界就剩下我的心跳了,非常恐怖的感受,所以我一直控制自己不去喝酒。但是这一次,我心跳正常,反而是我的胃不舒服。总之,奇了怪了。我睡了觉,被frank的电话闹醒的时候已经下午5点半了。
还是有床的地方舒服,想睡,什么时候都可以倒下去。
这件事情给我的经验教训是:我一动贪念,就没什么好事。
梦见自己有一个小婴儿,放在别处养着,偶然会不辞辛苦的过去看看。据说是放在那里很好的,我的同学的孩子也是这样。所以我经常和我的同学一起去看我们的孩子。
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孩子染非典,死掉了。非典是传染病,可是我身边的人都安好,甚至包括我和我同学的孩子。于是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只有他(她)死了呢?
回到家里,好像在回家的路上还迷路一次,抑或是电梯坏掉了。总之,让母亲生气了,谁都不知道我的孩子死了,母亲的责骂。疲倦至极,我醒了,甚至都不记得他(她)的样子,还有他(她)是男是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