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躺在床上听拉二,天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习惯听这个的。FRANK忽然说,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买的!也不是第一次听这支曲子了,但这句话却是第一次听说。我随口问他:是嘛?他说当然是啦。可是想想也不对,那次聚会好像有好多人,怎么能说是约会呢。2001年,初来北京的时候,阿宁小站群妖聚会之前。
怎么也联系不起来。
他说:我们约在国贸地铁站,然后要去桑温特,看时间还早,我们去看了看经过的一家音像店。我买了这个。
哦,是吧。好像有点印象了。
你头猪,什么都忘!
那这么说这张碟还有点历史纪念意义啰?
FRANK不说话,我们静静地听这首忽然被赋予了“历史意义”的拉二,哈哈哈,现在想起来觉得挺傻的!只是真不知道,自己还遗忘过什么了……
睡懒觉的一个坏处就是极有可能同事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自己却在路上跟不期而遇的雨水奋斗,当然了,这个经验教训是在数次淋雨之后总结出来的——北京西坝河上空的雨似乎总在上午10:30左右落下,起先不大,随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今天又下大雨,有一阵子天都下黑了,就像痛经的女人会疼得昏死过去一般,哈哈,吓猜得,没见过。不过冷得要命是真的。虽然穿一件长袖的体恤,可还是冷。脚丫子也冷,他们更可怜,只是毫无遮拦的套上了一支拖鞋。想想他们呆会儿还要趟水走回去,就不由得要抽筋了。TNND,北京的这场雨大概就要把秋天带走了。
既然说电影,说黎明,我到想到了另外一个片子,《三更回家》。起初是当作鬼片来看的,所以选了一个大白天,可还是害怕,在身边纠集了一堆大垫子,每每听到音乐糁人的时候就躲在垫子后面,借着眼睛的余光瞟上几眼,总之这么看电影是很累人的。看到后来,觉得不那么吓人了,尤其是那女人要复活的时候,黎明被车撞死了,眼镜架在鼻梁上,镜片却碎了,执著而迷茫的眼睛定格在天空之下,与此同时,他的女人被人抬进密封的棺木里,手指微颤,眼角落泪。接着镜头一转,在医院的停尸房里,他们两人并肩躺着,这一次,真真就是两个死人了。
音乐冷峻而动情,恰如停尸房的温度。第一次看到这里时,我就忍不住抱着垫子哇哇大哭,就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那个女人就要活过来了,他们就要重逢了在阴阳两隔多年之后,可是就差那么一点点。黎明一贯呆滞的眼神恰如其分的表达了跟我一样的质疑。当然了,如果不这么编也就不那么难受了。可是每次看到黎明撞死女人落泪的那一段还是忍不住要哭。所以,不能跟别人一起看,有时候,这种悲伤的宣泄也是只能一个人感受的。
比较以前的片子,黎明在这里显得自在得多,真的,你看看他蹲在地上,面对自己肉身已死的恋人,呼唤她的醒来,说:你醒醒啊,你醒醒啊,说好了是这个时候醒来的,为什么你还不睁眼呢?
其实她真的醒了,只是还来不及睁眼便再次死去,每每看到这里,真得什么都不想了,只剩下哭。
强烈的推荐给一个朋友看,告诉她一点都不吓人,可她就是不看,说太悲伤的片子一个人看不下去,想,那天陪她一起看吧,看黎明的死去。
——Red Sox
(此段文字是Red Sox的留言,因为觉得好,所以搬过来,希望他/她不介意:)
看你说起来的这两部电影,真是很巧。如果说我最喜欢的十
部电影,或者五部电影,或者说曾经最喜欢的十部电影,这
两部都应该算在其中了。
很多人都不喜欢黎明,我却因为这两部电影,还有一部更早
的“都市情缘”,对黎明有着莫名的亲切。因此也喜欢吴倩
莲,总记得她那种说话的声音。
甜蜜蜜最喜欢的是最后的镜头,在他们重新相逢之后,电影
又回到香港的火车站,两个人在这里相遇,各自东西,又在
茫茫人海中相遇。明显的煽情,不明白那时候怎么就吃这一
套。
半生缘更精彩的是小说,最高潮的地方是两个人因为争吵而
分开,曼桢被绑架,从此二人各奔东西。以后的部分国内和
国外的版本不一样,但是觉得结尾都不好。
两部电影的共同点,都是女主角特写多,很丰富的感情变化。
黎明脸上的感情很苍白,最多笑一笑。看来说他不会演戏也
没有冤枉他。
那时候还不知道有个叫黄磊的后来会出名。
Posted by Red Sox at September 10, 2004 06:27 AM
我倒觉得甜蜜蜜后来的回顾没有什么不好,也许正因为你所言的“煽情”,让我觉得真是在看戏了,于是心里无端又踏实了很多。
表弟来了,住到9号。他说他要把在北京的学校退了,然后去武汉,只是读书也不入学,学旅游,将来出来可以做导游。我觉得他的这个计划听上去前途茫然,可是却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小时候,我们那么好,很长的时间我们都睡一个床,一起到江边玩,一起到玉米地里偷包谷穗子。可是如今,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他,我说:既然你都想好了,就按照你想的去做吧。
晚上,他用QQ跟远在武汉的朋友聊天,很专注;他终于有自己的朋友了。但愿是一辈子的人。frank在卧室里看书,我在客厅看《半生缘》,不太熟悉许革华,他的片子淡的可怕,却是我喜欢的。所有的人物都穿着厚厚的外套,尤其是黎明演的世钧,总是挺着宽大而单薄的背影晃来晃去。记得小时候也曾看过一次,因为其中的人物太多,而且又没有读过原作,感到很不知其所以然。这一次因为断断续续看过些电视剧的片断,所以也就不觉得那么陌生了。
还是曼桢说得好:如果我真的和世钧结了婚,也就没有什么可说得了,也不再是一个故事,能给人记着。
而在电视剧里,曼桢却反复的对世钧说:我们回不去了,我们回不去了……他们想回到哪里呢?这剧中,所有的恋人都不幸福,他们爱上了一个却结合了另一个,所谓的半生缘,大抵就是这样吧。
晚上睡觉前,看好友的小说,因为大半的文章是在写作之初就看到的,所以离结集也有一段时间了。有些地方,如果以前看还是心存好奇的话;现在更多的则是验证。这样的人,某件事情,那个时段……如同日记一般,往事历历在目,拨去文字想象的外衣,落定的就是我们的生活啊。
其中有一段,我揣摸大约是拿frank作模子写的,说这样一个人,将来结婚了,老婆可能会因为他的东跑西颠儿跟他离婚的。而现在想想,却是因为我呼天抢地的出游,弄得大家一团担忧。这真是好玩。
昨天在好友那里睡的,一边是她的小卷发,一边是雅虎(我们的猫猫)的小脑袋,忽然觉得自己很富足:一张不大的床被我们仨撑的满满的,翻个身就触到对方。
今天醒来的时候都不知道是几点了,然后我们看黎明和张曼玉的《甜蜜蜜》,黎明真是很好阿,在哪里我都能一眼认出来,在《三更回家》里也是那么好,有点憨憨的,却是属于自己的执著。张曼玉也很好,演什么像什么,可是又不能让人忘了她就是张曼玉。
第一次看《甜蜜蜜》的时候是在大学,忘了大几了。那感觉就跟黎小军很像。不知道有磁卡可以拿来取钱的,也没有用过BP机,麦当劳更是好奢侈的事情,住的女生宿舍一样没有独立卫生间……香港是这样的,好遥远,大都市是这样的,更遥远。然后看看黎小军和李翘的爱情,心里咦嘘不已:哦,原来爱情是这样的啊!那种悲哀和无奈看上去都很美。喜欢那部电影,喜欢的不得了。
而现在,我都忘了当初自己是如何喜欢上它了。早上再看,各种各样的卡已经不陌生了,有时候刷卡脑袋里甚至都会过一下要用哪张,BP机是没有用过,不过现在已经有手机了,麦当劳和肯德鸡已经成为垃圾食品类的最后选择了,还有卫生间,以前没有见过的坐式马桶,如今到处都是。是这个世界变化的太快,还是因为我终于走到了可以使用这些的地步。不过四五年的时间,我都没有意识到改变,就变了。
关于黎小军和李翘的爱情,如今看来,已不再是好奇的:原来是这样啊。变成了:就是这样。就是这样,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反而注意起他们的英文老师,因为以前不知道,他就是杜可风。
我不太相信他们的重逢,可是人心需要美丽故事来安慰。在我的印象里,最揪心的那一刻便是他们在纽约街头的那份追逐与被追逐了,因为,那才现实。
在办公室里,这几天北京的天气好得出奇,明晃晃的大太阳虽然还是很刺眼,不过在凉风的平和下,倒也显得温顺些了。能见度很高,所以,坐在办公室里,我也能看见远处西山的脉络,不知道有多远,山呈黛色。
再过一周我就不用做在这间明晃晃的办公室里了,其实,如果同事不在,我一个人待着也挺舒服的,因为有人聊天,所以也不觉寂寞。只是,越来越不喜欢说话,应酬性的说话,每次听到电话铃响,都忍不住要抱怨一句,才去接听。
手中的工作忙完,还是老样子,本来计划好要出的五本书,因为老板拿不到书号而缩水成一本。然后,发行过来抱怨说我们编的书太少。这能怪谁呢,书稿编辑好了放在这里,只是少了书号而不能出版。于是,这些天,老板便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四处寻觅书号了。
不过所有这些都跟我没有关系了,我要走人了:)
除了老板,差不多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即将到来的消息。我终于说服frank接受我的决定,但我还没有说服他不要跟我们的父母说这件事情。因为每次我离职我们家里都要搞得鸡飞狗跳,其重视程度和来往反复不亚于美国总统竞选的架势。我想他们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我每到年底就会这么来一次的间歇性发作,那么又何必拿这些事情烦扰他们呢。呵呵,然而他们总是乐意为此出谋划策的。
在我表弟的建议下我更新了qq的版本,每次看到有朋友上线,那幅电子嘴脸的样子,就觉得格外可怕,怎么自恋到这种程度阿,连一堆自己发出的电子信息都要梳妆打扮一番。当然了,这是他们的自由,所以我打算卸载这个版本,然后告诉表弟我不会这个玩艺儿,以表示惋惜。
好了,等我拿到样书,就可以看是我的悠长假日了:)这么好的天气,真应该走到西山脚下,找个荫凉,躺着睡觉,而不只是望见西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