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31, 2004

冬天你来 春天你去4


7
“我有点想搬出去住。”我跟妮子说。
“为什么呢?”她问。
“我觉得有点小,这地方……”
“你可以到小房来跟我一起睡。”她打断了我的话。
“为什么?……机子怎么办?”我很奇怪。
“他会出差,听主管说是培训……至少两个月。在深圳……所以,会宽敞一些……”
“什么时候动身?”
“明天,或者后天……反正是快要走了。”

我,也还是搬走了,在机子走后的那个星期天,开始了新的同居生活。在走之前,我给六里桥买了一张新餐桌。妮子说如果她在家做了什么好吃的,会给我打电话。我不想我回来吃饭的时候,找不到一张餐桌。

从天宁寺到六里桥有直达的公交车,晚上12点以前都有。可是自从过来以后我很少回去,她们给我电话的时候,我总是已经跟我的男友在饭店吃过了。不知道她们用新餐桌吃饭的时候会是什么感觉。我想把我多付给六里桥的几个月房租要回来,她们说还是不要比较好,这样要重新分配房租,会乱了套的。我想一想觉得也是,就不再提了。

自从那一场雪后,北京再也没有下过雪。很干燥,所以太阳也很明亮;快要过年的时候北京总是红扑扑的,灯笼红、中国结红、冰糖葫芦红、人造的烟火红……各种各样的,妮子开始准备过年带回家的礼物,一份是给自己家的,一份是给机子家的,她还问我要不要带,因为我不打算回家过年了。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她临走的那天我没有来得及送她,据说带了很多东西。一个人晃晃悠悠的上了车,为了方便把经常披散的长发盘了起来;可能是不常见的缘故,同屋总是记得很清楚,总是讲给我听——机子走了以后,妮子好像一下子自立了很多。

……十天过去。

毕业以后,假期都短了很多,有些干脆就没有了。还没怎么的,春节就过去了。

那么春天就要来了,在怅惘春节过去的同时,我又开始庆幸春天要来了——我们在北京的第一个春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妮子回六里桥了,一个人过来的;我也要回六里桥,跟她同住。

“你现在……跟他住在一起?……”她问我,我不置可否。
“真是这样?”她还问我,我点了点头。很小声地说:“你和机子不也是这样吗?……”
“可——你们才认真不到一个月。……算了……”

“再干一个月,我就要回去了,以后可能就不来了。”这是妮子给我的第一段话。
“因为机子肯定不会回北京了,培训完以后总部将把他分配到武汉的分部去。”第二段话。
“我在北京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好待得,干完了这一期合同我就回家,在家等他的确定消息。然后再找工作,或者去武汉,都可以。”第三段话。
“可惜不能在这里过春天了,不过听说春天的沙尘暴很大;你要小心呀。……”第四段话。
“我会想你的,现在我不仅是你的同学还是你的同屋——我不知道哪一个应该来的更亲切一些……不过我会想你的,虽然我可能不怎么给你电话。”第五段话。

“我也会想你的……是不是走得早了点……也许,北京的春天也很不错呢——”
我还想具体的描述一下,虽然我如她一般还没有看到;可是我说不出来,我拉着她的手。
她能明白吗。


8(后记)
今天过得有点不很顺畅,我以为我写下了他们就此可以忘记,可事实上并没有那么容易。我还是在想他们——那已经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形象,而成为某种不可名状的意念。我为什么还要想他们,我怨恨我的不能忘怀。今年的雪和去年的不一样,所以他们也未必就过得不幸福。

我不知道我要写给谁看,只是想写就写了;也不那么真诚,我没有用他们的实名,我觉得我不能,因为我的记忆已经不是那么真切了;我想还原那段日子,其实是在描述我的记忆。我对时间混淆不清,我无法准确的排出先后,我只能一个时间段一个时间段地说。接踵而来的就是分辨不清细节发生的先后,我不知道那16日的火烧云是在我工作之前还是在我工作之后发生的,我想既然在此之前我是那么的无聊我就看火烧云吧……等等诸如此类的细节。而且平淡,很多人都建议我稍加改变让他们能变得有意思些,或者干脆把平淡弄得更极端一些。可是怎么说呢,当我拿起键盘时,文字就这样呈现出来,不假思索,随遇而安。

其间,我不知道我是在关照自己还是在关照他们,我的随性而来无法隔绝我对自己的唠叨,好像只有参照自己我才能画出他们的样子,他们的快乐,他们的生活,他们谨小慎微的幸福。……他们真的过得还好么,他们是不是已经结婚了,他们是不是现在定居武汉,他们真的没有给我电话给我短信给我一切可能的联络,就像消失了一般,无影无踪。他们是不是也曾怀念我,就像对待一个在生活中消失的人。我害怕他们谈论我如同谈论一个过去的人。因为我的到来我的离开看起来总是那么不尽情理而又无可奈何。

只是一个电话,我与我的男友在第一时间擦身而过,然后我到了六里桥——那个已然成了家的地方。我被放到那里,然后同屋就去上班了;我发现我得到来就像空气一样自然,没有被多加注意,甚至来得多余。我生活在别人的边缘,众多人的边缘。谁的离心力大点就能把我甩走。如果我稍微动摇,就可摆脱。这种关系让我在那里支持了快四个月,我的幸福的简单的无牵无挂的日子。我是因为他们的到来和存在才觉得自己渐渐在此变得实在,不再飘浮不再游离,逐渐长出肌体有了精神。我在北京的初始有了他们的参照才得以存在。我对他们永生感激。而后,我像中了六合彩一般被人请出了六里桥,不同就此开始。我看见他们对此平静的样子,十分难受,好像他们接受的只是一个事件发生的时间,而非事件本身。我好像总是注定要离开的样子,当他们接我回来的那一刻就被标记。所以没有太多的割舍,就像离开了家乡时,母亲总是用很残忍很坚强的语气说:“我知道你肯定要离开我,肯定会离开;从看到你第一眼我就知道。”既然如此,我还有什么可说的。然后总有人这么说,我还有什么可说的。我能接受,满心欢喜得接受——关于我的离开,于己于人,身心健康。

写完之后,我一直不敢看他们,如果他们不是我写的那个样子,那该是多么可怕的事情。然后,我却渴望分享,虽然连可能是什么人看我都不知道。我惴惴不安的将他抛洒出去,就开始了茫茫然的等待;好像等待他们自身的回音。我把他们给我曾经的一个同屋看,她的第一反映是:你为什么不当是跟我们说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关切;因为当时我确实没有觉得怎么痛苦。如果没有现在的这份工作,我可以端盘子,可以买楼,可以公关,可以做所有别人认为我能做的事情,而且不会告诉我的父母。生活难道不就是如此么。可是这种种曾经预设的可能都没有发生,我就此成为现在的样子。能说是一种巧合,或者一种机缘,或者一种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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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你来 春天你去3


5
谁也没有想到(包括我自己在内):一次旅行能够换来一个新的男友,如果这是一个规律,那么众多的单身女子都会远走他乡了;如果这是一个巧合,那么它偏偏发生在我身上。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为此而感到庆幸:在我来北京两个月以后,我有了稳定的工作,我有了新的男朋友。我真应该掐一下自己的耳朵,然后问自己:这一切来得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么我还缺什么。

(昨天洗澡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为什么妮子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工作了。在头发被水打湿的时候忽然想起来的:机子一个人的工资无法负担两个人在北京的费用。)

在回北京的火车上,我一直在想,这个坐在我身边的北京男人,能不能够成为我的男友;这个长我十岁的单身男人,这个在北京还有女友的中产男人——尤其在回到北京以后。然后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回到我的六里桥,旅途的一切忽然变得虚幻起来,我怎么能够相信那种真实呢。这才是我的现实:我看着我的单身床,我看着还没来得及收拾的垃圾桶,我看着晚睡还没有起来眼睛微肿的同屋们,确实如此。

“怎么样?……回来啦,玩的好吗?”一个同屋昂起头,迷糊着招呼我,我对她笑了笑,点了点头。收拾衣物,准备洗澡,趁大家还没有起床之前。

怎么说呢,我确实被人爱上了;在我到达北京的三个月后。此间的妮子和机子从来没有吵过架也没有打过,只有一次,他们争论的很激烈。妮子想去北大附近吃过桥米线,好像是同事介绍的一个地方,据说不错。妮子要吃,机子觉得太远。两个人下班已经六点了,机子到妮子上班的地方接她,路上要花一个半小时,两个人再到那里又要一个半小时,然后还要吃,大概一个小时,这样就十点了,如果没有顺路的公交车,两个人搭车回来,路费可能比两碗过桥米线的价钱还要高。“太远了,实在太远了……”机子只是摇头。“就是一碗米线你都舍不得,就是一碗米线……”妮子只是申辩。两个人分头喃喃自语,我们也无计可施。至于最都到底吃没有吃,我忘了。

我一直在犹豫我是不是应该把有了新男友的事情告诉妮子,如果在以前,我连想都不用想就会对妮子和盘托出,可是现在我总担心她是不是能接受,如果她不能接受我该怎么办呢。我一直在等待,我告诫自己如果有了一个好时机,妮子就会满心接受这个现实,好像她的认可对我而言已是非常重要的事请,而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是否该跟我的父母说一下。她的认可已经成为我之所以能前进下去的必要。

我焦灼不安的跟我的男友约会,他在回到北京以后就默默无闻的跟以前的女友分手了,他说旅行回来以后,他去见了那个女孩,送给她带回来的礼物。那个女孩埋怨他——说他不够关心自己,虽然手里还拿着礼物,于是他说:“既然这样,我就借机向她提出分手,她以为我是开玩笑的,她说她不是要真的埋怨我,她在撒娇,如果我看不出来就算了。我跟她说我是认真的,我觉得我们不合适,我们应该分手。她想了一会儿,就抱着我哭了,哭得很伤心……”我听得一愣一愣地,还可以有这样简单的分手吗。“你们就这么分手呢。”我问他。他很温柔的看着我,“还能怎么样呢?”“你不爱她了么。”我问他。他摸了摸我的脑袋,“我不知道,不爱了吧。”“好像也没有什么关系。”我笑了,他也笑了。他可能想说:“我现在爱的是你。”


6
我的早出晚归终于在同屋里引起了公愤,因为我的作息时间严重影响了大家的正常生活和休息。我早出是因为我要上班,我晚归是因为我要陪男友。其实我们离六里桥一点都不远,就在附近的麦当劳或者肯德基,坐到11点,在饮料把我们快要撑死时,在店员关门的最后一刻,在我们无话可说的情形发生之前,他把我送到我的楼前,然后离开。我坐上电梯,晃晃荡荡的一个人上十四楼,然后千番小心的开门,铁门还是会轰响,房间里没有灯光,大家都已经睡下,我走进两步,关门,站定两秒,让眼睛适应一下黑暗,然后摸摸索索的收拾衣物,烧洗澡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发呆,等水烧开,如果有月亮的话,月光总是很亮,透过百叶窗照着塑胶地板。

“你最近在干什么呢?”在我还没有想好什么时候对妮子开口合适时,妮子主动对我发话了。那一天我回来的早了一点,尽管如此,除了她大家都睡了。
“没有干什么呀……”
“贝贝,跟我都不能说了吗?没有出什么事情吧……我怎么觉得我最见都见不到你了呢?”
“对不起。”我很难受,我找不到合适的词语。
“没什么好对不起的。”她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我觉得我可能是恋爱了。应该说我有了新的男友。”
“是这样?”她很吃惊。
“嗯。”
“可靠吗?……”她好像欲言又止,“好自为知吧——”她拍拍我的手,进了小房。
我望着那个娇小的已经消失的背影,这就是我们的谈话吗,我终于说出来了。我叹了一口气,好像积聚了很久。

第二天我就向我的所有同屋宣布了这一消息:我换了男友。大家照例又是为我庆祝了一番,妮子和机子也显得很热情,大声的叫到“六里桥的名花易主了”!那天,人到得很齐,我们终于又在家一起做饭吃,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吃饭的时候我随意嘀咕了一句:我们好久没有在一起吃饭了,好像人总是到不齐。妮子望了我一眼:每天最晚回来的不总是你吗?我愣了一下:原来如此。

当男友带着香槟和巧克力来六里桥看望大家的时候,同屋更是高兴,大家兴高采烈的开始酝酿是不是可以做一顿宵夜吃,结果发现冰箱里空空如野,大家很是怅然。(我后来才意识到:我们总是在以“做饭吃饭”来表达我们的“兴奋”。)

“你可不能欺负我们家的贝贝呀……”男友临走的时候,妮子对他说。

北京忽然下了一场雪,温度反而不是那么冷了,妮子和机子照例还是每天吃完晚饭下楼溜达,就像众多北京的老头老太太一样。他们开始以老夫老妻相称。头上顶着雪花的时候就格外贴切。我也渐渐的觉得,我的这场恋爱将最终将把我送到结婚的轨道上,我甚至怀疑我和我的男友是不是一开始就如此定义的,就像妮子和机子。

“结婚好吗?”我问妮子和机子。“结婚有什么不好吗?”他们两反问我。我说:“我不知道。”他们告诉我:“我们也不知道。”

北京的雪停了,男友给我找到了新的房子,什么都有,只要我付租金就可以入住了。

Posted by 贝贝 at 08:41 PM | Comments (0)

冬天你来 春天你去2


3
妮子从一开始就对这个城市表示出莫大的友好,可这无助于她找到工作;当她开始日复一日的沉浸在家务中时,她忽然发现工作在同居中的必要性了。她开始问我我是怎么找到工作的。我告诉她是因为一个面试我才来的,然后我面试完毕后就等着,一等就是一个半月,其间我什么都没有干,除了做家务看夕阳,我的脚没有出过方圆百里。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她问,一脸疑惑的样子。我无可奈何的点点头。
“你不觉得无聊吗?”她肯定觉得我有点不可理喻。我摇摇头。
“我现在只是期待周末,只有周末机子才能带我出去玩……上周我们去了长城,可惜现在北京太冷了,上面的风好大,没几分钟我就受不了了。”她歉意的笑了笑,“这个周末我们打算去逛街。我想给机子买一双厚一点的皮鞋,单皮鞋是过不了北京的冬天的;另外我想看看北京的衣服,北京漂亮的衣服应该很多吧……”她推了推我,我可能又发呆了。
“要不……你跟我们一起去吧。”她以前也是这么关心人,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我走出他们的房间——两室一厅的房子,一间小卧室给他们两做爱巢,谁也没有反对。另外五个挤在大房里。除了简易单人床和可折叠的衣柜,其他的家具都挤到客厅里;再挤不下的就扔掉了。谁都没有对此表示怨言。

我走出他们的房间,想看看卫生间里是不是有人在洗澡,还没有凑近就听到了流水的声音。自从和男友分手以后,再也没有电话来找我了,家里也很少来电话。在西安上大学的四年,对我和我的家人都是一个锻炼,对彼此都有了信心,关心来得也不迫切了。我百无聊赖的经过客厅,客厅里有人在打电话,很大声音的说笑,能振痛我的耳膜;离开客厅,我又想回小屋跟妮子聊天——门已经关上了,可能和机子休息了。我只有走到大屋去,洗完澡的已经上了床,躺着看书,没有洗澡的坐在软垫上听音乐,还有人在很小声的聊天。于是我走过大屋,听见有人在后面喊:你怎么跟游魂似的呀?你没事吧?我的脚步在阳台上停住了,我也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看见窗外灯光点点,那个世界这么分明的在我眼前存在,感觉却是那么遥远,渐渐地,眼前的灯火模糊了;北京的夜风隔着密封的玻璃呼呼地走过。

自那一夜后,我再没有觉得有什么可难受的事情了;哪怕还是能哭起来,也没有那么难受了。我打算帮妮子找工作,她的身上已经开始有厨房里油烟地那种味道,这是我不喜欢的。我们都一样,长了这么大,这么辛劳而持久的做家务,肯定是头一遭。虽然每次妮子下厨地时候,机子都会陪在她的身边,亲密无间的样子,尽量让做饭看上去能浪漫些。因为厨房成了二人世界,我们就更加心安理得地收拾好桌子,在外面等着吃饭;吃饭的时候也是其乐融融的样子,大家以吃完所有的饭菜来表示对妮子的嘉奖和感谢;其实饭菜的分量并不多,每次都有人觉得意犹未尽。七人同居地时候,看上去总是很好的;可是,总有一些很细微的事情让我觉得好像又不是那么美好。

由于机子立志不让妮子干端盘子地活,所以找工作的周期又延长了一些;在临近三九的时候妮子终于找到了在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当仓库管理员,大概就是管一些“出来多少进来多少还剩多少”的事情,对于学会计的她来说还是挺简单的;虽然工钱不多,不过终于能够从家务活里面解脱出来,不能不说也是一种幸福。大家照例又为她庆祝了一番,那顿庆功宴还是她自己做的。


4
好像事情进展的总是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顺利,妮子上班一个星期以后才知道她这份工作居然是没有双休的,什么时候能够休息只有轮到了那一天才知道。

得知这个消息的那天,妮子回来以后忘记了做饭,一个人在小屋里发呆。我回来得早,最先发现了;问她是怎么回事,她一句话也不说,我以为没有什么就一边待着了。等机子回来以后,再问,她“哇”的一声就哭了,止也止不住。哭得很伤心,精疲力竭得躺在机子的怀里,到后来只是呜咽,时断时续的,好象整晚都能听见。那一夜大家都变得很安静,没有人做饭,没有人谈论工作,没有人看电视听音乐,连电话铃都没有响过。五个女孩还有机子都围着妮子,无所适从;最后劝妮子把这份工作放弃算了,本来工钱就不多,还要这么累死累活不得休息,实在不值得;可是妮子只是摇头,一句话也不说。

第二天妮子很早就起来上班去了,听机子说眼睛还是肿了;又说:妮子不想放弃自己在北京的第一份工作。

一个月以后,我的培训结束了,准备开始正式上班;妮子先我一个星期转正,多了两百块钱,请我们到外面吃了一顿;这是我来北京这么久第一次和同屋到外面吃饭,感觉很新鲜,对北京餐馆的高价位也有很深刻认识。难怪每次有同屋到外面吃饭了回来,总是要喋喋不休地讲上一通,换成是我也会这样。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上次妮子因为工作的事情没有做饭以后,家里就经常没有人做饭了,因为所有的人都有了工作。有个同屋常在外面吃饭,所以对原先平摊伙食费的安排提出了异议。还有一个同屋觉得我们吃肉吃蛋太多,比较奢侈,而且提高了伙食费,所以也提出了异议。另外,我们的餐桌在某一天忽然坏了,事先没有任何征兆,做好的菜也没有地方放置。所以我们没有再凑伙食费了,自然而然的,好像水到渠成一般。总之,我们是散伙了。
所以那次妮子和机子提出要请客,大家都显示出异常的兴奋,好像期待已久,终于如愿以偿。我们就在楼下的小馆子里,吃到深夜,很是亲切。妮子和机子也格外开心。

第二天我们照例各吃各的饭,也没有人再说今天到哪里吃了,都吃了些什么之类的话。而且,也没有人再提起昨天的聚餐,那一夜一下子就遥远起来。

在我正式工作之前,恰逢我的几个北京朋友打算出去玩一次;问我想不想去。我大概算了一下:从家里带过来的四千块钱用来用去就剩下两千了,然后这个月我就开始有工资,如果真的按事先承诺的价格把三千块钱发给我,我就不用担心回来之后的生活费用了。虽然在北京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我却开始异常渴求这次出游。总之,我答应参加这次旅行;然后跟主管请好假;然后跟同屋说明一下;就开始收拾行李准备走人了。

同屋对我的这次旅行并没有表示出太大的关注,因为她们跟我一样对我要去的地方一无所知,所以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到是妮子专心为此跟我聊了一次:要我路上担心,而且还问我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是不是可靠,费用如何安排,现钱是不是带够了……

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与妮子的关系好像变成了普通的“同屋”关系——我们天天忙着工作,回来以后疲惫至极,我们之间的交流就是同屋之间的寒暄,别无二致;妮子和机子经常躲在自己的小房里,我不知道我该不该进去,跟他们聊聊,我的两个同班同学;我不知道妮子在想什么,而初中的时候我们视对方为知己。

到是妮子在我临走前的这几句叮嘱,又把我们拉到了“同学”的位置上来。我们都为这“失而复得”感到庆幸。

那夜我们又谈了一些。我问妮子在北京觉得怎么样。妮子说还能怎么样呢。我问她是不是觉得有点失落。妮子说还好,只是上班很辛苦,比在家里辛苦多了。我跟她说: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来了。妮子摇了摇头,她说如果她不来的话,她是不可能知道机子过着怎样的生活。我调侃她:是不是好奇他跟五个女孩住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她没有听出我的玩笑,她只是说她没有想过两个人都住在一起了,可是“在一起”的时间还是这么少。

“你看:机子上高中的时候,我在沙市,他在荆州;机子上大学的时候,我在沙市,他在武汉;现在他工作了,我在沙市,他在北京。然后我跟过来了,两人要在一起。可是我们却连双休都不能一起渡过。”

她望着我,并不指望我的回答。不过我想说:在北京的生活可能就是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如果你曾经想象过的话。

Posted by 贝贝 at 08:39 PM | Comments (0)

冬天你来 春天你去1

1
“听说你在家开始学做饭啦?”……
“呵呵,等你来了北京就可以吃你做的菜了。”……
“再难吃,我也会吃的……好了,好了,不开玩笑了。北京开始降温了,冬天肯定比家里冷,过来的时候多带点衣服哟。……”……
“不跟你说了。我把电话给你的老公啦——他早就在旁边等不及了。”……
“什么?工作?……还没有,面试通知还没有下来,就这样……”
“轮到你啦。”我把电话递给机子,他冲我瞪了一眼,可能是嫌我说话的时间太长;“妮子呀,我很想你(很小声地)……工作交接好了,就过来吧……”

妮子和机子都是我的初中同学,毕业以后我上了高中和大学;妮子直接读中专,然后就工作了,售货员、接线员、出纳都干过;机子上了高中和大专,好像后来又弄来了一个本科文凭。我和妮子是初中要好的朋友,从高中以后就没有见过;同学的时候大家都风传妮子和机子是一对。没想到毕业以后他们真的对上了,一对就是七年;颇有些老夫老妻的味道。后来,我和机子同年毕业,因为各种机缘巧合,我没有按原计划出国留学,却为了一纸面试来了北京,结果是至今面试结果下落不明。机子先我几个月而来,已经找到了工作,跟他的专业有关,在一家小公司做技术员,每天其乐融融的样子,让我也跟着他天天傻乐,他是在想妮子快来了,而我是在想什么呢?

那天,我背着一个大包,拖了一个行李箱,行李箱的提手还坏掉了。两手拎着一堆带给同学的吃的,车票只好叼在嘴里。机子在出站口看见了,就说了一句话:“你一个人就这么大包小包过来的呀?我们家的妮子怎么能像你这样受苦呀。”那是同去接我的瑞告诉我的。后来果真像机子说的那样,大家都觉得让从未出过远门的妮子一个人上北京实在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于是最后商定由机子请假回去接过来,机子的老板很好说话,说等机子干够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转正以后立刻给假;机子立刻开始加紧干活,好像日子能够因为他提高了效率而缩短一些。三个月过后,北京一年中最美丽的秋天也要过去了,听说北京的冬天很冷。

我继续在六里桥的同居公寓里无所事事,大家推荐我看看《女人的资本》,或者《面试技巧》,或者学习外语;大家来的时间都不长,最久的不过半年,真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而我总是站在十四楼的阳台上看窗外,看这个总让我迷路的庞杂城市,看偶尔才有的美丽夕阳,看我上班了的同学同屋下班归来……六个人同住的房子忽然就会热闹起来,大家会不停的议论工作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只不过谁也没有听别人讲什么,自己的话说完了,别人的话也可能同时说完,于是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再重复一遍或者等着别人重复。有时候我想参活着说几句:一张口才发现根本没有什么可说的——我又是一天都没有出门。于是,大家自然而然的散开了,打电话的打电话,看书的看书,做饭的做饭,收拾衣服的收拾衣服;同时卫生间里总有一个在洗澡,因为是电烧热水,用完了就要等着再烧开一锅,即使最早的一个人7点钟洗澡,最晚的一个也要等到12点,上厕所的人就只能见缝插针了。

说真的那阵子我很希望妮子来,快点来。这样在这间房子里,就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无所事事了。在这里,没有工作的人总是要多承担一些家务,至少公共的家务就是你的了;此外还要买菜做饭,各种各样以前想都想不到的琐碎小事;如果不做,更是无聊。这已经是持续第十六个有火烧云的傍晚了,在北京过半月无雨,机子已经回去了,妮子就快来了。


2
妮子还是那么漂亮,小巧玲珑地很容易想象到把她揣在手里的感觉,她一点都没有长个子,也没有长皱纹,七年了。见到她,时间一下子就缩短了。

可是我没有时间陪妮子看夕阳了。机子回家的那一周里,在我身上发生了很多事情,除开那持续了十六日的火烧云,没有任何迹象的提示。我等来了我的面试通知,说我通过了,上班前要培训,而且是带薪培训——我好像一下子就感受到了钱的到来,感觉飘忽飘忽地。然后,我和我那尚在西安的男友分手了;自从我来了北京他几乎每天都打电话过来,我们聊天我们说笑我们开心,我说我想回去:老家或者西安。他拒绝了,以跟我一样哀伤的语调,他觉得我应该在努力一把;我说我只是想回来,我肯定成不了女强人的。他说他很想我他爱我他相信我。我说连我都不相信自己了,你还相信什么呢?让我回来,或者,我们分手——结果我们分手了。都很悲痛的样子。

和男友分手的事我没有告诉同屋们。他们依旧忙碌的享受着工作给自己带来的新奇和快感。离开了男友,我轻松了很多,虽然偶尔醒来眼睛会因为哭过而有点涨痛,肿了也没有人在意;直到我告诉我的同屋我有工作了,大家照例为我祝贺了一番;因为我的工作听上去是所有里面最好的,大家又照例把我羡慕了一番,然后就开始为新的家务分配而犯愁。好在妮子就快来了,谁都没有这么说出来,不过我觉得包括我在内大家都在庆幸,好在妮子就快来了,新来的人在一个月里是很难找到工作的。

在妮子到达的前一夜,北京忽然开始降温,随之而来的还有无休无止的大风。我站在1、4路车的站台上心想:原来北京的冬天是这样的一种冷,以前总是想它冷啦,可是对于如何“冷”一无所知,现在我知道了,北京是这样冷得呀。我喜滋滋的想,天冷了,坐公交车的人就可能多起来。同屋要我早起,这样可能会错开上班的高峰期。到后来走到街上,路灯还亮着。

妮子的火车到站很早,正好又是周末;大家一时兴起都要去接她,其实就是想尽快看到机子的女友是什么样子的。对于这个跟五个女孩同居的唯一男子而言,他还是有很多新奇可以挖掘的。而我则一直担心妮子会变成什么样子,会陌生得让自己难以接受吗。七年的时间真不算短。可是当看到她第一眼——她什么变化都没有时,我也依旧觉得奇怪,觉得难以接受。七年是如何放过了一个漂亮的女孩,竟让她不作一丝痕迹。她是坐卧铺来的,睡眠充足,还画了恰到好处的淡妆,看到我们的时候,我觉得她比我们这些天天围着工作转的女孩看起来要精神得多新鲜得多。我忽然想到我坐硬座过来时蓬头垢面的样子,我可能是在那个时候衰老的,萎靡的,从此一蹶不振。

机子乐滋滋的接受大家的对他和他老婆的检阅,这种乐滋滋已经持续了近三个月,在本周的高峰期过后,又会是什么样子。

妮子在家时本来想学会做菜过来做给机子吃的,后来才发现他的身后有五个蹭饭的女孩,每一个都显得无辜和心安理得。她像最初的我一样一下子包揽了所有的家务,除了不洗别人的内裤。当初我是觉得无聊,可是现在我觉得的妮子是出于爱才这么做的——爱这个身边的男人,爱这个陌生的城市。我总是莫名其妙的想:我怎么会到这里来呢;居然还有了工作。妮子就告诉我,她从来没有这么想过。

Posted by 贝贝 at 08:38 PM | Comments (0)

October 30, 2004

关于“后记”的后记

在买到这本《少女杜拉的故事》的几个月之后,我无意间在成都一家书店里,看到了另一个版本。因为那书店很小,又只是瞟了一眼,下意识里便以为是跟风出了个盗版。后来在网上查资料,才发现,这一本原来是太白文艺新出的,“弗洛伊德经典译丛”之中的一本,2004年10月第一版。该书的封面上标记着“最新引进 台湾全译本”,只是没有翻过原书,也就不知道是“全”到什么地步了。总之,图书出版最要命的就是撞选题,尤其是如此相似的本子,出版的时间又如此接近,势必会在书市上来一场恶仗。

其实,杜拉的故事并不长,正文用小16的开本来排,也不过一百来页,其核心是弗洛伊德对杜拉的两个梦的解析,(所以手头这本添加了近乎和正文一般字数的后记!)我记得在以前出版的精神分析类丛书中,它向来不是什么重头戏,甚至都太不出现的。但这一次,大家却不约而同的看好它……回想自己买这本书的情形:随手翻了翻书,脑袋里竟忽然冒出一句:神经病不是病,疯起来真要命(诸如此类的话);为了验证自己终究到了何种地步,于是买来横向比较一下。可能,是像我这样自以为病的人越来越多;于是出版这个现成的案例,以便看客做个自我判定。

所以这本书最好玩的地方便是看看弗氏如何把杜拉的病症与她的梦中的各个环节联系起来;虽说到后来,都无一例外的与性压抑有关,但其过程还是蛮有意思。完全不像平常熟悉的江湖术士解梦,什么都来得直接,就跟麦兜的老妈跟麦兜讲故事似的:“从前有一个小孩,早睡早起,长大后,他发财了……从前有一个小孩,晚睡晚起,有一天,他死了!”举个例子:如果梦到棺材,算命先生肯定会解释说:这是要升官发财的吉兆。然后收你几文喜钱,了事。换了弗氏,首先会想到棺材是“有空间性和容纳性的事物”,所以棺材就具备了女性性器官的象征性;然而,这口棺材最终是要放进坑或者穴的,从这个角度说,它也能作为“长形直竖之物”来理解,结果,这口棺材又具备了男性性器官的隐喻;那么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的性器官呢?——请听下回分解!如此这般,诱敌深入,整个解梦的过程简直比看福尔摩斯探案还要扑朔迷离。如果觉得这一段推理比较难于接受,不妨看看后记中的《梦兆与象征》,弗氏把身边的大半事物都分了阴阳两类,只要一一对应,自己也能试着“解梦”了。

有趣的是,看了弗氏给自己解梦的案例《伊玛小姐的故事》之后,我又不由得深深担心起来:如果弗氏面对自己的梦,都还有N多的“迄今我仍不明白”,那么我面对自己的梦,即便套用弗洛伊德的分析模式,又能明白多少呢?看来,还是一早醒来彻底忘掉的好。

Posted by 贝贝 at 10:33 PM | Comments (0)

关于《少女杜拉的故事》及补充

歇斯底里症、“纯洁的心灵”与性

对一个没有经验的女孩子来说,决不会有令她堕落的危险。因为没有性生活的知识,甚至在潜意识中也没有的话,是不会有歇斯底里症状产生的。而一旦有歇斯底里症状产生,就不会再有父母亲或师长所谓的“纯洁的心灵”存在。
——弗洛伊德《少女杜拉的故事》

1900年10月14日,弗洛伊德写信给他的好友弗莱斯,提到他得到了一个值得记载的病例。“这些日子过得很愉快,我有一个新病人,她是一位十八岁的女孩。这个病例为我开启了无数智慧之门。”1901年1月25日,弗洛伊德给弗莱斯的另一封信,提到上述病历已完成。他说道,完成了这次治疗并整理完这一病历之后,他已经精疲力尽,“我终于感到自己需要吃点药。”为了治疗和研究这个病例,弗氏自己都要成为病人了。但,这一病例的主人翁乃是一个被称为“杜拉”的女歇斯底里患者。

实际上,这个病历并没有完全完成,因为杜拉坚持拒绝再接受治疗;弗洛伊德的研究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从遍布全书的弗氏“道歉”和“假设”来看;对于这样的结果,其实是留有遗憾的。所幸的是,这三个月的治疗所提供的讯息已经足以支持弗氏心目中,关于潜意识幻想的模型;这也就无怪乎弗洛伊德一遇到杜拉,就忍不住要欢欣雀跃了。

无论弗氏出于何种目的记下这个病历,并将之发表;对于我而言,却是把这本书当作一本小说来读的。这本围绕两个梦而来的小书,确实具备一切引人入胜的小说元素,比如足够吸引人的女主人翁杜拉,因为恋父情结而引发的暗潮涌动的家庭关系,而且父亲的第三者和杜拉的情人正好还是夫妻关系,以及其他添油加醋的小人物比如家庭女教师,女主人翁的表姐等等,情节复杂,人物繁多。这一切就如同一项项病症般,条分缕析的体现在杜拉的身上;并且被弗洛伊德描写的跌宕起伏,悬念重重。唯一让我觉得有点饶头的,就是他长篇大段的心理描写。这种心理描写既不同于茨威格的细致入微,也不同于苏轼的大刀阔斧,更不像茂盾似的直抒胸臆,弗氏风格的心理描写准确地说应该叫做:潜意识再现。

他把主人翁可能会想但绝对不会说的内心活动掏得一干二净,并且分门别类的装进了小试验瓶里。杜拉玩弄的小荷包被贴上“女性生殖器官”的标签,烟草味表示“对吻的渴望”,钥匙是“阳性器官”的表征,呼吸困难意指“性高潮”……套用中国的老话说:这小妞子是发春梦了。想到这里,我不由暗自庆幸,幸亏弗洛伊德不知道贾宝玉做过什么梦,否则非把我们的精神分析导师乐得癫狂致死不可!只是我又疑心,也许还是杜拉的故事好,这样一个不完整案例恐怕能够留有更多的空间给弗氏来发挥吧……总之,一切与“性”有关。

那么,我们的这位美女病人又是缘何因性致病的呢?弗氏说:“引起歇斯底里症状动机的原因,一是被压抑的正常性活动,二是潜意识的性变态活动。”按照顺藤摸瓜的逻辑,我的理解是:首先有正常性活动的需求(就是一个人长到了生理年龄),这种需求却不能满足(原则上初、高、大学生不能做那事),所以被压抑,既然不能做那就想呗,于是转化为潜意识(发春梦),最后极端化,便是性变态了。上句话中,除了后两段,绝对是我们这个种群的普遍规律。简单的套用弗氏理论,大概每个人都具备歇斯底里症状的动因了。当然,即便你到了性变态的阶段,也不用灰心失望,因为弗氏又说了:“我们每个人在他自己的性生活中多少有一点逾越——有时在这个方向,有时在那一个方向——一个为正常标准所规定的狭窄范围。性变态就其感觉层面来说,既不是野蛮,也不是退化”。既然什么都不是,那就坦然接受吧。除非影响到身体,成为生理的疾病,比如我们的杜拉,开一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药就好了。事实证明(如弗氏所言),杜拉断然拒绝神经治疗之后,也顽强的活了很久,而且还与一位自己的爱慕者结婚。

可是,这位真实存在的女子后来还是自杀了,就其原因,弗氏不假一词,不知道是不是跟他曾经偶然提及的一个词——“纯洁的心灵”——有关呢……

关于“后记”的后记

在买到这个本子之后不久,无意间在一个小书店里,看到了另一个版本的《少女杜拉的故事》。因为那书店很小,又只是瞟了一眼,潜意识里便以为是跟风出了个盗版。后来在网上查资料,才发现,这个本子原来是太白文艺新出的,“弗洛伊德经典译丛”之中的一本,2004年10月第一版。该书的封面上标记着“最新引进 台湾全译本”,只是没有翻过原书,也不知道是“全”到什么地步了。既然手上已经有了一本,也不打算再买了。总之,出版图书最要命的就是撞选题,尤其是如此相似的本子,出版的时间又是如此接近,势必会在书市上来一场恶仗。

其实杜拉的故事并不长,小16的开本也不过一百来页,(所以手头这本添加了近乎和正文一般字数的后记!)我记得在以前出版的精神分析类丛书中,她向来不是什么重头戏,甚至都不出现的。但这一次大家却不约而同的看好她。回想自己买这本书的情形,大概是随手翻了翻书,脑袋里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精神病不是病,疯起来真要命(诸如此类的),为了验证自己终究到了何种地步,于是买来横向比较一下。也许,是像我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不幸验证了弗氏“全民皆病”的感觉;所以出版社乘机举个现成的案例,以便读者自我判定。

只是看完后略有失望,因为这本书更像是精神病分析少儿版,而非成人版;谈的多是孩子们的事情,为了强化主题,编辑还在书的后记中还补录了一篇荣格的《与一个小女孩的十二次接谈》,这个孩子才11岁,却因为爱慕男老师,便自以为乱伦而备感压抑,进而在梦中有所反映。不过,按照弗氏“草木皆性”的观点,这种表征也是男女老少皆宜的吧。

其实,看弗氏解梦还是蛮有意思的,不像中国古人,什么都来得直接,就跟麦兜的老妈跟麦兜讲故事似的:从前有一个小孩,早睡早起,长大后,他发财了;从前有一个小孩,晚睡晚起,有一天,他死了!

在这里举个例子:如果是梦到棺材,古人会解释说要升官发财了,大吉大利,然后收你几文喜钱,了事。换了弗氏,首先会想到棺材是“有空间性和容纳性的事物”,所以棺材就具备了女性性器官的象征性;然而,这口棺材最终是要放进坑或者穴的,从这个角度说,它也能作为“长形直竖之物”来理解,结果,这口棺材又具备了男性性器官的隐喻;那么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的性器官呢?弗氏会说:请听下回分解!如此这般,诱敌深入,整个解梦的过程简直比看福尔摩斯探案还要扑朔迷离。如果觉得这一段话比较难于接受,不妨看看后记中的《梦兆与象征》,弗氏把身边的大半事物都分了阴阳两类,只要一一对应,自己也能试着“解梦”了。

有趣的是,看了弗氏给自己解梦的案例《伊玛小姐的故事》之后,我又不由得深深担心起来:如果弗氏面对自己的梦,都还有N多的“迄今我仍不明白”,那么我面对自己的梦,又能明白多少呢?看来,还是一早醒来忘掉的好。

Posted by 贝贝 at 12:12 PM | Comments (0)

October 25, 2004

冷天

今天真够冷的,整个人都透心凉,不知道在做什么,能做什么,一切按部就班,却令人倍感绝望,真是死了干净,便什么都好了。

Posted by 贝贝 at 06:48 PM | Comments (1)

October 19, 2004

歇斯底里症、“纯洁的心灵”与性

对一个没有经验的女孩子来说,决不会有令她堕落的危险。因为没有性生活的知识,甚至在潜意识中也没有的话,是不会有歇斯底里症状产生的。而一旦有歇斯底里症状产生,就不会再有父母亲或师长所谓的“纯洁的心灵”存在。
——弗洛伊德《少女杜拉的故事》

1900年10月14日,弗洛伊德写信给他的好友弗莱斯,提到他得到了一个值得记载的病例。“这些日子过得很愉快,我有一个新病人,她是一位十八岁的女孩。这个病例为我开启了无数智慧之门。”1901年1月25日,弗洛伊德给弗莱斯的另一封信,提到上述病历已完成。他说道,完成了这次治疗并整理完这一病历之后,他已经精疲力尽,“我终于感到自己需要吃点药。”为了治疗和研究这个病例,弗氏自己都要成为病人了。但,这一病例的主人翁乃是一个被称为“杜拉”的女歇斯底里患者。

实际上,这个病历并没有完全完成,因为杜拉坚持拒绝再接受治疗;弗洛伊德的研究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从遍布全书的弗氏“道歉”和“假设”来看;对于这样的结果,其实是留有遗憾的。所幸的是,这三个月的治疗所提供的讯息已经足以支持弗氏心目中,关于潜意识幻想的模型;这也就无怪乎弗洛伊德一遇到杜拉,就忍不住要欢欣雀跃了。

无论弗氏出于何种目的记下这个病历,并将之发表;对于我而言,却是把这本书当作一本小说来读的。这本围绕两个梦而来的小书,确实具备一切引人入胜的小说元素,比如足够吸引人的女主人翁杜拉,因为恋父情结而引发的暗潮涌动的家庭关系,而且父亲的第三者和杜拉的情人正好还是夫妻关系,以及其他添油加醋的小人物比如家庭女教师,女主人翁的表姐等等,情节复杂,人物繁多。这一切就如同一项项病症般,条分缕析的体现在杜拉的身上;并且被弗洛伊德描写的跌宕起伏,悬念重重。唯一让我觉得有点饶头的,就是他长篇大段的心理描写。这种心理描写既不同于茨威格的细致入微,也不同于苏轼的大刀阔斧,更不像茂盾似的直抒胸臆,弗氏风格的心理描写准确地说应该叫做:潜意识再现。

他把主人翁可能会想但绝对不会说的内心活动掏得一干二净,并且分门别类的装进了小试验瓶里。杜拉玩弄的小荷包被贴上“女性生殖器官”的标签,烟草味表示“对吻的渴望”,钥匙是“阳性器官”的表征,呼吸困难意指“性高潮”……套用中国的老话说:这小妞子是发春梦了。想到这里,我不由暗自庆幸,幸亏弗洛伊德不知道贾宝玉做过什么梦,否则非把我们的精神分析导师乐得癫狂致死不可!只是我又疑心,也许还是杜拉的故事好,这样一个不完整案例恐怕能够留有更多的空间给弗氏来发挥吧……总之,一切与“性”有关。

那么,我们的这位美女病人又是缘何因性致病的呢?弗氏说:“引起歇斯底里症状动机的原因,一是被压抑的正常性活动,二是潜意识的性变态活动。”按照顺藤摸瓜的逻辑,我的理解是:首先有正常性活动的需求(就是一个人长到了生理年龄),这种需求却不能满足(原则上初、高、大学生不能做那事),所以被压抑,既然不能做那就想呗,于是转化为潜意识(发春梦),最后极端化,便是性变态了。上句话中,除了后两段,绝对是我们这个种群的普遍规律。简单的套用弗氏理论,大概每个人都具备歇斯底里症状的动因了。当然,即便你到了性变态的阶段,也不用灰心失望,因为弗氏又说了:“我们每个人在他自己的性生活中多少有一点逾越——有时在这个方向,有时在那一个方向——一个为正常标准所规定的狭窄范围。性变态就其感觉层面来说,既不是野蛮,也不是退化”。既然什么都不是,那就坦然接受吧。除非影响到身体,成为生理的疾病,比如我们的杜拉,开一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药就好了。事实证明(如弗氏所言),杜拉断然拒绝神经治疗之后,也顽强的活了很久,而且还与一位自己的爱慕者结婚。

可是,这位真实存在的女子后来还是自杀了,就其原因,弗氏不假一词,不知道是不是跟他曾经偶然提及的一个词——“纯洁的心灵”——有关呢……


书评《少女杜拉的故事》

Posted by 贝贝 at 02:50 PM | Comments (0)

October 15, 2004

四川 回北京的日子3

这几天超级忙,开头很有些不习惯,回头想想,才发现自己竟然懒散到这种地步了。其实,也是瞎忙,很多事情越来越觉得自己无能为力,不过是小草一根,何必要迎头招揽大风大雨呢?我的同事说我总是太消极了。最近找了一个助理编辑,小我两岁,是一个很精致的女孩,在保证按时上班的前提下,眼帘上还抹了粉蓝的眼影,那种颜色,让我忽然想到第一次看见好友时,她的眼影也是这般。已经是3年前的事情了。

今天,很古怪的一天,早上做的公交车,莫名其妙的撞上了一辆出租车,于是像中流砥柱一般在车流里停滞了半天。好不容易到了公司附近,过人行天桥,又招到了小偷,我都不知道他是什么跟上我的,一个长相乖巧的新疆男孩,比我还矮一个头。每次被偷的时候总感觉好像被蚊子叮住一般,忍不住想回头看,结果发现自己的背包已经被打开了一半。可是那个男孩却没有跑,低头呆着,我一件件把他想带走的钱包、手机拿出来检查,看是否有遗失,所幸一切都还安好,我就走了。后来我想,这个孩子为什么不在我发现他的时候,立刻扭头跑掉呢?

上午跟一个朋友抱怨,他将之归结为“运气”。

晚上,frank约好了一个新加坡的朋友吃饭,这个人也很怪异,就想吃肯德基,那就吃呗。然后我下班前去了一个设计公司,那个女孩子(虽然已经结婚了)很好,很喜欢她,后来发现,其实自己还是更喜欢跟女孩子一起做些事情的。可惜她的老公来了,我们不能一起吃饭;然后是好友发短信问吃饭有没有着落,我告诉她有,因为已知她今天有安排,就不好打乱了;最后是给那么兰打电话,自从我的老板知道我认识那么兰之后,就天天盯着我跟他联系,坦白地说这种业务上的事情,他是否愿意帮忙,我怎么能够决定呢,而且这种公事私办,总是让人觉得很尴尬的。结果他今天也有安排了。从设计公司出来已经晚上6点了,秋天的北京,天黑得也这么早。我背着一大摞书,茫然的站在我不熟悉的路口,决定搭车回公司。结果司机好心跟我说,这么搭车太绕了,还是到对面搭车比较好。我绝望的跟他说,我不知道怎么过马路,你就带我绕回去也行啊。等来到办公室的时候,里面已经空无一人了。今天大家下班都好早。

一个人也挺好的。从四川回来之后就一直忙一直忙。身边总是这样那样的人不停的转。耳边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有时候真觉得自己就这样被稀释掉了,我都不知道我在哪里了。而现在,偌大的办公室,就我一个人,可以听见在笔记本上敲字的声音,挺好听的。我把所有的灯都打开,这样就不会觉得太孤单了。

看frank以前写的周记,呵呵,这可能就是他自己的blog吧,只可惜他现在不写了。我一点一点地看,试图找到一点有自己存在的影子,可是什么也没有,那时候他身边的人有我熟知,可是,我却还没有走进他的生活。而现在,我进来了,他歇笔了,他总是鼓励我写,我写,但写得很累,好像一个人的游戏。总是觉得,这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在他生命的最初十年里,我还不存在呢。而在三十年后,我们就要捆绑在一起了。我们就这样遇到,为什么不是别人。我想不出有什么解释可以说明这一切。

我一边吃太平富丽饼干,一边看周记,也挺好的,这就是我的周末大餐。一个人待着,总是没有什么欲望,即便有什么需求,随便也就打发了。

吃饼干的时候,忽然想起橄榄,今年下半年每每说要见,可是都没有见到。记得一起去动物园的时候,我们在犀牛馆里,她就买过一袋饼干,我也吃了几块,觉得真好吃啊。还有我们在动物园门口见到,她第一句话就说:今天你很漂亮啊。呵呵,我高兴极了。如果是平常,这样的话定然会被我看成是恭维,而感到尴尬;可是那一次,我真得很开心。可惜,动物园关门很早,还有好多期待留在那里,想着以后能再去。

在成都的时候,photoman也曾经提起过橄榄,觉得是一个很神秘很古怪的人物,呵呵,我没有怎么搭理他的这句话。我想我知道,可是却不用解释什么。有这样的朋友,即便看不到,也是很心安的。

也许,我跟橄榄这个词有缘,我的好友的英文名字翻译过来便也是橄榄。而且橄榄还很好吃呢,只是,从来没有尝过新鲜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今天写了好多,明天一大早就要去参加frank表弟的婚礼,据说还要坐着花车接亲。以前我还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有什么机会坐花车了,因为在自己的婚礼中已经放弃了这个要求,结果却坐上了别人婚礼的花车,真有意思。难道他们真的喜欢这么操办么?看到李寻欢的婚礼也好是风光,他们不觉得累么?也许,还是幸福感居多吧:)尽管比较而言,忽然觉得自己的婚礼来的有些简单,却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就写这么多吧,能安安静静的写点字也很好。要回家等表弟的电话了,网上聊天的时候,他说今天晚上有事情要跟我说。真不知道,是什么;没关系,聊聊天也是好的。

Posted by 贝贝 at 08:17 PM | Comments (3)

爱情 梁朝伟说的

昨晚梁朝伟在被采访时说,爱情就像泡茶,一浓二淡,但到最后也分不清是爱情还是一种习惯或是依赖。

Posted by 贝贝 at 07:20 PM | Comments (0)

October 12, 2004

四川 回北京的日子2

自从frank开始在江湖上贴片子以后,就有朋友问我什么时候能上片子,一听这话就恨恨得想:当初我贴片子的时候,就不搭理我;于是不贴了,偏又惦记起来。折腾来去的,大概片子如何都不重要了,能看见这个人影晃晃就很心安——不是在揣摩别人,只是自己的感受。

在成都青羊宫的时候,frank就很快进入了状态,一边忙不停的拍照片,一边还抽空以无限怅惘的眼神看一下不在状态的我。当下我就想,这次又完了,带了多少卷出来,大概又要原封不动的带回去了。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到达阆中的第一天,饥肠辘辘的陪着frank白天走到黑夜,为了一顿晚餐,差点就跟他闹暴动了,要知道这可是发生在花好月圆的中秋之夜啊。其实那一天阆中根本看不见月亮。最后,一碗牛肉拉面算是中秋晚餐,饭后两人分道扬镳,我去了古镇唯一的水吧,磕瓜子;frank在新城的网吧消磨时间。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每跟他出去就要闹一场,然后就相安无事了。以前还有很多朋友羡慕,说我们情趣相投,出游甚欢,其实是天下乌鸦一般黑,谁跟谁都一样。借此打破朋友的幻觉也好,以后要抱怨什么,她们也不至于难以接受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抓狂的按快门呢?一次是在巴巴寺,还有一个是在周公河边的废墟里。也许,出去一次能看到这些就不错了。

巴巴寺是一个穆斯林公墓,因为穆斯林最早来中国传教的祖师死后就是埋在这里的,所以无端又有点与众不同。因为刚下过雨,什么都冷冷清清的,一个面容姣好的男孩子默默的淘洗采摘下来的金桂花,我来去两回他都不带抬头的,只是把一堆金灿灿的东西摆弄来摆弄去。旁边的一块匾额上写着“花雨听香”。此外,只看见frank像猎人一样的巡视各处了。他还真找到了一个好地方,有一个小院子,修饰成棺材模样的砖雕一个一个整体的摆在那里,就好像小时候排排坐分果果一般,我想那形式大概跟少林寺的塔林是一个意思,只不过这里直接就以棺木的样子呈现出来吧。这些东东中,最早的有清道光年间的。想象如果以后有幸能够和自己的父辈祖辈安静的躺在一起,应该也是万分幸福的事情吧。

周公河边的废墟是frank小时候曾经住过一年的地方,可惜他一点都不记得了,车到入口处,都舍不得挪脚步,等走进去,简直——该怎么说呢——对一个废墟用“惊艳”二字,不过分吧。就是那样的感觉,偌大的空城,漂亮的砖石建筑,来去漠然的行人,喋喋不休的疯婆子,连绵不绝的秋雨,恣意蔓延的藤蔓,顺势而下的周公河,外表完整的房屋里面空空如野,所以的木质门窗都被人歇下来买掉了,一起买掉的还有能够拔出来的钢筋电缆,与其说这一切的产生,是因为遗弃的结果,还不如说是掠夺的产物。可是,我很喜欢,那里依然有人气,丝丝缕缕的从这些建筑的孔洞里散发出来,比都市里的时尚建筑有生机多了。

想想他们都让人觉得开心,今天依旧是一个艳阳天,很开心,因为昨天重看了《东京爱情故事》,忽然就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难受的事情了,莉香说:对于恋爱而言,“参与”本身就是很了不得的事情了,也许,她是对的:)

Posted by 贝贝 at 06:40 PM | Comments (2)

October 11, 2004

四川 回北京的日子1

心情的好坏似乎和天气也没有直接的关系,今天的阳光好的反常,坐在办公室就可以远远望见西山。可是,心情不好,msn上人头攒动,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理我,于是给对方发消息,等待良久之后却是一个“无法送达”,如玻璃瓶子里的蚂蚁一般失语。好像我的工作从来都是在无声无息的聊天中一件件开始的,可是在这个艳阳天的早上,依旧悄无声息,却什么都不一样了。

杜拉在K先生外出的时候就会失语,因为聊天是用来跟K先生说话的,如果K先生不再能听到,那么说话还有什么意义呢?只要写信就能达到交流的目的。弗洛伊德能够如此解释一个生理上的问题,也堪称浪漫了。在四川半个月,回来便有人问,为什么不更新blog呢?我说我没有找到编辑地址,紧接着便会说,为什么不写mail呢?我能说我找不到网吧,或者说我会不去上网么?真正是借口了:)

其实也挺无聊的,逼到那个份上,得到的也不过是连自己都不会喜欢的结果罢了。不在乎,是的,我不在乎你。所以我不会惦记着你,不会跟你联系,不会为你失语。可是换而言之,你又在乎我么?为什么在离开的半个月中,你不给我写mail,你不给我电话呢?难道你能说你不知道我的邮件地址或者我的电话号码么?到头来,其实都是一样的,不过是些浮尘掠影罢了。却还是恨阿,如果在我面前,我就咬死他骂死他,总之歇斯底里都不得好死,可是,我恨什么呢。他一句话说:我们就是彼此的镜子阿。我便哑口无言了。也罢,都是相安无事的主。

昨天跟lolo吃饭,用一笔自己都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稿费请客,心里还辟颠屁颠的,因为知道她要走了,感觉还是有点怪怪的,昨天,她穿着一身很正式的小外套,里面却是一件现代改良过的小旗袍,很漂亮。头发被盘起来,大概经过一天的辛劳显得有些零乱,却还是很精神的样子。我们一小碗一小碗的喝着萝卜炖牛腩的浓汤,说这几天来的经历。不知道为什么,15天的时间其实不长,但却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表姐”尘埃落定要嫁给一个与自己预期相距甚远的男人,lolo要远走他乡确认自己的幸福。虽然我也从来对所谓女人的事业表示“不以为然”,可是我也从来没有找到什么能够“以为然”的替代品。可是lolo有,她觉得爱情多多少少会比事业来得更重要一些吧,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我觉得,这一判断,就足够让她的生命力旺盛了:)

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一个死气沉沉的人,在四川的时候一直在看中央8套的《白雪女王》,那么一个女人,引来无数情人,却又都悉数给弄死。留下最后一个便是主人翁。北极熊问这个白惨惨的女人,为什么不杀死这个男人。女王说,为了爱情。这男人确实有爱情,但是却是给别的女人的。最后的结果如何也不知道,因为我回北京了。还看过一个很烂的台湾连续剧《樊梨花》,这番婆子的名字多好听啊,虽然演员不漂亮,但是演的都很卖力气,其实“樊梨花”耍小聪明时,脸颊瞬间流露的表情是很动人的。可惜,在大老婆的挑拨下,终于还是跟自己的丈夫不合。一怒之下,她居然要拔剑杀了丈夫,看得我真是解恨啊,可惜这个“丈夫”是名角马锦涛演的,所以不能轻易被杀死啦。最后的结果如何也不知道,因为我回北京了。

接着在lolo家喝百丽甜,因为没有冰块和牛奶,我们只好喝原酒,一边喝还一边不怀好意的说其实我们喜欢喝的是酒吧里掺了一堆东西的那种。然后我告诉她成都酒吧的百丽甜才15块钱一杯,喝得我进去就忍不住想要,听得她两眼直放亮。可是有一次加奶实在太多,我都喝不出酒味来了。就是在那个文化女青年聚集的“白夜”。小酒喝得我醉醺醺的,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误了一个朋友的短信,今天在打电话过去,就全然不是那么回事了,语境消失,消失的太多了。今天把充好电的电池装进去,开机发现时间全变了:2002年1月1日零点零分,不知道是不是它的出厂日期。

我们都在做些什么呢?这样的艳阳天下,我却被装在玻璃盒子里,象一只失语的蚂蚁,真想跟随便经过的什么人说:你把我踩死算了!

Posted by 贝贝 at 05:41 PM | Comment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