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读书要自己买新书来读。
上星期从图书馆借了本 Erich Fromm 的 The Art of Loving,很喜欢。但是越读越难受,因为书不是自己的,所以不能随便在里面写东西!
还有一点不爽的是,旧书里面有很多别人留下的下划线,对勾,注释,及其他记号,因此影响和左右自己的思维。
实在忍受不住上述两点,于是昨天晚上去了趟 Barns & Noble,买了一本新的回来。现在一看见这本新书,闻着书里新鲜的油墨味,就有想读它的欲望!
Posted by Bozeman at February 6, 2004 10:39 AM呵呵,好。
Posted by: zhaoxy at February 6, 2004 12:2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