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2, 2005

金庸论艺术

台湾球友借给我一本台湾版的金庸著《雪山飞狐》,是繁体竖排,读起来很不习惯。正文我暂时没有时间看;序言看了,挺不错:

小说是艺术的一种,艺术的基本内容是人的感情,主要形式是美,广义的,美学上的美。在小说,那是语言文笔之美,安排结构之美,关键在于怎样将人物的内心世界通过某种形式而表现出来。什么形式都可以,或者是作者主观的剖析,或者是客观的叙述故事,从人物的行动和言语中客观的表达。

读者阅读一部小说,是将小说的内容与自己的心理状态结合起来。同样一部小说,有的人感到强烈的震动,有的人却觉得无聊厌倦。读者的个性与感情,与小说中所表现的个性与感情相接处,产生了“化学反应”。

武侠小说只是表现人情的一种特定形式。好像作曲家要表现一种情绪,用钢琴,小提琴,交响乐,或歌唱的形式都可以,画家可以选择优化,水彩,水墨,或漫画的形式。问题不在采取什么形式,而是表现的手法好不好,能不能和读者,挺着,观赏者的心灵相沟通,能不能使他的心产生共鸣。小说是艺术形式之一,有好的艺术,也有不好的艺术。

好或者不好,在艺术上是属于美的范畴,不属于真或善的范畴。判断美的标准是美,是感情,不是科学上的真或不真,道德上的山或不善,也不是经济上的值钱不值钱,政治上对统治者的有利或有害。当然,任何艺术作品都会发生社会影响,自也可以用社会影响的价值去估量,不过那是另一种评价。

在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的势力及于一切,所以我们到欧美的博物馆去参观,见到所有中世纪的绘画都以圣经为题材,表现女性的人体之美,也必须通过圣母的形象。直到文艺复兴之后,凡人的形象才在绘画和文学中表现出来,所谓文艺复兴,是在文艺上复兴希腊,罗马时代对“人”的描写,而不再集中于描写神与圣人。

中国人的文艺观,长期来是“文艺载道”,那和中世纪欧洲黑暗时代的文艺思想是一致的,用“善或不善”的标准来衡量文艺。“诗经”中的情歌,要牵强附会地解释为讽刺君主或歌颂后妃。陶渊明的“闲情赋”,司马光,欧阳修,晏殊的相思爱恋之词,或者惋惜地评之为白璧之玷,或者好意地解释为另有所指。他们不相信文艺所表现的是感情,认为文字的唯一功能只是为政治或社会价值服务。

Posted by Bozeman at 10:23 PM | Comment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