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30, 2006

北京禁止售货员用轻蔑审视眼光扫视顾客

摘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三十日电 (记者 吴庆才) 北京市商务局30三十日公布了《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员工行为礼仪规范(试行)》,禁止商业零售业服务人员乱发“爷”脾气,如不得有不耐烦情绪,严禁用轻蔑或审视的眼光扫视顾客等。

  六朝古都滋养了皇城根下北京人的大气与平和,但也滋养了北京人的自负和孤傲。商业服务业也受传统“爷”文化因袭,致使抱怨北京服务态度差的文章大量充斥互联网。有媒体形容:其他地方售货员至多自顾自聊天不理你,北京售货员却还要训你:“别嚷嚷!嚷什么!”

  30三十日公布的礼仪规范中对仪容仪表、服务礼仪、服务行为、服务用语均作了详细规定。一些曾让外国人、外地人不愉快的行为被严令禁止,如:心不在焉、含糊其辞或边回答边做与顾客询问无关的事情;用轻蔑或审视的目光扫视顾客;生拉硬拽、强买强卖;使用讥讽、嘲笑、挖苦、催促、埋怨语言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郑海航认为,北京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条件得天独厚。然而,北京也存在阻碍率先实现现代化的体制和观念上的障碍。其中之一就是“爷”文化。他认为,爷文化一天不除,现代的服务文化便建立不起来,率先现代化也会被扯后腿。

  近几年,北京为筹办奥运大幅改善商业环境,服务水平也大大提高,但由于服务人员流动较大,服务质量差的问题仍时常引发许多纠纷。北京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奥运的临近,软服务的提高迫在眉睫。

  同日,北京还公布了《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试行)》。据悉,上述两个法规将于明年2二月1一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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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8, 2006

咸带鱼

咸带鱼是一道家常菜,老家那里,几乎每户人家都会做。
前几天因为特想吃咸带鱼,于是跑到菜市上去买。广州比澄海差的一点就是,澄海那里随时可以买到YAN制好的咸带鱼,只要买回家洗干净煎了就可以。可广州这边只卖鲜带鱼,这可难坏了我。

打电话回家,妈说买鲜的,自己用盐卤一天就可以。跑到菜市上,买了一条鲜带鱼,由于没有把握,只敢买回一条。回家,洗干净,用盐卤一下。今天晚上下班,把带鱼拿出来,洗一下,煎了。

还行,味道跟在家里吃的差不离。

民以食为天,如果你想吃什么味道的菜,你就得想方设法把那种味道做出来。苦于没有相机,只能在网上找图片,总之,我这次煎的咸带鱼,基本上能达到相片上这个样子。只是吃起来,味道咸了一点,下次再做时再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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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6, 2006

终于一口气看完了蓝白红

看完之后,终于长输了一口气.三部片子,我都料不到结局,但从三个结局里,我都看到了"重生".蓝里面,在最后的一段蒙太奇中,女主角母亲死后,又加了一个音乐家儿子在肚子里的影像;白里面,妻子用手语跟丈夫说等我出来,还有红里面,风暴过后两个毫不相识的人未来命运的暗示.

蓝无疑是最为精彩的一部,从镜头的语言以及音乐,都到了无懈可击的地步,但个人更偏爱红的里,那种重叠进行的宿命感.红里,女主角几次跟年轻法官擦肩而过,而年轻法官的经历,无异于重叠了老法官的过去,直到结尾,我才看懂了,为什么片子一开始,,年轻法官开着的车子,故意处理成一抹耀眼的红色,并且有一个意味深长的镜头,在片子快要结尾时,经过广告牌时,老法官的车子故意停了一小会,随后红色的车子先开了过去,而模特儿广告牌的背景,也是全红.而白是个人比较不喜欢的一部,可能是由于情节太过现实也太过荒诞的缘故.

三部片子里,白里的男主角跟蓝里的女主角在街头路过同一个流浪汉,并且在法院也有一次短暂的交接.三部片子的主角,都有一个老太太往垃圾桶投递瓶子的镜头,这个镜头,把三部片串连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大的蒙太奇.

其实,现实里的我们,还不都是活在一个蒙太奇里?要不就是在相同的时间里做着不同的事,要不就是在不同的时间里做着相同的事,谁都逃不过,那个未知的大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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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5, 2006

并非广告

这次多亏阿鱼来穗,顺便让他帮我拍了些相片.

以下这个地方,就是我晚上经常去喝酒的地方.并非因为这里的菜好吃,而是一种惯性吧.这里卖的是湖北菜,我直到现在还是对湖北菜没什么概念,在中国的各大菜系中,湖北菜好像也不算是什么大菜系吧.

但这里的酸菜鱼真的是不错,基本上可以确定是我吃过的地方,酸菜鱼做得最好的.我跟阿庆这两个潮汕贱人,在什么都吃不下而了无生趣的时候,便会相约,来这个地方吃酸菜鱼.

怎么说呢,湖北菜,应该是介于湘菜跟川菜之间的一个菜系吧,好像湘菜和川菜里有的菜,湖北菜都有.其实,我在湖南呆的了二年,对那里的菜,已从拒绝到接受到想念了.而对于川菜,我却一直不甚了了,去过成都几天,没对川菜形成什么印象,后来在全国各地都吃过川菜,但老觉得没在原产地住一段时间,就不好对某个菜系下结论.所以,在广州,才碰到湖北菜,让我尴尬,我真不敢怎么评价湖北菜.

不过,说句真心话,这里的酸菜鱼,确实好吃.离开北京之后,我便不想再吃羊肉串,会不会哪一天,我离开了广州,便不会再吃酸菜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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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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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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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4, 2006

阿鱼来了有好菜


迅雷老师说:抓拍是每一天的体操.
我说:每天做饭是一种美德.
主厨:部落 专题摄影:一支鱼刺

火蚌肉沫吊瓜汤

有些许肉味和海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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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沫炒茄子

虽然同样也用了肉沫,但经过茄子的化学作用,还是别有一番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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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鲫鱼
坦白说,这鲫鱼因为火候控制不好,煎砸了,味道发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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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草鱼
这道菜大获成功,火候确到好处,鱼煎于焦于未焦之间,色微黄,口感微酥,再佐以普宁豆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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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茶二杯
土产潮汕饶平乌龙,一斤不知多少钱,泡大杯味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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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3, 2006

牢骚太盛防肠断

据《青年周末》:央视门卫向记者透露,黄健翔刚一出央视的门,便立即接到通知,以后不能再放黄健翔进央视大楼的门。另外,据记者采访,几位同事(包括韩乔生、孙正平)都证实,黄离开央视时,没人相送,因为这是个“敏感时候”,谁送谁得罪。并有一说:黄的兄弟会从电话里跟他联系的。

看到心里阵阵发冷。

央视通知门卫不让黄健翔再进门,这可以理解为一句气话,当然,我也相信这种事,央视做起来也丝毫不会手软,符合其一贯牛逼的作风。至于黄走时无人相送,这也是意料中事,这种事,不要说央视,就算是小企业,也确实存在。

而黄在台里的那帮“兄弟”,没下来相送,称自然会打电话给他,这种说法就有点令人寒心了。既是兄弟,相送一程又何妨?为什么都“兄弟”了,还要顾及这么多?早知如此,何必兄弟?

“人走茶凉”,老辈人这一句话说得颇有道理,但仔细一琢磨,还是错的。其实,在中国,很多时候,人未走,茶都先凉了。而这种“凉”,也只有当事人能够亲尝其味。要说黄健翔本人,如果他是真性情,应该没有抱怨,也绝不会怪那些“兄弟”,人总要离开某些地方,只要是带着尊严离开就行。至于其他的,泯然一笑,往后相逢,一杯浊酒,爱喝不喝,不用许多狗屁话语做催酒佐料,倒也落个干脆痛快。

不是世界太冰冷,是你的心太火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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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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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娃娃差不多就要死了

可能是连续几天没人浇水的原因,也可能是活该它们气数将尽。
很多的草还立着,但看起来已失去了气息,隐隐地露出了下世的光景。更多的,干脆就蔫了。也不见有新芽冒出来,连用“青黄不接”来形容它们,都显得有点勉强了。

今天再帮它们泡一次水,如果还是没见好转,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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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9, 2006

关于喝酒

有条定律屡试不爽:

当你喝着喝着觉得很"顺"时,你一定会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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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6, 2006

活在新闻中

某夜下班,一众同事相约出去消夜。在单位拐弯处,发现路旁树上,吊着一个人。绳子套在他的脖子上,死者斜着头,紧闭着眼。传说中上吊而死的惨状,并没有在眼前重现。一个埋头骑车的女同事差点就撞上,啊的一声惊叫。更多的人(比如我),看了之后,默不作声,只是侧身而过。

大家向前走了一段距离,好像都松了一口气,然后便议论纷纷起来。我们都热烈地参予到探讨之中去,其中有一位同事说,刚刚隐约从围观的人口中,听到说是有一辆轿车开到事发地点,把人挂上去就走了。

于是,话题进入另外一个范围。是他杀?还是自杀?十几个福尔摩斯,津津乐道,直到到了吃消夜处,我们还是停不下来。

这是我第一次碰到的一宗跟新闻有关的事件。其时有同事打电话报了料,但这件事会不会报,也无从所知。

只是当晚过后,觉得这样有点荒谬。那一晚,距离事发现场二百米处,一群红男绿女谈笑风生。不是说谈笑风生不好,也没有谴责人麻木的意思(因为我也很麻木,甚至有点恶毒地开死者的玩笑),但就是觉得荒谬。

原来,“新闻”就埋伏在每个人的生活之中。我们每天都会关心社会上的新闻,虽然每天版面上的内容不外乎强奸车祸仇杀,但我们依然乐此不疲,好像只要是相同的事件,发生在不同的地点或是时间上,又能让我们兴奋一阵子似的。

但这些仅仅是局限于我们能看到的新闻,至于那些已经发生,但没浮出水面的事件呢?比如那晚我们在路上碰到的那个死人,第二天媒体就没见怎么报道,或许是漏了线索了,或许是报社觉得死个把人不值得大惊小怪的,或者是某些不为外人所知的原因。我们当晚经过事发现场的同事们,对这一事件的兴趣也不能维持多久,便也淡忘了。

就算不淡忘,我们又能怎么样?

每个人都以为灾难离自己很远,所以我们每天都可以饶有兴趣地去读报纸上的新闻,期望今天的报纸有“料”,能给自己平淡的生活带来一点点谈资。国家太大、城市过于渺小;城市太大,个人过于渺小;而自己太大,别人过于渺小。

所以,小湘妹在7月的某个早晨,牵着妈妈的手去逛街的时候,并不知道她将在广州的某条天桥被一个陌生人摔下;北京那个持刀刺死城管的小贩,也不知道他一举刀,将会成为第二天万众瞩目的新闻主角;当然,海南的一个小学生,直到他被自己的叔叔撕票时,还不明白这仅仅是因为他爸爸没及时付给叔叔七万块钱……

对于新闻里面的人物,我们无从去明白事件发生时当事人的处境,但我们自己内心的恐惧,却在这个纷乱的世界举目无亲。我们活着,只不过是在躲避,小心翼翼地前行,生怕哪一天,自己就成了某一事件的某个主角,当然,这种事发生的概率很小很小,但是,万一,万一在哪一天,它就突然降临呢?

说一篇老掉牙的小说,虽然是老掉牙,但我是刚刚才看的,我现在羞于提这个作家的名字,生怕一提出来,自己的浅薄就会暴露无遗。

小说里的“我”,每天都会持续做一个梦,梦里,他碰到了一个小孩。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他把这个小孩调教出来,并让小孩具备了一个人的独立意志。有一天,他觉得小孩能够在梦里独立生活了,不用再依靠他的梦而存在,为了尊重小孩的意志,他决定不再做这个梦了,把那个他自己创造但并不了解的世界留给小孩。传说中,梦中人如果碰到火,将会清楚自己是别人梦的产物,而一旦明白,自己就会消失于无形,所以他很担心,他走之后,小孩会遇到火,那样的话,他苦心经营的这个梦的世界,也将消失。

在回来的路上,“我”碰到了一个失火的圆形剧院,这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自己原本也是别人梦中的产物……

就像你总以为新闻离你自己很远,而一旦某一天,你就活在新闻里,那时,谁又是窥探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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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5, 2006

新闻一则

七旬老汉想坐牢竟烧山

无户籍,收容所和精神病院拒收留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杰 通讯员 李晓琳) 11月9日,在龙洞纵火烧山以求进牢狱以解决晚年温饱的李老汉在供词上留下了歪歪斜斜的签名,那是民警教他写的,是他第一次写自己的名字。事发前几天,李老汉因纵火烧山被判刑5年刚刚获释出狱。
昨日,广州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详细询问后得知,李老汉从2001年开始流浪,曾因生活无着落两次故意纵火,期间更两次绝望自杀获救。


老汉两度纵火 两度自杀

71岁的李召坤(音)依稀记得自己是湖北人,父母双亡,10岁时他独自流浪到了广东,靠给人洗碗、抹桌子打工糊口。
1994年,李老汉开始失业,之后一直露宿街头,打工积攒的钱也在2001年花光。有一天,绝望的李老汉来到番禺大夫山森林公园,在一个凉亭里吃完买来的食物和酒后,他拿了一条随身带的绳子在凉亭里上吊,被公园保安及时发现救起。
随后,李老汉辗转在番禺、沙河、从化、花都的收容所和一家精神病院呆了近两个月,均因为没有户籍资料而被拒绝收留,再次流浪。李老汉曾在广州向公安和民政部门求助,也都没有被收容。
有一天,李老汉又来到三水市的西江边跳江自杀,又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救起。被救后李老汉被民警送到清远市一个“有活干”的收容所。但40天后,由于收容所的活干完了,李老汉被送走,流浪到中山。
2002年5月,李老汉在中山市博爱医院后山首次纵火烧山,烧掉了8亩山林。烧山后,李老汉主动自首。2002年年底,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李老汉被送往高明市监狱服刑,直到今年11月刑满释放。


将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刑释当天,李老汉坐火车来到广州,求助民政部门要求收容,并向公安部门申请补办身份证,均无结果。11月9日,李老汉来到龙洞广州市福利院再次放火烧山,随后自首,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于11月10日将其拘留。
昨日,李老汉再次接受提审时,根据他自供的有同样的犯罪前科,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考虑到如果放他出来,他可能再次重犯,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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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4, 2006

老气横秋

一周没写博客了。博精于勤荒于嬉,这一周,我“嬉”了吗。

只记得在不停地做版,早上去做版,做完版苟延残喘地滚回家,收拾房间,运气好的话会眯一小会,然后又得滚去上班。虽然有两天的休息,但最近的休息日,我不是去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晚上十二点多下班,才想起,这样搞了一天,竟然还没有过属于自己的生活,于是,约几个人,疯狂喝酒,一转眼,天又大亮。。。。。

不知为什么,夜里总会有许多夜猫不愿早早安睡,这个城市,总有一颗颗燥动不安的灵魂在深夜里飘荡,除去工作的性质,我觉得我跟一个流落广州的站街女差不多,我跟她们一样日出而息,日落而作。用有限的钱,为自己的饭碗添一层薄薄的油花。哪里有生活?我只不过是把别人站街的时间,用在滥饮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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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8, 2006

草娃娃长草了

特此鸣谢小徐飚哥提供的摄影构图背景设置等技术。

这是昨晚拍的相片,现在长得更茂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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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家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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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7, 2006

谓之“开光”

小范从西藏回来,为大家带回了一大堆藏饰,俺全部戴在身上,谓之“开光”。
相片由小徐提供,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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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6, 2006

小范MM送我一个傩面具,拿来,挂在床头的墙壁上.
这东西看着有点诡异,但又觉得有意思.到网上搜了一下,觉得这篇比较能系统地解释"傩"是什么.

网上搜到的:

什么是傩?

  “傩”,是人类的一种原始文化。是远古人类为了消除灾难、危难而“发明”的一种巫术活动。它以祭祀仪式为载体,涵盖了人类学(如人类的诞生、民族形成、民情民俗等)、原始宗教、原始科学(如医学、天文学、历史、地理等)、原始艺术(如戏剧、诗歌、音乐、舞蹈、美术等)。它已延绵了数千年,是我国极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傩”,积淀着中华民族最为原始、最为广阔的历史文化的芳躅;它与人类自身的繁衍和农业的丰产有着密切的关联,是人类活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农业立国的大家庭,有着数千年农耕文化的历史背景,因此,以丰产为目的祭祀活动——傩,生生不息、千古不绝。傩的活动导致了戏剧艺术的发生,无论是显现出原始狩猎文明痕迹的“毛古斯”,还是流传在深山老林中的“傩坛戏”,或是在古老的祠堂中演唱的“还愿戏”,都与老百姓冲傩还愿的祭祀活动相关。傩与傩戏,成为了我们探究戏剧艺术的一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湖南,有着独特的地理环境。历朝历代,在中华民族改朝换代大一统的历史潮流中,湘西、湘西南等地区,往往是被最后征服的地区;而且这种“征服”,往往是“招抚”、是“羁縻”、是“自治”。因此,历史在原有的文化血脉中延续,传统的历史文化得到了保护。

  于是,湖南的大地上就蕴藏着丰厚的傩文化资源。这些傩祭、傩俗、傩技和傩艺大多保存着较原始的形态,由于人文地理、生态环境的不同,它们又各自体现了自己鲜明的民族和地方特色,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

  “傩(nuo2)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多元宗教(包括原始自然崇拜和宗教)、多种民俗和多种艺术相融合的文化形态,包括傩仪、傩俗、傩歌、傩舞、傩戏、傩艺等项目。其表层目的是驱鬼逐疫、除灾呈祥,而内涵则是通过各种仪式活动达到阴阳调和、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寿年丰、国富民强和天下太平。目前,它仍活跃或残存于汉族和20多个少数民族的广大地区,涉及到二十四五个省、自治区。

摄影作品<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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傩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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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现在跟我同处一室的那个傩不像以上相片里那样面目狰狞,要不然我可不敢接受这样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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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5, 2006

它们仨

那天一共买了三只草娃娃,一只老鼠、一只小鸭,还有一只小熊。

现在,它们仨被我放在一个塑料盘子里,分别背对着背。小鸭跟老鼠侧面对着我,小熊正同朝我。

直至现在,小老鼠背上的草长势最喜人,并且,长得有模有样。这些草是从它的屁股开始,沿着脊背,一直延伸到头部。小鸭子的长势虽然也不错,但却显得混乱,长得完全没有章法。最差的,得算朝面朝着我的小熊了,只是应付式地,在鼻子左侧和左耳边,冒出了两小撮小草,本来应该长草的头顶,却连一根芽仔也没有。目测了一下,最长的草,也快有一个指头长吧,估计,再过几天,还会有新的惊喜。

等到长得漂亮点,再拍着照片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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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4, 2006

阳台一景

画了草娃娃后,打算入睡,没想到创作灵感在脑里左冲右突,憋得难受,只得重新起床,再作一幅妙画,以遣才情!

画完,舒服多啦。注意,左下角那个是拖把,我用了一些抽象派的画法,估计一般人是看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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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一人一个部落 at 08:42 AM | Comments (1)

画个草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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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宝宝讥笑俺没相机拍草娃娃的相片,又不会把它画出来贴博客,把俺搞得好自卑。

刚刚无事,打开画图功能,发现竟然可以画图,终于施展出俺的浑身解数,画出一只。

嗯,看着挺好!

Posted by 一人一个部落 at 06:05 AM | Comments (4)

原来这种东西叫草娃娃

晚上听小范MM说我种娃娃草,我隔了一会才反应过来.

回家搜了一下娃娃草,没什么结果,换了一下,搜了"草娃娃",终于搜到相关的图片,真是老土!

草娃娃没长草前是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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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出草后就成这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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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3, 2006

出芽仔了

粤语区的人,管小孩长牙叫出牙仔。
这两天,俺也出芽仔了,注意不是出牙仔。
缘于一个星期前,上班路上碰到有人在卖一种小动物。
这种小动物是用花籽加上土,然后用丝袜包起来的。卖家用橡皮筋扎在丝袜上,弄成很多小动物的形状,有乌龟、老鼠、鸭子等。
顺手买了几只,放在单位电脑旁。
这些小动物必须让它浸在水里一段时间后拿出来,丝袜里的花籽和土经过水的湿润,假以时间,它们便会发芽,再假以时间,就会开花。

可惜我把它们浸了水,放在桌子上三四天,就是不发芽,心里一直很焦急,莫不是我开始时浸水时间不够?或者是浸水过多,把花籽浸死了?所以前几天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再把它们浸一下水,到最后,还是把它们浸了一下,心里恶狠狠地想:反正不发芽,不浸白不浸,浸死算了。

可是昨天一上班,按照平时的习惯,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这些小动物发芽了没有,果然,有一些小小的芽,顽强地撑破丝袜,探出头来了。心里说不上欣喜,但觉得有点意思,毕竟,长这么大,没养过花,也没种过什么东西,看到这些小芽终于长出来,内心里有点“种什么得什么”的喜悦。

生活太过无趣,有时弄一点事折腾一下自己,也不至于让神经麻木得太快。

Posted by 一人一个部落 at 10:45 AM | Comments (1)

November 01, 2006

洪峰乞讨饿死活该

这两天有一条新闻:著名作家洪峰沈阳街头乞讨。造成该“著名作家”街头乞讨的原因,是因为沈阳文化局停发了他每月2000块钱的工资,并直接造成洪作家患癌症的未婚妻“未能接受较好的治疗”。
此新闻一出,立即便有很多人参予讨论,其中,有一大帮洪峰的朋友或是“文化工作者”纷纷站在洪峰一边,直指国家机构“对文化人的逼害”。
洪峰隐约听过,可能他“著名”了很久,但俺真的孤陋,并不是很熟,只知道他是一个写过足球,并且骂足球骂得特别狠的家伙。除此之外,洪峰还出过很多本小说,但俺一本没看过。
按道理说,你好歹也算“著名”了,这样下作,真的令人作呕。
其实,洪峰事件,跟所谓的文化无关。那些出来说“文化人被逼害”的人,基本上都是跟洪峰处在同一利益立场的——也是所谓的作协人员,如果不是处在同样的利益立场就跟人家人云也云乱叫,那只能证明这些人的脑袋生锈了。
作协,其实就是一个圈,里边圈养着一群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的动物。我不知这些年,作协究竟干了些什么,属于作协里的所谓作家,到底写了什么有价值的“作品”。据说,作协这种机构,也就是在中国这里才有的,别国的作家,基本上是不会隶属于什么文化单位,也不会有什么“局”每月固定给他发工资。偏偏就在中国,像洪峰这样的人,倒能傍上这么一个铁饭碗,只要有个名份,不管有没干活,工资照发不误。这样的“国情”下,真把这帮人给宠坏了,偶尔停发一下,便在街头作血泪控诉状,也不自己想想,原来那份钱,就是“白领”的。新闻里不是有说,洪峰被停薪的原因,就是因为其长期不去坐班吗?很长一段时间,洪峰人在云南,却一直向沈阳文化局要求照发他每月2000块的工资。可能,很多“作家”都是不坐班就能拿工资的,在这样的“待遇”问题上,洪峰可能觉得自己亏了,特委屈。
按俺的观点,洪峰饿死活该,先厚道点,不说他在自我炒作,单单这种讨薪的无耻嘴脸,就够令人作呕了,应该派陈凯歌去奉劝他一下,跟他说人不能XX到这种地步。当然,为了她未婚妻能够“接受更好的治疗”,希望他每月能在街头讨到2000块钱。
同是讨薪,洪峰的作法,跟民工爬塔吊的性质不同,有人忙着生,有人忙着死,按我说,你洪峰简直是用乞讨的方式,恶搞中国的民工阶层啊。
省点吧。

Posted by 一人一个部落 at 03:54 PM | Comment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