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首先要把他当作人一样地去爱吧,不要当作神,也不当作宠物。不让他有压力,也不让他自卑。
而且,也不把自己当作神,当作宠物。
Posted by 读乐乐 at September 4, 2004 01:41 AM | TrackBack小李:不能算是经验之谈啊,因为到现在为止,我都没被人象神一样地爱过呢!(所以希望别人也都没这机会~)
客客:当然难免,不过不能成为习惯。(一本正经地)
Posted by: TO 小李AND THE 客客 at September 10, 2004 05:25 PM说得很有道理哟。
是你的经验之谈吗?
Posted by: 小李 at September 8, 2004 07:09 PM多么高深的哲理啊!
雖然,戀愛起來,難免會這樣子做的。。。
看不出来我是在教你应该怎样爱我吗?
快,给我端盆糨糊来洗洗脑~~
你你你,你恋爱了么。5555555555555
对象不是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