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4, 2006

我我我

我读书的习惯有两种,一种是小心翼翼从头读起,一字不落,另外手执一张一元纸币,读到哪里停下就拿这纸币当书签夹在那里(郝有钱),一是表示对书的尊重,二是为了存钱——好多书就这么读到一半丢到一边,没钱买油条吃的时候就一本本找来翻,总能多收个三五元,是个节约的好办法。

另一种就是书一到手,随便翻,找到喜欢的地方就开始读,读到不喜欢的地方就跳过去,再去寻其他有趣的段落,也不夹纸币,但是蹲马桶的时候这些书却是首选——一边蹲马桶一边看书是一件十分奇妙的事情,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那什么什么的意义,这种意义比吐故纳新和新陈代谢还要来得伟大,还要催人奋进。怎么说呢。。。。。就拿我刚刚写的一首诗来打比方吧:

只要我稍稍努力
嗯哼~~
我就可以成为我想成为的那个人

就这样,书架子上面的书就被我分成了三种,一种是按照第一种习惯恭恭敬敬读完了的,还有一种也是按照第一种习惯但是没读完的——运气好能找到书签,但是我不会让你找的。第三种占大大半,有的段落能倒背如流,有的段落根本不看的书。

对了,我书架子上一共有四本书,加上字典一共八本。再加上刚刚收到的董事长日记,就九本啦!

我真是个有文化又爱读书的人。


Posted by 读乐乐 at March 24, 2006 02:18 PM | TrackBack
Comments

看你,可好?电话坏,号丢,请自动联系本猪,忙,走了。

Posted by: 小宝贝 at March 26, 2006 03:56 PM

妹仔啊,误会辽。咱家的我我我,来头可大!请看小诗:
我我我
歪脖向天歌
白毛浮沸水
清炖汤一锅

系不系很会吟西?等我成了诗人,拿了奖金一定请你吃大烤鸭!!

Posted by: to 葱葱 at March 24, 2006 08:43 PM

啊啊,乐乐这个题目用的我心里一咯噔,心想可能无意中扫了别人的衣角。

前几天讥讽贾平凹,说他那篇东西满都是我我我,之所以让人不舒服,是因为他摆明了是要驳斥HH,既然有对象有靶子,应该挑对方的硬伤,有理说理,没理也要胡搅蛮缠,才是驳斥之道。他可倒好,干脆撇开HH给自己画起胭脂来了。他那种貌似谦虚实则虚妄的口吻,着实让人心生反感,倒还不如自吹自擂来的干净爽快。无耻到坦白,也是一种境界,即使不相称不赞同,也团团然一派天真可爱。所以我一直喜欢薛蟠。

但是伯克跟上面说的又不同了,就是要满篇我我我的才好看。如果我要开一伯克,每十个字里肯定用五个我字,才算心满意足。

Posted by: 葱 at March 24, 2006 04: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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