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先生的研究,最重要的成就,是广泛普及了“潜规则”这个概念,从历史研究中挖掘得够深。
“潜规则”一词好像不够好,不如说“隐规则”,这样,就有“显规则”可以相对,说“潜规则”,好像是从“潜意识”推来的,只好干脆以“规则”说它的反面。
但吴思所叙述的潜规则,给大伙带来很多迷惑,觉得这简直是无药可医的绝症,很让人丧气。
真是这样吗?当然不!
潜规则的生成,应该是产生在代理制,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放弃或部分改变了代理人的身份,不满足于代理报酬,参与博弈,获取额外收入,这样就产生了潜规则。
如果从这个角度思考,那么,潜规则就不仅仅是在官僚体系中存在,在公司体系中同样存在。
比如,销售经理代表老板进行销售谈判,向对方透露了销售底价,这样,他卖了低价,自己得了回扣,坑了老板。本该为老板赚的,自己得了。是为潜规则起作用。
公司怎么对付这种情况呢?简单办法就是销售利润提成,把你绑在老板的利润战车上,不愁你不使劲卖高价。
反过来,对于官僚体制,潜规则也并非不能遏制,一般方法就是制定综合考绩指标,以明确的考绩结果说话,决定待遇升迁,不行吗?
当然,这个需要准确的统计信息,信息系统不能不管用,数据不能是假的。本人坚持,社会发展的根本,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的信息体系,信息公开,信息对称,这就是黄仁宇老说的“数目字管理”的基础。黄仁宇老说明朝的数目字管理,这是扯蛋,明朝根本做不到,但现在可以,至少可以逐步做到。
这样,即使有人不管这个,想着: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赚足了,下台就下台,那也应该有办法对付。
比如,官员的收入,包括老婆孩子直系亲属全部资料,特别是收入和财产,必须完全登记申报,必须完全公开,很多国家都是这样实行的。
总之,潜规则泛滥不是不能遏制,特别是随着社会发展,管理到位,网络普及,信息化程度提高,举报成本大幅降低,潜规则泛滥完全可以受到控制,以至于根除。
但是,吴思先生最近所开的药方是民主宪政。
本人以为,民主和宪政不是对付潜规则的根本办法。
首先,世界上符合西方民主宪政体制的国家简直太多了,除了欧美先进国家之外,有哪个落后的民主国家有效控制了潜规则带来的腐败?看看世界腐败排名,究竟是以发展程度为序,还是以民主政治为序?
其次,民主制度下,最主要的,选举,民主,宪政,本身就完全可能陷入潜规则泛滥的阴影,本身就有潜规则运行的广阔空间。
发展,带来信息化程度提高,带来管理的精确化,带来极为迅速的信息普及和共享,本人以为这才是根本。吴思《潜规则》一书中许多例子,都表明了潜规则的运行基础是信息阻滞。
最近发生的黑砖窑事件,也完全可以在潜规则泛滥中找到原因,官商勾结,政府机构不作为...,而整个事件的爆发却凸显了信息化与网络普及的威力,本人认为,公开化,透明化,信息化,是根本。
社会发展是在无声中进行的,是积累的,这种发展是任何人都不可能阻挡的。
昨天有人呼唤陈胜吴广,呵呵,这是扯蛋!共产党比陈胜吴广厉害多了,但真要说社会的改变,那是普遍存在于社会稳定的渐变之中的,不是在你摧毁我我摧毁你之中。那样基本都是换汤不换药,甚至,汤都没怎么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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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城里好好 at June 21, 2007 10:08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