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拉萨,便去成都。A340临降落前,我将将睡着。那些程序我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飞机按照矩形线路盘旋下降,最终对准跑道。按照电子仪器的指引,从两束电磁波之间的下滑道完美无缺地下切到跑道上。临落地前,把头部稍微抬高一点,好让屁屁稳稳当当地两点亲吻这古老而仁慈的地面,再把头低下来,三点毕露。然后把翅膀上的扰流板竖起来,打开反喷装置,在数十秒内把这陀高速飞行的钢铁停下来。
半梦半醒之间,飞机突然停止下降,转为平飞,进而拉起。我顿时从梦中惊醒,满头冷汗。飞机复飞了!复飞,就是降落未遂。原因有很多种,但没有一种是正常情况。我转过脸来,看见我同事那一张充满忧虑的脸。就在此时,身下突然传来起落架巨大的声响,类似断裂的声音。我们的脸刷地白了。。。。。。
一瞬间我的念头纷至沓来,为什么不坐早上的那班呢?为什么上飞机前顽固地不买保险呢?为什么临走前不最后发一贴呢?是否应该大喊一声:不要啊!我长得那么帅!好让这声音留在语音记录仪上,让调查组的人听了一边抹眼泪一边笑?还是跳到后舱去,问一问那个漂亮的国航空姐刘金梅愿不愿意在转世之后来找我:记得啊!我家住在北村,门口有好大的一棵桃花树。还是转过脸去,一把拉住后排美丽未婚女同事的手,埋怨道:安红,早知道今天,大家何必死得那么清白呢?想到这里,我的睫毛湿润了。我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原来是一个如此骚情的人。
叹息,最后只有叹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下回到蝌蚪前。前蝌蚪时代又要来临,下一世我还能跑第一名吗?下一世还有网可以上吗?以后不用全拼了,“云南”老打成“遇难”,口彩不好。这个月的手机费还没交,欠什么也不能欠国家的,停什么都不能停手机。要保护好自己的脸,至少得让亲妈认得出自己来。清晨醒来,有长腿妹妹穿着自己的长衬衫站在面前,是非常性感的景象。老榕还欠我一顿饭,这下歇了,为丫省了不少酒钱。。。。。。
飞机最终还是落地了,我独自在客舱里鼓起掌来。旅客们以怀疑和同情的目光看着我,意思是:土鳖没做过飞机吧?我哼着歌起身拿行李,歌曰:幸福的人从来懵然无知。
成都!成都!这里盛产各种颜色的食物和纯白色的MM。如果一个人生在西南边陲,就应该在昆明夏日清晨的凉风里起来,在高原湖边看云喝茶。然后飞到成都吃两顿正餐,在春曦路上看热装MM。晚间奔往贵阳,去吃美味的宵夜。如此,我们或许可以说,这就是他妈的诗意的栖居啊!
我第一次去成都是在1996年的夏天,在九眼桥畔被用脸盆端上来的酸菜鱼所深深震慑。当时我在南京的月生活费是500,其中400花在了吃上,这还不算我女朋友从家里带来的各种成吨肉类。那一脸盆酸菜鱼价格只是6元,我非常想把当年填志愿的那根手给砍了,做成蹄膀汤。当我在寒冷潮湿的南京冬夜里吃一碗云吞时,成都的兄弟们却因为选择太多而愁白了头,人生就是那么不公平。
所以,我爱成都,是爱它的美食,是爱它美食的价格。君子不言利,我是个小人,大胃小人。很多人爱上成都是因为那里的MM,说那里美女如云。我却不那么看。成都日照不强,水汽充足,因此在桑拿之下MM焉有不白之理?在白皙皮肤的基础上。只要眉眼比例稍微合适一点,就绝对是个美女。成都的美女多,完全是建筑在皮肤的基础上。这是对黑人兄弟姐妹的不尊重,有种族歧视的成分在里面,我非常鄙视。长期以来,我首先是一名坚定的反种族歧视者,其次,我不大喜欢黑人。
到了成都,呼吸上纯氧,我感觉到了饥饿。就约来了江湖色里的Photoman和散仙谷的QBIT,大家一起搞饭吃。Photoman,我翻译为“片人”,但是他说这没有达到信达雅的境界,要求我称呼他为“佛偷人”。怎么认识他的,已经不甚明了。反正是在一个黑夜里,他加了我的MSN,并且要求连上视频。我一度以为他是个MM,所以当镜头里出现一个大胡子的汤镇业时,我几乎完全失去控制,扑上前去要把他删除。
Photoman绝对是个异类,我们经常在凌晨一点以后遇见,然后他就申请视频。每次我都要求他用视频头扫视整个房间,看看他把MM藏到了哪里?江湖色是艺术家聚集之地,Photoman就是艺术家。艺术家的家里没有MM是不可以想象的事情,因为只有艺术家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为艺术而献身”,正如《激情燃烧的岁月》里要求吕丽萍为革命而献身一样。应该这么说,Photoman藏东西的水平很高,我很失望。
他是我MSN上唯一一个经常和我视频的男人,我一直没搞懂这是为了什么?现在想来,他的想法和我也一样。可怜的Photoman,我他妈住的是套间啊!
吃完了龙虾一绝以后,他带着我们去到一个叫宽巷子的地方。那里老房子林立,小巷逼仄不堪。去的酒吧叫格瓦拉,门口一边挂着格瓦拉的照片,一边挂着雷锋叔叔。坐下以后我感觉到困惑,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呢?难道是来看成都的老房子?成都夜色温柔,阴谋若隐若现。
大约九点左右,Photoman精心安排的演出开始了:
首先是一条圣伯纳大狗旁若无人地走过我们身边,该犬背部的毛被剃光成四四方方的一块,而且还安装了背带。原来,它的艺名就叫清凉吊带露背装。然后又是一个巨大的男人牵着一条几乎不能用肉眼看见的小狗缓缓经过,气氛诡异。我想起了《喜剧之王》里周星星所在的社区,就问Photoman,那个赤身裸体的小朋友几点出来?我想弹他的小鸡鸡玩。
Photoman面色凝重,只用侧脸对着我,极深沉地抽烟。就在这时候,一位戴大草帽的老爷爷偏偏倒倒地从小巷深出走出来。经过我们身边时,叭叽一声脸朝下倒在了街中心,一动不动。周围的人非常安静地打麻将,喝茶,仿佛对此毫无知觉似的。只有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奶奶拄着拐杖颤微微地兜了N个圈子,然后伸手摸了摸老爷爷的脉。众人转过脸来,老奶奶宣称:怕是病了。众人转身继续打麻将、喝茶、聊天。
大爷在地上躺了一会儿,突然扬起了手臂,复又一动不动。我于是猜测,他是在地上乘凉吧?果然,又过了一会,他自顾自地又站了起来。走过我们身边时,突然扭转脸来对我们说:啊哟妈哟,醉了,醉了。今天喝了两瓶啤酒,又喝了点白酒,醉了。心里难过啊,打麻将遭人洗了三百多,难过啊。这位成都的哈姆雷特说完这些,瞪着我们补充了一句:人生不得意,一醉解千愁。我从竹椅上当场翻倒。
真不知道Photoman当晚请了多少群众演员出来,在深宅老巷里,坐在街边,昏暗的路灯下面各种群众演员从身边经过,恍惚觉得自己是在话剧院里。十二点,Photoman拍了拍掌,满街的人突然全部消失在薄薄的轻雾里。他在雾气里轻轻说道:谢谢大家参与这一次《市井生活》的行为艺术表演。成都真是一个充满魔幻色彩的地方。
随着半块砖的到来,宽巷子里的气氛变得充满历史的厚重。Photoman和他回顾了江湖色的历史,其中谈到了新浪的剑宗和气宗之争,以及无数的牛人牛事。我不懂摄影,但是我听懂了一句话:哼哼牛的照片很不错,但是要看很多才明白他究竟想说什么。如果只看一张的话,很可能会想去痛打哼哼牛。这和我们剑里流传的说法大相径庭,因为我记得这里流传的名言是:哼哼牛是中国文字最好的摄影记者,许许是中国摄影最好的文字记者。
话题的主要部分集中在剑和色的比较,Photoman说了很多关于剑的话,我不能一一转述,因为我怕他被剑里的人砍死。我也说了很多关于色的话,我也不能一一复述,因为我怕我被色里的人摄死,或者用中古英语骂死。Photoman说到激动处,指着我说:你丫有种就到色里来说啊?!我冷静地笑了笑,道:剑人不履色地。
Photoman是第一个我非常深入接触过的色人,在此之前我对一切艺术家抱有敬而远之的态度。Photoman也是在一夜里和我说话最多的网友,我从来没有如此耐心倾听过。回到昆明以后,我想他有那么多关于色的话要说,是因为他非常爱那个地方,尽管他一再拒绝承认这一点,并且屡屡试图把话题拉回爬女青年的问题上。但是,一谈到色时他的滔滔不绝背叛了他的坚持。他记得那里的点点滴滴,如同无期徒刑犯背诵昔日情人的身体。
至于他为什么要和我说那么多话,我想是因为寂寞。很可能慕容雪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逃到了杭州的,因为那里有王佩,而成都只有MM。Photoman连MM都没有,寂寞如火。爱上了摄影就会爱上暗房,爱上了暗房就会远离人世。因为寂寞如火,所以会硬冷如冰。
他一直陪我走路,在凌晨两点送我走到了宾馆门口。回到宾馆,洗头房已然下班,电话无人接听。
好看。最好写一个系列
Posted by: 摸擦黑 at June 11, 2005 09:05 PM刚从成都回来,宽巷子和窄巷子是那里最后的两条老巷子,而且正在拆迁中。
我在宽巷子龙堂旁边的茶馆里泡了一下午,吃午饭,吃小点,喝大碗茶,中途还溜达着去买书,一直泡到天慢慢黑下去,也不过才花了几块钱——老实说,就是这一趟买书把我买崩溃了,随便一个路边小店,里面买的全是好书,我在北京路边那些书店里从来见不到的好书。显然这里人有时间,有心情来看书。靠,回忆一下在北京过的日子,我做了决定:辞职,移民成都,NND!
上班之后,我辞职了。
该死的成都,在这一切发生之后,它离我还是那么远
Posted by: 绿妖 at June 11, 2005 11:37 PMPHOTOMAN,想来也是遥远的记忆了。
当年一起游走在宽窄巷子拍照片,觉得他是一个真正对艺术有追求的人。
多年过去,我们都变了,惟独他没变。
云里雾里,晕乎
Posted by: 南 at July 1, 2005 11:07 AM哈哈,和菜头这个名字,是photoman口中出现频度相当高的...
Posted by: degrandbleu at April 10, 2006 03:5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