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唐
著名评论家七七说:这个封面设计太蒙克,会丧失所有女读者的欢心。
“你现在还小,不懂。但是这个很重要,非常重要。你想,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你没准也会问自己,从小到大,这辈子,有没有遇见过那样一个姑娘,那脸蛋儿,那身段儿,那股劲儿,让你一定要硬,一定要上,一定要干了她?之后,哪怕小二儿被人剁了,镟成片儿,哪怕进局子,哪怕蹲号子。之前,一定要硬,一定要上,一定要干了她。这样的姑娘,才是你的绝代尤物。这街面上,一千个人里只有一个人会问这个问题,一千个问这个问题的人只有一个有肯定的答案,一千个有肯定答案的人只有一个最后干成了。这一个最后干成了人,干完之后忽然觉得真他妈的没劲儿,真是操蛋。但是你一定要努力去找,去干,这就是志气,就是理想,这就是牛逼。”
那是一个夏天的午后,老流氓和我讲上述一席话的时候,背靠一棵大槐树, “知了”叫一阵停一阵,昭示时间还在蠕动。偶尔有几丝凉风吹过,太阳依旧毒辣,大团大团落在光秃秃的土地上,溅起干燥的浮尘。很多只名叫“吊死鬼”的绿肉虫子从咬破的槐树叶子上拉出长长的细丝,悬在半空,肉身子随风摇摆。老流氓刚刚睡醒,赤裸着上身,身子还算精壮,但是小肚子已经渐拱,肚脐深深凹进去,脸上一道斜刺的刀疤显得苍白而慈祥。一条皮带系住“的确良”军裤,皮带上有四个排在一起的带扣磨得最旧,象年轮一样记录老流氓肚皮的增长:最里面一个带扣是前几年夏天磨的,下一个是前几年的冬天,再下一个是去年冬天,最外边是现在的位置。老流氓午觉儿一定是靠左边睡的,左边的身子被竹编凉席硌出清晰的印子,印子上粘着一两片竹篾儿。老流氓头发乱蓬蓬的,说完上述这番话,他点了棵“大前门”烟,皱着眉头抽了起来。
我爸爸说,他小时候上私塾,被填鸭似的硬背《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四书、五经,全记住了,一句也不懂。长到好大,重新想起,才一点点开始感悟,好象牛反刍前天中午吃的草料。我爸爸总是得意,现在在单位做报告,常能插一两句“浮沉千古事,谁与问东流”之类,二十五岁以下和五十岁以上的女性同事通常认为他有才气有古风。这之间的女同志,通常认为他臭牛逼。
当老流氓说上述这番话的时候,我一句也听不懂。我也是刚刚睡完午觉,脑子里只想如何打发晚饭前的好几个钟头。我觉得老流氓少有的深沉。说话就说话吧,还设问,还排比,还顶针,跟语文老师似的,装丫挺的,事儿逼。心里痒痒、一定要做的事情,我也经历过,比如被尿憋凶了踮着脚小跑满大街找厕所,比如五岁的时候渴望大衣柜顶上藏着的萨其马,比如十五岁生日的时候想要一双皮面高帮白色带蓝弯钩的耐克篮球鞋。
所以现在我想起来后怕,如果没有老流氓对我的私塾教育,我这一生的绝代尤物将一直是便急时的厕所、萨其马和皮面高帮耐克鞋之类的东西。
蒙克与‖呐喊‖
爱德华·蒙克(Edvard·Munch)1863年生于挪威奥斯陆一个收入低微的军医家庭,死亡与疾病一直伴随着他的成长:母亲在他5岁时去世,长他一岁的姐姐苏菲在他14岁时死于肺结核,而他自己也险些因同样的原因死去,五兄弟中唯一结过婚的安德鲁斯也在婚后几个月内死去。在蒙克的童年记忆中反复出现的便是:死亡、疾病和无穷无尽的悲伤。他自己回忆道:"我自幼被死亡、疯狂与疾病跟随,直到现在。我很早就知道人生的悲苦与险境......。"
蒙克的童年生活是不幸的,这使他对死亡和痛苦表现得更为敏感,这种极不平常的生活经历为他以后"致力于挖掘人的深层感情,而不是表现一些浅层的,只是给人以感官的愉悦"的创作主旨创造了客观条件。 后来,蒙克跟随法国自然主义(realism,写实主义)画家克里斯丁·克罗格学习绘画,他的"能反映现实中真实而不为人所乐见的一面"的创作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蒙克。蒙克还加入了以"写下你的生活"为宗旨的"波希米亚画会"。这些经历,渐渐的将蒙克带入了表现主义的殿堂。蒙克以"真实地,深入地表现人的内心世界"的态度,以不畏世俗权威的嘲笑压制的勇气,在以后的创作道路上,不断努力,终于成为令后人景仰的艺术大师。
蒙克的作品表达內在的情感,用色彩、线条与形式呈现自己某种迅速的情绪,描述了自己观点中的生、死、爱、苦。为了准确地表达内心世界,他甚至放弃一些构图和绘画的规则,如透视,因为他要表现的不是眼睛的印象,他用画笔描绘的是灵魂的印象。他以强烈的色彩將所有的作品串联起來,这些色彩或灰暗或明亮,都如同火焰一般燃烧着观画者的情绪,形成了蒙克特殊的绘画语言。
‖呐喊‖(The Scream)通常被认为是第一幅表现主义画作(但是蒙克从不相信,也不接受主义或教条。他认为主宰创作的重要因素,是画家內在的情感),也是蒙克"灵魂作画"这一概念最极端的体现。表现情绪的途径更多依赖了绘画时的力度,颜色与线条大胆的运用令人震撼,画面呈現出高度的透视技法,码头伸向风景的深处,而画中的风景又被海上、陆地与空中波浪般的线条所掌控。‖吶喊‖的人物全身震顫着,背景中有两个刻意被拉长的人物,从前方走來,‖吶喊‖的主人彷彿受到惊吓,面色惨黃,如同一具骷髅。画中的色彩代表画家当时的心理状态,空中强烈的红与黄,风景中的蓝、黄与绿,色彩与线条所产生的动感透露出不安。 画中强烈失真变形的人物形象,血红的背景、动荡的线条是不可能取自于现实世界的──它来自于蒙克自己的"心里的地狱", 而真实与虚幻的对比,则更能给观者以强烈的感受。
如同蒙克所坚持的理念一般,這幅作品成功的传达蒙克自身的感受与他所承受生活中令人畏惧的成分:对時代的敌意,对自我內在的软弱、人心的机械化、现代社会理性与科学取向等思潮的抗议,表达了他绝望与舒解之道。作品超越感官,表达了最深层的东西。
这就是蒙克,这就是‖呐喊‖;一个能与你的心交谈的人,一幅能在你的心灵中映射的画。
(刘学峰)
Posted by 狂马 at February 18, 2004 11:41 AM评论实录,以免被狂马断章取义:)
77 说:怎么这么蒙克呀,我觉得冯唐的小说写得挺兴高彩烈的啵,跟这个死亡啊痛苦啊什么相干。我跟你说,你要是用这个封面,基本上就没有女读者了!那人看着就不舒服……
转告一下我的评价咯。
主要是我觉得一点都不搭调,冯唐的小说写得挺阳光灿烂的挺好的,但是画阴郁地要命,看着就不舒服。我觉得封面上还不如来个大姑娘!一个迎面而来的大姑娘!多切题啊!!肯定比这个好卖 :))
封面确实不怎么样。怎么这么爱用标宋,我是最烦标宋的。
Posted by: 牙 at February 18, 2004 11:5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