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燕芬案很容易令人联想起黄静案。的确,两案有很多相似之处。黄静案里面,当地警方也曾“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也曾力证姜俊武案发时不在现场。但是我想,公关机关应当也必须是一个中立的机关。面对如此多的疑点,公安机关没有反思一下的必要吗?
看武侠小说都可以知道,真正的大宝藏,其钥匙不是一把,而是要几把合起来才能打开,否则的话,极容易被某一个人私吞,这样是很不公平的。而面对这样一类(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案件,解决之道恐怕也是如此。当事者与警方在尸检问题上出现分歧时,应当允许申请第三方鉴定。以前医疗纠纷处于自查自纠的状态时,因为信息及地位的不对等,常常使病患一方处于劣势。现在不是改成由第三方鉴定了吗?虽然这样并不能完全的解决问题,但是至少当出现问题时,提供了解决的途径,而如果医院方没有责任,有了第三方的鉴定,病患也更能接受,从而减少了不必要的矛盾。
清华大学教授、宪法学专家、黄静案的律师胡革在被问及认为黄静案中什么最重要时,他说是“程序正义”。是不是值得我们深思?
孙志刚死后,艾晓明教授撰文说,她对她的儿子讲,如果碰到什么“特殊情况”,你一定要告诉对方,你的母亲是大学教授;看上去语气有点理直气壮,然而艾晓明教授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其实她很担心。
7月25日,黄静的母亲黄淑华女士专程赶到南昌,与周玉辉、黄水仙夫妇见面。当两位痛失女儿的母亲一堂晤对,执手无言的时候,她们的心底涌动的是怎样的痛?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让天下的母亲不再如此担心?艾晓明教授什么时候才能放心的告诉她的儿子,你尽管大声告诉对方,你是一位公民?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过早的推断公安部门的不作为
Posted by: hithink at November 29, 2004 08:06 PM
证据应该由公安机关来取的,公安有故意的话,当然没有证据的
证据应该由公安机关来取的,公安有故意的话,当然没有证据的
证据应该由公安机关来取的,公安有故意的话,当然没有证据的
不值得同情,看涂家有钱想往上贴,反害了自已。
Posted by: at August 16, 2006 12:53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