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师大为了完成献血“任务”,强迫部分女生脱衣检查的事情被曝光后,群情理所当然的激愤起来,不过仔细想想,这件事情的关键词在于女大学生和脱衣。于何证之呢?此事稍后不久,《北京青年报》也报道了河北易县教育系统为了完成献血“任务”,不得不“雇”人献血的事迹。据报道,这种情况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群情可有激愤过?
中国的很多事情,往往是闹大了,闹出关键词来,大家才激愤一下,而平时则继续心安理得的憋着一肚子火。献血当然是一件好事,与献血类似的,还有各种捐款,不少人都有被“逼”捐款的经历。这种违背个人意愿的事情,正好有一段文字极其切合,且引之。
1919年元旦,《新潮》杂志第一期上面发表了傅斯年的一篇文章,题为《万恶之源》,里面有一段话:譬如我们心里要杀人放火,居然就杀人放火去;这虽然是大恶,但是我是从自己心志的命令,对于这事完全负责任的;比起有个人拿刀压在我脖子上,逼着我拿钱助赈,还高明些。因为后一件事,根本与我无干;就是算做好事,也不能说是我做的。
这种逼人献血、逼人捐款的事情,按照傅斯年的标准,显然是比杀人放火还要坏的大恶。只不过很少真的拿起刀子来,而是改成毕业证书、奖金前途之类的软刀子。大家之所以一声不吭,一方面固然是出于软刀子的威力;另一方面,手持软刀子者冠冕堂皇得很:这可都是好事呀!好事固然是好事,但是把好事办到如此地步,就不能算作堂堂正正的好事。在谈到反恐时,安南有一句话:企图利用恐怖事业实现一项事业,即便是高尚的事业,结果只能玷污了这项事业,从而损害这项事业。请手持软刀子者尝试将公益事业代入。
不用打听,有本事扣到你的工资的,都是手持软刀子的。而根据傅斯年的标准,这件事只能算作手持软刀子者做的--之所以老是套用傅大炮,无他,傅大炮的屁股够硬,挨得起板子也--那么手持软刀子者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答案有二:一、他急于做好这件事;二、他能从中捞到好处罢啦。
我们来看看明朝的软刀子。明天顺至嘉靖年间,安徽休宁有一位查道大先生,外出经商,赚了些钱。回乡之后,先是给自己盖了座房子,乡里乡亲的可就不乐意啦,对查道大百般指责、刁难。查道大不得不屈服,只好把银子拿出来大家花差花差,“岁乡射行礼,君(查道大)每与焉,凡二十一请,五为大宾,人谓称其德,……首倡建夹溪之梁,助资贤宫之督,善之所在。”最后把钱花光了事。遥想查君当年,面对的软刀子无非是祖宗啦,公益啦这类冠冕堂皇的好事,不过究其实质,好象是因为有人喜欢帮他花钱,虽然没有人逼着他脱衣服,也没有人扣他的工资,但掏钱却是实实在在的。软刀子磨得如此之快,查君地下有知,恐怕也只能苦笑而已。
不过我们是没有资格自我感觉良好的,因为我们连查君也不如呢。前几天听说杭州有个什么春风行动,这个行动的子行动之一,当然是“征钱”。但问题在于,钱用到哪里去啦?答:不知道。我听说这个春风行动之后,就在网上查了一下,结果有点吃惊,这个号称累计收到“捐款”达一千多万元的行动居然没有一个专门的网站。我既不知道这个行动的主旨是什么,也不知道它是如何运作的,倒是看到以该行动之名搞了一台晚会。虽然不情愿,起码查道大还知道自己的钱花到哪里去了,我们又如何?
仔细想想,手持软刀子者未必真的乐于捐款献血,不过他头上还有压力,还有“政治任务”,于是不得不如此,再往上追溯的话,软刀子恐怕要变成硬刀子,民间组织就要摇身一变,露出官方色彩来。官方自然有权把捐款搞成征税(捐款与征税的区别在于前者以个人意志为基础,而后者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是窃意,既然如此,就不该叫公益事业,以免名实不副,徒然坏了公益事业之名。当然这个行动也好,那个协会也好(对啦,插一句嘴:按规定,足协也是民间组织也,不过稽其行事,可知名实固不相副也),往往苦于弄不到钱,于是有点办法的纷纷想出征钱的妙招。但是这样就陷入恶性循环:因为弄不到钱而征钱;反过来,因为你搞征钱而更加弄不到钱,除非继续征钱。于是我们天天都可以听到磨刀的声音:要钱包还是要前途?
关于这种磨刀型捐款,最糟糕的是居然也形成了潜规则:至少在公开的捐款活动中,下属的捐款额不能超过领导的(否则容易被理解成抢了领导的风头),于是按照官本位的模式,大家参照自己的官阶认捐,整齐划一。
如果真的想把好事做成好事,非得改掉四大病不可。这四大病是:
一、官方背景太重
公益事业固然是好事,但好事并非只有官方才能做之。目前当然也有非官方的公益组织、活动,但有官方背景的财大气粗,影响了公众对公益事业的整体看法。官方当然也可以把公益事业做好,但是根据国际经验,非官方组织有几项特点:非营利性、中立性、自主性、使感命、多样性、专业性、灵活性、开创性、参与性、低成本(引自王绍光《多元与统一》第一章);
我们的东邻日本,以前也是政府包打天下的,在神户大地震的救援工作中,民间组织异军突起,甚至最终改变了官方的态度。经此一事,民间组织获得了广泛认同与长足发展。我们似乎也应该放开手脚,让民间组织发挥起自己的作用。
二、宣传不足
像前面提到的春风行动的例子,普通人只知道征款,不知道这个行动的主旨是什么,如何能有认同感参与感?没有认同感参与感,怎么会获得捐款?当然也可以反过来,因为征得到钱,所以宣传可有可无。
除了宣传不足,还有宣传中有意无意的误导。比如说献血,似乎有人在强调“义务献血”的概念,但是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献血是公民的义务的,也就是说,这个概念是错误的。
三、不够透明
甚至是希望工程这样有代表性的公益活动,也传出过资金方面的负面传闻。传闻是真是假并不重要,关键是信息不够公开,人们自然会产生疑虑。希望工程后来要求国家审计署审计,我想,这是一件好事。其他的公益组织,也应该这样做,不但要审计,而且要大力向社会公开。
四、(在筹款方面)整齐划一
因为是征钱,所以个人的意愿难以得到体现,往往是各个行动各刮一阵风,刮多少钱算多少钱,惟独忽略了个人意愿--我是愿意给助学活动多捐一些款呢,还是愿意给环保活动多捐一些款?美国有一个著名的筹款组织(专门负责筹款)“联合之路”,它的筹款模式与我们的扣工资比较像,雇主在每次发薪水时,将雇员同意的认捐额直接从工资里扣除。不过显然前提条件在于“雇员同意”。即便是这样,这种做法也受到了批评,因为捐款人并不知道自己的钱用在何处,于是联合之路开始允许捐款人在捐款时注明希望自己的钱用于何种目的。两相比较,是不是值得反思一下?
要让别人爱你,自己首先要可爱才行;要把好事真的办成好事,不能怪别人不捐款,得先看看自己有什么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