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8, 2004

湊熱鬧之說馬案

兒時讀書看電影,好人坏人一目了然:好人好到不食人間煙火,從來不上廁所;坏人坏到六親不認,死有余辜。

感謝上帝,我們長大了,知道事物不是只有黑、白二极,還有灰色的中間地帶,人也不可能分個好、坏,人性有許多复雜因素在內。一個屠城的劊子手,或是孝子慈父,而一名救人英雄,難不保曾經雞鳴狗盜。所以,我相信馬的家書情真義切了,對親友心懷感恩了,弟恭兄愛了,但那又如何呢?

四條生命,年輕、無辜的生命。

我勸自己不可偏激,馬可能有不得己而為之的苦衷。
就為打牌被屈?同學爭執?

我勸自己不可看表面,馬可能一時沖動,魔鬼附體,錯手殺人。
分三天殺四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而且還誘受害者入房殘殺之。

有說是社會害他的、貧困逼他的。
笑話!管社會什么事?管貧困什么事?難道我們沒有挨過窮?難道我們對社會不滿,生活不如意,就拿錘子鑿身邊人的后腦么?

有說可憐他走自我毀滅的道路。
他要死,難道我不給他死?只是,你自我毀滅拖四個人陪葬干嗎?

OK,OK,他殺人是不對地,但我們要有同情心、要仁慈,要給他一個機會么。
不知道他痛下毒手時,有沒給人家一個機會?我同情心沒泛濫到這地步,要同情也同情那些沒錢失學的山區兒童好了。

唉,仁慈一下,要相信“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善惡一念間”,誰知那四人前世欠他什么。
要這么說,他今世且償了命,省得來世再糾。我目光短淺的說。

雖說有灰色地帶,是非黑白總不能巔倒,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有什么好爭辯的呢?

Posted by 身是客 at March 18, 2004 07:21 PM
Comments

小客客看看这样大小可好,吸吸,要是度数不够我再来。

其实昨天已是变大了的,可见原来有多么小。

Posted by: N at March 19, 2004 09:32 AM

说的好啊说的好,在13日和15日分别敲死四人,还说是一时冲动,谁信啊?这冲动的拍子也忒慢咧。
又:亲爱地,字体怎么样才能放的象你的这般大?教教傻家哈^_^

Posted by: 乐乐 at March 19, 2004 01:47 PM

Nana,

《飄》,白蘭德向思嘉麗求婚時問:要怎樣的戒子?
“哦,大的,大大的。。。”

我也是,我要大的,大大的。。。字體,跟樂槳、伯牛家一樣。
請再給較大一碼的。謝。


Posted by: 身是客 at March 19, 2004 05: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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