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8, 2004

我對John Grisham的迷戀

RAINMAKER.JPG

這家伙長得還可以,就是(聰明)絕頂。律師不當,跑來寫小說,竟然寫得比當律師還有出息。讀的第一本作品是《The Firm 》,沒有惊艷。印象深刻的是男主角新婚燕爾,公干時在沙灘上經不起誘惑,干了一名陌生女子。當年太小,想法簡單,對他的行為很不理解,而且,很長一段時期都挺困惑。

John Grisham接著的幾部小說十分暢銷,拍成電影。我仍不太喜歡,《鵝塘暗殺令》(the Pelican Brief)、《客戶》(the Client)、《杀戳時刻》(A Time to Kill),電影拍得比小說熱鬧、好看,小說因往通俗路子上跑,不免媚俗得很。

一直到《超級說客》(The Rainmaker)的出現,我才瘋狂愛上了John Grisham。先讀的是中文版,不能自己。怕譯作失之精準,再找了英文版來讀。天!可憐我這nothreenofour的Chingish,看一遍英文版容易嗎我?因為要慢慢啃,借是不行的了,只好買。短命的原版書賊貴,一本80元,不要我的命?而且自此,幾乎逢John Grisham的新作必買,這么多本,320元,足夠中檔餐廳吃一顿。用錢來衡量,我對他的愛算得上不惜工本了。

愛死Rudy,這個孤獨的年青斗士,用他的法律專業、聰明頭腦、堅強毅力、柔軟心腸,和大財團、名律師作殊死摶斗。法庭上的唇槍舌劍,他一次又一次逼奸詐的保險公司管理人員在庭上讀:“You must be stupid, stupid, stupid”,冷眼看那群無良的家伙,實在痛快!十分著迷里面描繪的法律程序,考Bar什么什么的,弄得我神經搭錯,讀完小說以為自己也法學院畢業了。我還順帶愛上了主演Rudy的那個金頭發、大嘴巴小子Matt Damon,他主演的電影總會看看,愛屋及烏。電影The Rainmaker,在香港譯成“造雨人”,挺搞笑,可能譯者是宋江迷。

《失控的陪審團》(The Runaway Jury)比起《超級說客》算是毫不遜色的另一部作品,看得津津有味。男女主角那么機智,還守住一份真愛。我覺得二個聰明人不免互相撕咬,他們不是,一致對外,太幸福了。

其實,John Grisham出品也不是必屬精品,《遺囑》(The Testament)悶到抽筋,我肯定瘋了,也啃完。小說花了無窮篇章寫去找那個高風亮節的女繼承人,缺乏吸引我的打官司情節,騙人啊!

Posted by 身是客 at August 18, 2004 11:08 PM
Comments

喜欢西式的人物对话,幽默,诙谐,尖刻。可惜看不懂英文书,鲁讯说:人生识字糊涂始。看来我只能老老实实做个中国的糊涂人,英国的聪明人了。

Posted by: kucha at August 20, 2004 02:56 PM
Post a comment









Remember personal 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