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愛吃夾心巧克力,酒心巧克力啊之類的,一咬進去,有點酒味。
后來,親戚帶來瑞士的,覺得泊來品就是好,硬朗,入口也不易融化,又香又滑。自此,不肯吃國產的了,國產的往往放奶放糖太多,甜到膩。
但仍是愛吃夾心的,夾著果仁之類的。
第一次吃金莎,實在難忘。竟然是我的老師給我吃的。當時,國內沒有的買,也是人家帶進去給她的。
“來,我給你吃點好東西。”她笑嘻嘻的將金灿灿的一粒放我手心里。
托著它端詳半天,漂亮得簡直不想撕破包裝吃。
老師看著我,我只好吃了。
感覺很香很香,不似在吃巧克力,而是吃紅樓夢里的冷香丸。
現在,金莎偶然吃一二粒,其它夾心的,不再碰了,只吃黑巧克力。
這個牌子不一定好,價格相宜點,一塊24元,可以吃好多天。找到一種可可味更濃,更不甜的,要36元一塊,吃不起了。
今天拆了在公司收到的紅包,一口氣買了九塊,哈哈哈!這牙算報廢了。
管它呢,今朝有巧克力今朝甜,明日牙齿痛明日痛!
當然,我是肯分一點人吃的。手上這么多,再不比那次在火車上。
哈哈哈,我知道拿什么东西孝敬你了。
带着巧克力,不怕客客不上钩。:)
Posted by: 琪子 at February 20, 2005 06:35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