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武帝說: “不讀謝詩三日覺口臭”。其實,口臭這種情況,一、可能是他熬夜太厲害(熬夜的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后宮那么多女人啊!),廣東話叫“熱氣”,喝涼茶、吃點龜靈膏自然會好;二、可能他忘記刷牙了,或者牙刷用了太久沒換,刷得沒效用。總之,生理上的因素,他硬要提升到精神層面,雅到要用詩來治口臭,他是皇帝,大家都拿他沒法子。
現代進步到小女子我也可享受帝皇的待遇,拿詩詞治病:心情煩燥,快得思覺失調症時,就翻翻詩詞,隨便看幾句,神清氣爽。所以我枕旁必少不了一本詩詞書籍。喜歡詞甚於詩,貪句式自由靈動。這是一種木有文化的表現,反正俗人,不怕認了。俺家李白都嫌律詩拘謹,偏好古風。要是李白生活在宋朝,肯定是位了不起的詞界大家,揉和辛、蘇及張孝祥,集豪邁浪漫空靈一體,可惜,這是痴人瞎想。
以前很嫌柳永的詞忒多情,最近重又翻看,感覺好許多了。有些句子,還是很不錯的。特別看看其生平介紹,有趣。Y一直跟妓女們白相,心里還是醉心功名。到了“狎興生疏,酒徒蕭索”的五十歲才出仕,還是比起孟浩然好很多了。老孟四十歲考不中進士,那人才丟得大。不過,柳永沒有看到這一點,勞騷蠻大。据說他仕途不得意,全是咎尤自取。
“仁宗留意儒雅,務本向道,深斥浮艳虚華之文。初,進士柳三變,好為淫冶謳歌之曲,傳播四方。賞有<鹤沖天>詞云:‘忍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唱。’及臨軒放榜,特落之,曰:‘且去淺斟低唱,何要浮名?’景祐元年,方及弟,后改名永,方得磨勘轉官。”
昨晚讀到這節,不禁笑起來。柳永寸,皇帝刁,二個人倒是一對活寶。仁宗的脾性似足小女子向戀人撒嬌,這氣量大得......
從歐洲杯到奧運會,長期半夜三更不睡,弄得人不似人,鬼不似鬼。
我相信,若繼續沉浸在這些威武雄壯的比賽里,會導致體內雄激素瘋長,使原本不男不女的在下,外形上向猩猩進化。雖然做猩猩可以省下買毛衣的錢, 到底有被關進動物園的危險。
今早,我發現手臂上的毛已達三寸,開部割草機上去,怕也要喀嚓喀嚓割上半天;而唇上胡須已見端倪、初具規模。料到了今年冬天,我的上嘴唇可以不被凍著,吃飯不必餐巾,有下巴上美髯代勞。當然,我不希望長成馬克思那樣的獅子頭胡須,接吻會困難。
現在可好了,終於消停了,可以安安心心地睡覺,再也不必擔心半夜里誰搬走了我的金牌;再也不必擔心第二朝醒來站在鏡子跟前,看見一只猩猩在刷牙。
為慶祝重生,我奔出去買了一雙繡球鞋,這是自繡花鞋之后的另一杰作,更加娘柄。穿上它,妖妖怪怪地出去兜一圈,回來,手毛、胡須全部化掉了。而我,又將變回淑女一名。
我的淑女形象,會在月圓之夜,和人狼一齊出現。
昨晚董事長問我:看不看劉翔?
我糟然不知劉翔何方神聖,又不好支唔以對,已經無知了,不可再不懂裝懂來個無恥。
腦中“嗡嗡”響,臉也紅了,實在丟人,竟然叫董事長難倒了。不過,好個身是客,臨危不亂,穩住陣腳,憑對董事長的了解,除了MM、股票、國米和體育,他還沒有無聊到關心男藝人的地步,
這個劉翔肯定是運動員吧?
我干巴巴地問:什么項目?
110,你真不知道?
董事長不能置信的態度,令我更覺羞恥。
我确實不知道啊,在這個該死的木有人關心奧運,電視台不轉播奧運的鄉下鬼地方!
再說,我目光只鎖在體操、跳水、舉重這些金牌區,田徑,是別人的徑,從來只看不關心,更甭妄想金牌了。
今早,一開電視,我看見了奇跡,二塊金牌!
110跨欄和1萬米長跑
一短、一長;一男、一女,相映成輝。
貨真價實的田徑金牌,全輕松帶出,嬴得漂亮,不比二十年前豬建華用竹竿敲下的銅牌。
一個平世界紀錄,一個第二十四圈沖刺起來勁頭宛如跑第一圈。
做夢都沒有想到中國人的短跑爆發力會強過黑人的紅燒肉;中國人的長跑韌勁會胜過埃塞俄比亞選手,那些自小在非洲大陸上幾天幾夜不眠不休,奔跑追逐野獸的選手。
劉翔說:誰說黃皮膚不能跑在黑人前面?今天,我就要證明給大家看。
那一刻,我哭了。。。
我很愛吃水煮魚。
在餐廳看見人家用面盆盛了紅色的一大盆端上桌,想這樣的水,哪洗得干淨臉?向侍應打听,才知道這不是給洗臉的,是吃的菜,叫水煮魚。大奇,也點來,一試,方發覺自己竟然一直不知道世界上有這樣美味的一道菜,很羞憤。為弥補損失,能有機會就儘量點這道菜。
极嫩极嫩的魚片极辣极辣,吃到舌頭發麻,喉嚨冒火,非常符合自虐心態。跟朋友出去,點水煮魚,左手持啤酒,右手持辣魚,吃得不亦樂乎。我口噴烈火,回首四望,在座眾人早吐舌颦眉,紛紛退出戰團。有位GG更過份,手托香腮,呷著西瓜汁,碰都不敢碰這道菜,寡人深鄙視之。
人說江南女子,沒理由吃得這么辣。其實我舌頭會分辨顏色,只愛中國傳統的紅色辣椒,如重慶火锅、水煮魚之類的。而對咖喱什么的黃黃綠綠的辣,就受不住了。
在深圳,和他吃了一次水煮魚。那餐廳的菜簡直要什么就沒有什么,后來勉強點的二三個菜,難吃程度天下不排第一,也排第二了。但是因為有水煮魚,我們還是吃得很開心。
記得夕陽下他跑出去挑魚,隔著玻璃窗望見余暉洒在他身上。池中的魚磈頭很大、份量十足,可能是和菜頭、董事長、都來跳舞、褲衩那伙化的。。。全超過二百磅吧?急忙跑出去提醒他,找小一點的,怕二個人吃不了。再說,隨便吃了他們中的哪一個,泡网都會倒塌的。二人儘心儘力地挑了半晌,挑了條還是挺胖的,又白又胖,可能是品牌吧?好吃,全吃掉了。
那餐,水煮魚不够辣,很香,回味無窮。
我欲乘風歸去
六點三十分,三號台風。逆流而上,穿過回家人潮,獨自趕去上課。
經歷過一次十號台風,驚天地、泣鬼神;窗戶篩篩發抖格格作響,大自然神威面前,水泥樓宇顯得如此單薄無力,我們都孤立無助。一個晚上孜孜不倦與奮勇潛入閨房的天之淚水糾纏,天也落淚麼?
小狗小貓幾個學生,換了個阿Sir。上回那個Miss,課堂上與她狠狠爭辯了一場。她堅持《四百擊》不可明說導演親身經歷,這樣對他不敬。考!懂不懂?Truffaut特意這樣,就是怕了你們這班偽君子,用傳統道德觀念去看成長的種種迷失。她說OK,不扣你分。更莫名其妙:轉移視線干嗎?誰計較分數?憑你那水平,給滿分都高興不起來啊。課後,同學一個個來說支持,MD,爭辯時怎全成了沉默的大多數?
其實大部分時間我都懶得爭論,你說黑,我說白,有啥好爭?相安無事,只要你不企圖說服我那是黑,一如我不費勁說服你那是白。當然若你是美眉,跟我發個嗲打個哈哈什麼的,別說顛倒黑白,顛倒鴛夢都可以。只是你仗師尊身份,權威角色來強制,這個,就不好商量了。
九點三十分,巴士站等車,背靠碼頭,海黑浪暗湧,不在水波不興;大風,卷著發梢打得臉生痛,心更痛,通徹心扉。薄紗白裙在風中飛揚,暗處,男人曖昧的目光逡巡著。知道起風,特意挑這件裙子,淋濕了容易干。總是自作聰明,算定下幾步棋走法,一一臭棋,全是臭棋,被人抽車將了。裙子太輕太薄,風太大,走在路上容易出現瑪麗蓮夢露那個著名鏡頭,唯有死命俺住裙裾。同事還欣羨白裙飄逸,飄逸個P,狼狽透頂。
今天的阿Sir又夠狂妄,說二本字典全是垃圾。中午跟老總喝茶,老俗物也大罵餘秋雨:他的書我硬看了半天,狂妄得離譜,實在看不下去了,媽的,什麼東西。他說。嘿嘿,怎麼大家一窩風以批餘秋雨為樂?真夠無聊的,吃飽了撐的。我突然感到很厭煩,餘秋雨是誰管我什麼事?我是誰又管你什麼事了?誰是誰的誰?二條平行線而已。
一輛輛車飛馳而過,濺起泥水打在裙上,我的白裙就這樣完結了。到站的巴士很多,要等的車就是不來。糟糕透頂的天氣,狂風暴雨總令我驚慌失措,前世定造了許多孽,今生怕天收。我只要風平浪靜,沒有故事。
十點二十分,跳下巴士。山頂上好大的風,吹得我七歪八扭,醉步而行,心中倒生起詩意:“凌波微步、羅襪生塵”。不穿羅襪是否就無處生塵?沒有心就不會痛?“你是個詩意的女孩,跟這裡格格不入”,多年不見他突然說。格格不入?我已經麻木了。想想曹植這篇賦,明明說的是泡妞容易到手又嫌人輕賤,什麼“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當”,“悼良會之永絕兮,哀一逝而異鄉”,意淫的最高境界,嘿嘿......在風中我嘿嘿冷笑起來。
十分鐘的路如此難熬,實在沒有信心可以一個人走到終點。不可回頭,貪戀鏡花水月,要習慣孤身上路。“你不夠謙卑,不會享受糾纏”,速未謀面的他竟如斯了解,遂引為知己。然而風是如斯猛烈,我拒絕得了?我控制得了?四週一片嗚呼,昏天暗地,認定得方向也給風吹得偏移,我認定得方向是否就是方向?
風,干脆吹走我。
我欲乘風歸去。
看著這屆奧運中國體操隊的表現,追憶往昔,不禁怨從中來。覺得以前那些運動員很不體諒后輩,只顧自己拿金牌,竟然變態到連一些不是人做的項目,如吊環啊、高低杆等應該是猩猩做的,都拿滿分。這些前人自持有猩猩的體能,就一點也不顧及后輩的能力,也不顧及我們觀眾的心理承受能力。眼巴巴看著體操現弄成這樣子,對我們的失落,那些前人高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我喜歡看體操、跳水、乒乓球、羽毛球,以前還看看女排、男女籃球,總之只要中國哪些項目好,我就看哪些項目。看自己國家選手將別國對手痛扁,比分遙遙領先,禁不住洋洋自意,心中那個爽啊!這種有違奧林匹克精神的心態,稱之為愛國。所以,我非常愛國。
有時,我會看一眼田徑,看那些米國佬、短中長跑的黑人的紅肌肉(不是紅燒肉)爆發力,雖然比賽很好看,但看的時候,心里波濤不惊,完全沒有了為胜利或刷新記錄而感到的那種興奮。所以,奧運是種愛國者游戲。
不過,體操、跳水、乒乓球、羽毛球都開始不好看了,可以看的項目越來越少了。我充滿恐懼地發現:原有項目的優勢在流失,對新項目的興趣尚未來得及培養起來,怕以后只有舉重好看了。
今早一看新聞,不出所料,米國的金牌數爬頭了。
眾所周知,中國就在舉重啊、跳水啊、雜技啊、或者有楚河漢界分開雙方的小型球類比賽占勝點,譬如乒乓球、羽毛球之類的。當然這屆奧運,連擅長的都討不了好去。田徑一開賽,就是米國的天下。
這一天這么快就到來了。我憋了許久的心里話終可以說出來了:我覺得奧運會各國攀比獎牌數目實在無聊!好似女人在攀比嫁妝,男人在攀比小老婆數目。
由米國去膚淺好了!
這家伙長得還可以,就是(聰明)絕頂。律師不當,跑來寫小說,竟然寫得比當律師還有出息。讀的第一本作品是《The Firm 》,沒有惊艷。印象深刻的是男主角新婚燕爾,公干時在沙灘上經不起誘惑,干了一名陌生女子。當年太小,想法簡單,對他的行為很不理解,而且,很長一段時期都挺困惑。
John Grisham接著的幾部小說十分暢銷,拍成電影。我仍不太喜歡,《鵝塘暗殺令》(the Pelican Brief)、《客戶》(the Client)、《杀戳時刻》(A Time to Kill),電影拍得比小說熱鬧、好看,小說因往通俗路子上跑,不免媚俗得很。
一直到《超級說客》(The Rainmaker)的出現,我才瘋狂愛上了John Grisham。先讀的是中文版,不能自己。怕譯作失之精準,再找了英文版來讀。天!可憐我這nothreenofour的Chingish,看一遍英文版容易嗎我?因為要慢慢啃,借是不行的了,只好買。短命的原版書賊貴,一本80元,不要我的命?而且自此,幾乎逢John Grisham的新作必買,這么多本,320元,足夠中檔餐廳吃一顿。用錢來衡量,我對他的愛算得上不惜工本了。
愛死Rudy,這個孤獨的年青斗士,用他的法律專業、聰明頭腦、堅強毅力、柔軟心腸,和大財團、名律師作殊死摶斗。法庭上的唇槍舌劍,他一次又一次逼奸詐的保險公司管理人員在庭上讀:“You must be stupid, stupid, stupid”,冷眼看那群無良的家伙,實在痛快!十分著迷里面描繪的法律程序,考Bar什么什么的,弄得我神經搭錯,讀完小說以為自己也法學院畢業了。我還順帶愛上了主演Rudy的那個金頭發、大嘴巴小子Matt Damon,他主演的電影總會看看,愛屋及烏。電影The Rainmaker,在香港譯成“造雨人”,挺搞笑,可能譯者是宋江迷。
《失控的陪審團》(The Runaway Jury)比起《超級說客》算是毫不遜色的另一部作品,看得津津有味。男女主角那么機智,還守住一份真愛。我覺得二個聰明人不免互相撕咬,他們不是,一致對外,太幸福了。
其實,John Grisham出品也不是必屬精品,《遺囑》(The Testament)悶到抽筋,我肯定瘋了,也啃完。小說花了無窮篇章寫去找那個高風亮節的女繼承人,缺乏吸引我的打官司情節,騙人啊!
穿過舊巷,推開柴扉,徑自走回家里。
放下青布包袱,去天井吊水洗臉。
夏天,唯井水好涼。
掃走庭院落花,彈去窗幾塵灰。
我回來了。
第一時間,奔去檢查計數器,指數升至一千三百多點,記得離開時,七百多點。
淚水就這么滾出來了:----是誰,在我龍蹤縹茫時,還堅堅天天來看?是誰,在我放棄的時候還沒有放棄上當?要知道這六百多個點擊,看到的全是空白啊!和讀樂樂攜手私奔的這些日子,太陽天天升起,泡网也沒有倒下。我酸溜溜的心態,全因這六百多個點擊而煙消雲散。老懷甚慰,這六百多個點擊,我找到了存在的借口。
赤著腳,潛入鄰居家張望。
琪子還算乖,堅持著泡博物館,而不是GG。
老妮子就是不介紹A片,大家強壓著火氣,一次又一次地白跑。
董事長成了藝術家;雖然他畫的長著人的臉,背包怎么看也似對大耳朵,但這不動搖他成為一名Mouse畫家的決心。
哥舒帶夜壺(其實,我不知道他整天帶著個夜壺到處跑干啥)也喜歡《超級說客》,這令我很郁悶。這種書,不應該是一個整天廝混在网絡游戲世界里的瘋子喜歡的。
抽水馬桶他們家的日子過得更幸福了,我這種雞腸雞肚又容易眼紅的人,還是少去為妙。
為了可以跟新來的帥哥Shamu打成一片,我決心學好法文,省得老看不懂他在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