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买了两种书。先说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同祖,字天贶(后改为况),长沙人。
祖鸿禨,字子玖,同治十年进士,授编修,历任豫、浙、川、苏四省学政。庚子西狩后,任外务部(前身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排位在六部之上)尚书,军机大臣。后以事罢。乡居,与老朋友王闿运等结社吟诗。几年后,去上海。死,葬杭州。《清史稿》有传。
父宣治。叔宣颖,即近代有名掌故专家瞿兑之,今人俞汝捷《花朝常忆蜕园师》记其建国后事甚详。
前此,我已经买过瞿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数日前,彭远文兄又从北京寄赠他写的《清代地方政府》。加上今天这本,瞿先生的中文著作(包括译作)算是全部购齐。喜如之何。
瞿先生的书很好看。一是文字好看,平实明白;一是框架好看,体大思精;一是注释好看,触手珠玉。如果写“学术”书,能得其神似之十一,我就很满意了。
还有一种,则是岳麓书社刚出的《彭玉麟全集》。二周前,经任继甫兄介绍与此书编者梁先生见面,知道了此书出版的消息。上周去定王台,询价,曰二百二。取观,则三册硬精、一个纸盒,外加一个劣质放大镜而已。依照惯例,三册书卖到一百多,已经算是高价。孰料倍之!当时便拂袖而去。回家一想,却又十分不舍得。记得版权页标明印数,不过一千五百部,万一有个闪失,交臂失之,岂不可恼。不得已,今天去提了回来。回家细看,又怒。盖诗文奏稿各一册外,竟还有滥竽充数的《衡阳县志》一册!县志是彭玉麟出钱请王闿运编的,铁证如山,怎么能编到全集里去呢?刚直公地下有知,怕也要跳将起来将此胡编乱造者(非梁先生,而是另一人)吊打一顿!
一喜一怒,中和以后是平静。故有此一篇博客。
旧式观点,“字”没有单独的今天的“字”的意思,今天意义上的“字”们统称为“文”(单字)。文,所谓物相杂故曰文,最开始的意思就是纹路,花样,痕迹;后来,许慎说仓颉作书,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到后来,形声相益,才称为字。至于文字连用,有今天的意义,那已经到了唐代。
造字,鬼神对泣,删书,乱贼相惧。孔子以后,文言兴。三代以下,文章出。看看四部的排列,就能知道其中消长的信息。经,圣人之道。史,圣人之迹。子,文少胜质。集,情多乱性。
至于唐宋标榜文以载道,流风不绝,至于今日。窃以为颇中肯綮,未可抹杀。蓋文者,彣也,跡也;道者,路也。凡走過,必有痕跡;其跡,又非其所以跡也。故曰:文以明道,而文章道斷也。
今人文字崇拜,走上邪道,主要原因,就是把文字當成真理,將象徵認作實有也。哲学流派中之以语言学为立身根本者,难辞其咎,以现象学为镇山法宝者,其罪匪浅。因此,语言文字,都为津梁,而证道明心,还在于过河拆桥,回到那前语文的境界。
所以,“说道”终于可笑,“体道”方为正经。大言不惭,指明道路,可以视作荒谬;小心谨慎,心中有,嘴边无,却是非常痛苦。
道可道,非常道。诚不我欺。
壬午年十一月初五日
蔡德金编注。中国文联2003版。上下二册。
嘉兴秀州书局范笑我先生定期在天涯闲闲书话贴出《书局简讯》,上期云有此书出售,便致短信一条,请为代购。回信云已购寄出。也不问我是否汇款。古人之风,不期今日见之。随书赠藏书票四纸,彭刚直公画梅拓片二,袁寒云签名照一、墨迹一。异日再游浙江,务必登门感谢。
此书序言作者为佛海子之友。序言第一句:
“汉奸周佛海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日记公开出版,和史学界见面,应该说是一件好事”;
不单直呼其父名讳,且以“汉奸”二字冠首。末又云:
“周佛海作为一个民族败类、汉奸卖国贼,早已盖棺论定”云云。
有始有终,大义凛然。
只是,我想不明白的是,其父做了汉奸,其子不泯灭是非、不讳言掩饰也就罢了,何必跳将出来直呼其名,一口一个败类、一口一个卖国贼呢?周佛海死了这么多年,其子谈不上大义灭亲罢?引以为耻也就够了,掘坟鞭尸,是不是过分了点?这么一来,父不忠,子不孝,有什么意思呢?忠孝不能两全,说的不是这种情况吧?
佛海,湖南沅陵人。之友为其次子,原名幼海,后改今名。由周家“幼”子,一变为佛海“之友”,其中透露的消息,也许能够回答上面的问题。